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金退休賬戶的一次性支付金額是否為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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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撫養費一次性支付標準依據《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撫養費的內容“撫養費”,包括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撫養費以必要為限,子女購買電腦手機等、外出旅游的費用、購買商業保險的費用等,該些費用的支出沒有法律依據,父母可以拒絕支付。那么撫養費一次性支付標準。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物業費糾紛、供暖費用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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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協議約定,由王某向李某夫婦支付撫養費8000元,于協議當天實際履行了3500元。第二種觀點認為,未支付的生活費不可以作為遺產繼承。而且,李某夫婦在此后的一兩年內相繼死去,王某遺棄的可能性極大。因此,該項撫養費屬于未盡撫養義務人所應支付的補償費,而非贍養老人的生活費,不具有較強的人身專屬性。前述補償款便屬于李某夫婦合法擁有的債權,可被納入遺產的范疇,予以繼承。因欠缺收養登記,李甲與李某夫婦無法構成法律上的子女與父母的關系,李甲只能認定為李某夫婦的近親及被他們撫養的人。王某尚未支付的4500元應由李某夫婦的合法繼承人來主張,如健在的父母,兄弟姐妹等。那么未支付的撫養費能不能作為遺產來繼承。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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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離婚后想變更撫養權,要求對方一次性支付撫養費法院支持嗎父母離婚后,子女隨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據“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長”的原則來決定。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建議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起訴,也可以委托律師代為訴訟。起訴需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通常是戶籍地或經常居住地法院。那么離婚后想變更撫養權,要求對方一次性支付撫養費法院支持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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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撫養費是否可以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撫養費的給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比如在每月幾號前在探望孩子時支付,或打入孩子撫養費的專用賬戶。一般來講,如果對方當事人不接受一次性支付的,法院判令其一次性支付的可能性是不大的。但這不是絕對的,要求一次性支付也是有相應法律依據的,《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規定“撫育費應定期給付,有條件的可一次性給付”。在實踐中,很多人認為撫養費的標準就是另一方收入的20%——30%。因此,教條地以工資收入的比例來計算孩子的撫養費,是不妥的。因此法院判決撫養費一次性給付的可能不大。那么撫養費是否可以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刑事辯護、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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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離婚后小孩撫養費能否一次性支付張女士想問:我是一位很普通的女孩子,我和男朋友在一起兩年時間了,我們將要結婚,但是我有一個問題想好好了解清楚,請您幫幫忙。《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十八條規定:子女要求增加撫育費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給付能力的,應予支持。根據有關規定,撫養費一般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的比例給付,但一般不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若當初離婚協議中約定的撫養費數額較小,可以向對方提出增加,雙方協商不一致可就此事到法院起訴。那么離婚后小孩撫養費能否一次性支付。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房產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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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離婚后是否可以一次性支付撫養費夫妻離婚時,子女撫養費的支付可以一次性付清,但日后情況發生變化,原定數額不足以維持子女生活的,則其有權要求增加撫養費。《婚姻法》第三十七條離婚后,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根據《婚姻法解釋》的規定,撫養費包括三項,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但是,如果離婚后,孩子發生突發的、較大的醫療、教育費用或人身意外傷害費用,而原有撫養費不足以支付的,可以另行起訴要求增加撫養費。那么離婚后是否可以一次性支付撫養費。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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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離婚時,可以要求一次性支付孩子撫養費嗎代理離婚案子之中,撫養孩子的一方想另一方一次性全部支付孩子的撫養費的不在少數,畢竟支付完成后,撫養孩子的一方不會再為每個月的撫養費與對方見面,產生糾紛。有條件的也可以一次性給付,但對于一方要求一次性給付的要慎重處理,確有必要采取一次性給付的,要注意掌握條件。以下情況可以一次性給付:一是出國、出境人員;二是有能力一次性支付的個體工商戶、專業承包戶、私營企業業主等人員;三是下落不明的一方以財產折抵的;四是雙方自愿、協商一致的。那么離婚時,可以要求一次性支付孩子撫養費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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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但《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八條規定規定有條件的可以一次性給付。夫妻離婚時,子女撫養費的支付可以一次性付清,但日后情況發生變化,原定數額不足以維持子女生活的,則其有權要求增加撫養費。《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十八條規定:子女要求增加撫育費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給付能力的,應予支持。根據有關規定,撫養費一般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的比例給付,但一般不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那么夫妻離婚時子女撫養費能否一次性支付。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合同糾紛、建設工程、民間借貸、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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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離婚時雙方協商或法院判決不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一次性給付了全部撫養費,但子女在撫養期間死亡的,可以要求對方返還剩余的撫養費。一次性給付撫養費后,出現超過協議或原判決數額的合理要求時,子女仍可以要求增加撫養費。在婚姻家庭類案件中,人民法院在對未成年子女的撫養費進行判決、調解時,撫養費標準一般是依據當時當地的社會平均生活水平而確定。因此,法律和司法解釋規定未成年子女有權基于法定情形,向撫養義務人要求增加撫養費。那么離婚后撫養費可以要求非撫養方一次性支付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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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離婚撫養費一次性支付多少夫妻離婚時,子女撫養費的支付可以一次性付清,但日后情況發生變化,原定數額不足以維持子女生活的,則其有權要求增加撫養費。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撫育費給付期限。《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8條規定:撫育費應定期給付,有條件的可一次性給付。不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不同意一次性支付的,法院不會判令其一次性支付。那么離婚撫養費一次性支付多少。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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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法律并沒有規定撫養費是按月支付、按年支付或一次性支付,司法實踐一般判決按月或按年支付。夫妻離婚時,子女撫養費的支付可以一次性付清,但日后情況發生變化,原定數額不足以維持子女生活的,則其有權要求增加撫養費。《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十八條規定:子女要求增加撫育費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給付能力的,應予支持。根據有關規定,撫養費一般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的比例給付,但一般不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若當初離婚協議中約定的撫養費數額較小,可以向對方提出增加,雙方協商不一致可就此事到法院起訴。那么撫養費是否可以一次性支付。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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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有爭議金額,按財產案件的收費標準交納,有爭議金額,按財產案件的收費標準交納,遺產分割訴訟費收費標準律師費的收費標準一般分為以下幾種形式:(1)按任務完成金額比例收費,法律分析:財產案件訴訟費的收取標準從不足1萬到2000萬分段累計交納,從1萬以內開始交50元,到超過2000萬部分,按照0.5%交納,法律主觀:遺產財產分割律師費的支付是: 以一個數額起價,再根據超過一定數額的爭議財產加收一定費用,遺產分割律師怎么收費法律分析:不涉及財產關系,按件計收,每件4500元至10000元,重大、疑難,復雜的,雙方可以另行協商。
擅長:建設工程、房產糾紛、債權債務、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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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一次性支付撫養費后,還能不能要求給撫養費要撫養費是你的權利,但能否要得到,要看具體情況:首先看必要性:原定撫育費數額不足以維持當地實際生活水平的;因子女患病、上學,實際需要已超過原定數額的;其次,要看父或母有沒有給付能力的,不撫養孩子一方收入條件大不如前了,原來標準都快滿足不了的時候,增加就很難,有一些是離婚后再婚又生育子女的,婚姻法里規定,兩個孩子的,撫養費總數額不超過工資的一半,像這樣的,不減少就不錯了。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那么一次性支付撫養費后,還能要求給撫養費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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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一次性支付后請求增加撫養費,有哪些增加撫養費法定條件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七條第二款規定,關于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法院對“在必要時”的審查,意味著符合法定條件時,子女主張增加撫養費可獲支持。超出18周歲,父母沒有法定撫養義務,包括子女上大學期間的撫養費。那么一次性支付后可以請求增加撫養費嗎,增加撫養費法定條件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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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離婚后想變更撫養權要求對方一次性支付撫養費法院支持嗎依據我國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撫育費應定期給付,有條件的可一次性給付,但法院會不會支持對方的主張,要依據具體的情況而定。6,在有利于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可行準許。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那么離婚后想變更撫養權要求對方一次性支付撫養費法院支持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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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工程款糾紛成功和解120萬元!但對方不按期支付怎么辦?天用律所專案組指導當事人余先生準備全面的證據資料,為了盡快要回工程款,優先與村委會進行調解談判。經過天用調解中心團隊的不懈努力,運用以訴促調的方案,最終雙方成功和解,法院出具調解書。 雙方約定,村委會需再支付余先生工程款1200000元,分3期進行支付;若未按約支付,余先生可就剩余未到期款項一并申請強制執行,且村委會需再支付相應違約金。 案件成功和解后,壓在余先生心里多年的一塊大石頭終于落地了!村委會也如愿按照協議約定履行了第一期還款。但天用律師根據豐富經驗,時刻保持警醒,在第二期還款到期前,多次提醒余先生向村委會催要工程款。但余先生心態過于樂觀,覺得村委會第一期履約支付了,后續支付肯定也沒問題! 期間,天用律師也多次催促村委會盡快支付,歷史再一次重演,村委會以種種理由拖延。直至第二期到期后,村委會一分錢沒付,此時余先生著急了,要求天用律所馬上申請執行。 天用律師快馬加鞭立上執行案件后,與余先生溝通,要求提供對方的財產線索。一方面,天用律師要求法院查控的村委會往來賬戶;另一方面,也與執行法官積極溝通,因為調解書里面已經明確規定,被執行人到期未按期償還,需要多支付20萬元的違約金。 天用律師成功申請執行后,被執行人發現自身銀行賬戶被凍結,而且得知若不按期履行支付工程款,需要多支付20多萬元的違約金后,從之前的拖延到主動找到余先生提前償還了120萬元工程款! 余先生對天用律所專業高效的工作很滿意,也十分敬佩天用律師的專業能力,送來了一面帶著滿滿謝意的錦旗!
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除有約定的外,遺產分割時,應當先將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出為配偶所有,其余的為被繼承人的遺產。遺產在家庭共有財產之中的,遺產分割時,應當先分出他人的財產。北京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團隊為你提供專業的法律咨詢服務。
再婚家庭的3個子女遺產繼承糾紛,對于房產購買出資、遺囑真實性等問題,三人各執一詞。元甲律師梳理案件關鍵點,尋求有力證據,幫助當事人獲得了北京朝陽區的房產,獲得當事人的贊譽與口碑!
客戶對遺產的分割已經達成一致意見,需要辦理公證、變更房產登記。取材料調證明,手續繁瑣,客戶委托我們辦理,不用費心費力的學習辦理公證的程序,省下了時間和精力。
【天用案例】鄉鎮政府拖欠277萬工程款,敢怒不敢言,怎么辦? 工程完工驗收合格,鄉鎮政府拖欠工程款277萬元,起訴后案件勝訴,鄉鎮政府仍拖延支付,查詢名下未發現銀行存款,怎么要回工程款? 工程完工 鄉鎮政府拒不支付工程款 2021年1月29日,某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成功中標某鄉鎮人民政府發包的“×××村委綜合樓”工程,工程中標價3170000元,并于2021年7月28日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約定:“基礎工程竣工后,發包方支付合同價款總額30%工程款;主體工程竣工后,發包方支付合同價款總額35%工程款;全部竣工驗收合格后,發包方支付合同價款總額32%工程款;剩余3%工程款,待工程質保期滿后一次性付清。” 建設工程有限公司負責人李總對于成功中標喜笑顏開,且對此項工程信心滿滿! 他想著“這是政府的工程,后期工程款應該不會出現差池,而且還能在鄉鎮政府面前留下一個好印象”,于是他帶領施工團隊辛辛苦苦依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 施工過程中,簽證增加工程款102340元。2022年11月28日,該項工程竣工驗收合格。 然而,事情并非如李總想象中那樣順利,鄉鎮人民政府在施工期間,僅僅向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支付了一小部分款項,從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 判決勝訴 獲得277萬工程款 李總陷入了深深地焦慮之中,他曾多次嘗試向鄉鎮政府提出付款要求,但對方總是找借口拖延,甚至有時負責人根本就不見他。 這樣的情況持續了幾個月,而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由于資金緊張,運營已變得十分困難。 此時,李總感到了深深地無助和絕望,如果再這樣下去,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可能會因為資金鏈斷裂而垮掉。 然而,盡管心中有無數的不滿和憤怒,李總對鄉鎮政府卻是敢怒不敢言,萬一不小心得罪了鄉鎮政府,以后的企業發展甚是堪憂! 在猶豫與糾結的掙扎中,李總決定尋求法律幫助,向北京天用律所進行咨詢,天用律所專案組對案件進行多角度、深層次的分析后,給出了解決方案。 建設工程有限公司以施工合同糾紛為案由起訴了鄉鎮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于2023年8月21日出具判決書,判決鄉鎮人民政府支付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的工程款277萬元。 多方尋找財產線索 保障執行 一審判決生效后,鄉鎮人民政府仍然未按判決書約定還款。雖然天用律所多次與鄉鎮政府負責人積極溝通,但是效果不大。 天用律師積極轉變辦案思路,抓緊時間立執行案。好在該省份作為試點法院,效率比較高,不到半個月就成功立案。 但是經法院的查控系統查詢,被告名下未發現銀行存款。但是被告作為政府機構,與普通的法人主體畢竟不一樣。 條條大路通羅馬,天用律師積極與李總溝通,讓其打探一下身邊的人,尤其是與政府合作的人,看看有沒有相應的支付賬號。 天用律師的這個方法果然起到關鍵性的作用,最終發現了鄉鎮政府的兩個賬戶,提供給法院后,凍結了其700余萬元! 現被執行人已全額凍結款項,后續等待劃扣,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的277萬元工程款的執行回款有了有力保障! 辦案亮點 政府作為被執行人,會有其特殊性,往往查控系統很難發現財產線索。我們不能僅僅依靠系統查控,而是需要多方面尋找財產線索,積極查找政府常用的銀行賬戶,從而拿到執行款項。
達成和解協議但交付的匯票無法承兌,能否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 魯法案例【2023】643 原執行程序開始前,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但交付的商業承兌匯票無法承兌,一方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協議提出執行異議,法院該如何處理? 案情簡介 在史某與曾某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調解書: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萬元。2021年4月19日,雙方達成《協議書》,約定:85萬元債務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額85萬元的商業承兌匯票抵付,曾某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 后來史某承兌匯票時發現,因第三方公司財務問題,該匯票無法被承兌。該匯票現處于拒付追索待清償的狀態,故史某向法院申請執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調解書履行給付義務。被執行人曾某提出異議,認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畢85萬元給付義務,史某債權轉移和變現的風險應當由史某依法承擔和依法解決。 申請執行人史某稱,不同意曾某所提異議,協議書中雖然約定交付票據履行本案義務,但曾某需保證該票據最終被承兌。現在該票據不能被承兌,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義務,史某申請執行符合法律規定。 法院審理 本案的爭議焦點是:曾某是否應繼續履行還款義務? 法院經審理認為,執行程序開始前,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一方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被執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協議為由提出執行異議的,可以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審查處理。 本案中,史某與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調解書后,雙方在執行前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后申請執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義務為由向本院申請執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異議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協議為由向法院提出異議,符合上述規定的情形,故本院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審查處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規定:“執行過程中,被執行人根據當事人自行達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協議,或者一方當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當事人不予認可的和解協議,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提出異議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和解協議履行完畢的,裁定終結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 (二)和解協議約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屆至或者履行條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執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條規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執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協議約定履行義務的,裁定中止執行; (四)被執行人不履行和解協議的,裁定駁回異議; (五)和解協議不成立、未生效或者無效的,裁定駁回異議。” 史某與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調解書之后,就本案債務達成協議書,約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萬元的商業承兌匯票,即表示該民事調解書項下曾某義務已經履行完畢。但在該協議書中雙方約定曾某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在曾某將涉案票據交付給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業承兌匯票未能成功兌付。即使曾某將涉案票據交付給史某,但因為票據未能成功兌付,曾某并未履行完畢本案義務。 申請執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請執行,本院依據申請執行人的申請立案執行,并依照法律規定向被執行人曾某送達執行通知書、執行裁定書、報告財產令符合法律規定。最終法院裁定駁回曾某提出的執行異議,經濟南中院復議并予以維持。 法官說法 執行當事人雙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書后、執行立案之前達成和解協議,系當事人雙方在本案訴訟程序和執行程序之外達成的和解協議,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質,不屬于執行和解協議,不產生阻卻原生效法律文書恢復執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調解書后,史某與曾某在執行前自行達成《協議書》,此后,曾某雖然按約定向史某交付商業匯票,但并未成功兌付,史某民事調解書項下債權并未獲得清償。曾某在和解協議中承諾“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協議書》,史某有權向法院申請恢復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