合同未約定訴訟管轄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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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一般債務合同糾紛案件的訴訟標的就是借貸關系與返還行為,訴訟標的是訴構成的要素之一,是指當事人之間因發生爭議,而要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判的法律關系。每一個訴訟案件至少有一個訴訟標的,但有的案件有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訴訟標的。事實上,法院所受理的只是那些符合法定條件的訴訟案件,而這法定條件便是每個欲行使訴訟權利的公民所必須知道且要嚴格把握的。必須在訴狀中明確提出讓法院依法保護的具體民事權利是什么,同時提出相應的事實根據和理由。即所訴的問題,必須屬于人民法院依法擁有管轄權,并符合地域管轄、級別管轄。即原告要起訴的案件必須和起訴者本人或單位有直接的利害關系。那么合同債務糾紛訴訟的標準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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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三條規定,因合同糾紛提起訴訟,由合同履行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此外,當事人有約定的,約定的法院有管轄權。那么買賣合同訴訟管轄權規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房產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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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建設工程合同糾紛由誰管轄建設工程合同糾紛 由工程所在地的 人民法院管轄 《中華人民共和國 民事訴訟法 》第三十三條下列案件,由本條規定的人民法院專屬管轄:(一)因 不動產糾紛 提起的訴訟,由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法院有管轄權的限制,對于建設工程合同的糾紛一般都由不動產所在地的專屬管轄,這就是說發生爭議只能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請訴訟,更多關于工程/服務/采購類的標書代寫制作,提升中標率,您可以點擊底部官網客服免費咨詢:如何確定建設工程合同糾紛管轄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擅長:合同糾紛、建設工程、民間借貸、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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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三十四條 合同或者其他財產權益糾紛的當事人可以書面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等與爭議有實際聯系的地點的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一、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 案件的訴訟管轄 因履行建設 工程施工合同 發生糾紛、無法自行和解時, 合同當事人 將會向有 管轄權 的人民法院提起 訴訟 (如果合同約定仲裁則向約定的仲裁機關提起仲裁)。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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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買賣合同管轄權的規定:一般是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法院管轄,但如果買賣雙方約定由標的物所在地等與爭議有實際聯系的地點的法院管轄的,按其約定執行,3、法律主觀:根據《 民事訴訟法 》第24條的規定,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 合同履行地 人民法院管轄,3、買賣合同 作為一種典型合同,如果發生糾紛,理應適用《民事訴訟法》的該條規定確定管轄,即被告住所地與合同履行地法院均可取得案件的 管轄權。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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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三、阿拉山口公司訴寧夏秦毅公司買賣合同糾紛管轄權異議案〔(2005)民二終字第94號,《最高人民法院公報》2005年第8期〕裁判摘要: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五條的規定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33條的規定,雙方當事人協議約定可向各自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的案件,任何一方提起訴訟且為其住所地法院立案受理后,另一方要求其住所地人民法院重復立案或將案件移送其住所地人民法院的,應予駁回。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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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或者雖然雙方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采用仲裁的方式解決爭議,但爭議發生后雙方達成協議,一致同意通過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方式解決爭議時,任何一方均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裁決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銷或者不予執行的,當事人就該糾紛可以根據雙方重新達成的仲裁協議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1.通過仲裁的方式解決爭議:采用仲裁方式解決爭議,應當雙方自愿,達成仲裁協議,仲裁是指合同當事人根據仲裁協議將合同爭議提交給仲裁機構并由仲裁機構作出裁決的方式。
擅長:合同糾紛、債權債務、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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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后,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借款合同沒有抵押物怎么訴訟借款合同沒有抵押物的,當事人可以在訴訟前向人民法院申請采取保全措施。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內依法提起訴訟,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三條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第一百二十二條當事人起訴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糾紛,適宜調解的,先行調解,但當事人拒絕調解的除外。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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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國際貨物買賣合同糾紛的訴訟時效期間國際貨物買賣合同爭議的訴訟時效期間: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就國際貨物買賣合同發生糾紛時,往往地域區間跨度較大,法院管轄地的問題也要由雙方當事人共同約定,《民法典》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四條因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和技術進出口合同爭議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四年,【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四條,因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和技術進出口合同爭議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四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四條因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和技術進出口合同爭議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四年,根據《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四條明確規定,因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和技術進出口合同爭議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四年,【法律分析】據相關規定,在涉外合同中,合同雙方可以協議選擇與本合同有實際聯系國內法院和涉國外的法院管轄,包括合同簽訂地、履行地、合同當事人所在地、原告所在地、被告所在地(注:原、被告所在地是根據糾紛發生后,起訴時雙方的身份確問定的,也就是有可能是在甲方所在地,也有可能是乙方所在地)、訴訟標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的財產所在地、侵權行為地或者代表機構住所地法院管轄答,可以約定由一個法院管轄也可以約定由數個法院管轄,只有約定的法院對因合同引起的糾紛具有內管轄權。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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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在建設工程領域,當涉及到合同糾紛或爭議解決時,專屬管轄條款通常是通過以下方式確定的:1. 雙方約定:各方在合同中明確約定了專屬管轄法院或仲裁機構,以便在發生爭議時可以就合同糾紛進行訴訟或仲裁,建設工程合同的專屬管轄規定旨在提供雙方爭議解決的明確框架,避免在管轄權上的爭執,并確保合同糾紛能夠在選擇的法院或仲裁機構中得到合理、公正的解 ...,通過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專屬管轄約定,雙方可以在爭議發生時避免對管轄權的爭議,并能在統一的司法制度或仲裁流程下解決糾紛。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合同糾紛、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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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第二種意見認為:本案的《對賬單》是基于雙方簽訂了《工礦產品購銷合同》而成立的買賣法律關系,應以該買賣合同的履行地確定管轄,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在確定經濟糾紛案件管轄中如何確定購銷合同履行地的規定》,交貨地點為該買賣合同的履行地,作為合同履行地的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法院對本案有管轄權,五、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如果合同沒有實際履行,當事人雙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約定的履行地的,應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合同糾紛管轄地合同糾紛管轄地【一】一、當事人想約定管轄時,在不違反法院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情況下可以在書面合同中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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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日常生活中,很多人簽訂合同時對合同履行地、管轄等不做約定,發生糾紛后,悔不當初,因為被告的經常住所地或者戶籍地都在外省,最后異地起訴,費時費力,增加維權成本。下面是大律網專業律師整理的合同糾紛提起訴訟哪些法院有管轄權的相關內容,希望可以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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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債權人依照合同法第七十三條的規定提起代位權訴訟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債權人以次債務人為被告向人民法院年起代位權訴訟,未將債務人列為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債務人為第三人。債務人在代位權訴訟中對債權人的債權提出異議,經審查異議成立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駁回債權人的起訴。債務人在代位權訴訟中,對超過債權人代位請求數額的債權部分起訴次債務人的,人民法院應當告之其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債務人的起訴符合法定條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受理債務人起訴的人民法院在代位權訴訟裁決發生法律效力以前,應當依法中止。
擅長: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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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買賣合同訴訟管轄是可以約定的,《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三條規定,因合同糾紛提起訴訟,由合同履行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買賣合同訴訟管轄權規定1、法律主觀:買賣合同管轄地規定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管轄,買賣合同糾紛管轄地的規定具體如下: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買賣合同糾紛管轄地的規定具體如下: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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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即使合同無效不影響合同解決爭議方式條款的效力。規定的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二當事人已經約定管轄的以約定的為準。三當事人沒有約定管轄的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那么管轄權審理是否審查合同效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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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前的合同糾紛,現在被對方以債務糾紛進行起訴,我方作為被告應訴,結果很圓滿。論訴訟策略的重要性??
合同審查如何避開“坑”?《民商律師分享會——合同糾紛專題》防范合同風險!合同審查一般包含3個階段:合同簽訂前、簽訂時以及合同履行中。邢穎律師指出,在每個階段中要關注“人、財、物”的安全性,在合同簽訂前要對簽訂方有一個全面清晰的認識,一方面是對主體的形式審查,另一方面是對主體的實質性審查。 針對合同簽訂方的審查內容包含多個方面,例如對方是否具有獨立簽訂合同主體的資格、企業經營范圍、是否有履約能力、資信能力、注冊資金的真實性、驗資報告的真實性、會計資料的審查、股東的審查、固定資產變現能力、流動資金是否充足等,需要對此逐一排查核實。 看似簡單的事情,做起來卻沒有想象中那么容易!合同審查相對來說流程繁瑣、專業性強、難度大,對此邢穎律師建議,一定謹慎對待,要咨詢專業律師進行處理,避免產生不必要的損失,造成無法挽回的后果!
【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虧71萬!法院:屬于重大過錯,應賠償妻子!原告曹某與被告范某結婚后共同購買了一套房屋,后經雙方協商將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經曹某同意將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結果虧損了70余萬元。曹某得知后將范某訴至法院,請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審法院均認為,范某的行為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重大過錯,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故支持了曹某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萬元。 據中國裁判文書網官網披露的判決書顯示,曹某與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記結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楹蠖速彽梅课?,房屋登記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與劉某簽訂《北京市存量房屋買賣合同》,將涉案房屋以228萬元價格出售。 房款支付細節如下: 房屋首付款為46萬元,其中劉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銀行賬戶轉賬41萬元,其余5萬元轉至曹某賬戶; 2021年3月12日,劉某向范某銀行賬戶轉入31萬元; 2021年3月23日,劉某再向該賬戶轉入房款90萬元; 2021年4月8日,劉某又向該賬戶轉入房款60萬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劉某向范某名下賬戶轉款1萬元。 拿到這筆錢后,范某聲稱給曹某房款共計33.29萬元,其余用于償還銀行貸款、債務,炒股,支付女兒生活費及日常消費支出等,現房款已無剩余。其中,雙方將首付款44.7萬元用于償還銀行貸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萬元在曹某賬戶內。而房款150萬元,范某則未經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資金賬號轉賬89萬元,而后再次轉賬55萬元。 但是,經過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從股票資金賬號轉出73萬元,共計虧損71.12萬元。范某稱剩余房款另用于償還信用卡41.17萬元,償還多名親屬共計30萬元,范某還稱借款用于償還銀行貸款及債務、炒股及家庭生活。 為證明房款和債務分配約定以及范某揮霍、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等主張,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產分配協議》約定:女方占房產三分之二,男方占房產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與曹某的微信聊天記錄顯示:范某長期不顧曹某反對炒股,且炒股未經過曹某同意。范某則辯稱炒股為正常投資,系為改善家庭生活條件,并非揮霍夫妻共同財產。 案件經法院審理,一審、二審法院認為,范某與曹某經協商一致后出售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故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符合法律規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符合法律規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決范某給付曹某88.9萬元。 北京高院經審理后認為,雙方經協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在處分房款時亦應當友好協商。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 一、二審法院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實和法律依據。一、二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經審查認為:夫妻雙方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分權,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處分重大夫妻共同財產時應當與另一方協商一致。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分割共同財產。 本案中,范某與曹某經協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在處分房款時亦應當友好協商。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 一、二審法院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實和法律依據。綜上,一、二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審判程序亦無不當。范某的再審申請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七條規定的情形。 案號:(2023)京民申1855號 裁判時間:2023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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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無效,約定的管理費如何處理?收取管理費的方式及風險點有哪些?項目存在掛靠,怎么解決管理費問題?10年法院審判工作實踐經驗,談判、調解、保全、債權轉讓、訴訟,多種定制解決方案,幫您快速要回工程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