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方老人一方去世,另一方持商品房產證所有人,不和子女溝通有權寫出讓協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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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二、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原則有哪些1、男女平等基于所應分割的財產是夫妻共同共有財產,在婚姻存續期間雙方有平等的處理權,在離婚分割時雙方也處于平等地位。那么民法典中夫妻共同財產一方去世怎么分割。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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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90歲老人去世前錄音立遺囑有效嗎滿足形式要件、意思真實既有效。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錄音錄像中記錄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條遺囑的實質要件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所立的遺囑無效。偽造的遺囑無效。那么90歲老人去世前錄音立遺囑有效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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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一方去世前口頭交代算遺囑嗎依據繼承法的規定一方去世前口頭交代的事情如果有涉及到遺囑處理的并且人有見證人見證的情況下可以作為口頭遺囑。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十七條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關辦理。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注明年、月、日并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解除后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者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那么一方去世前口頭交代算遺囑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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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一方老人去世能繼承嗎依據我國民法典的規定,如果是法定繼承的,只能由被繼承人的法定繼承人繼承遺產,配偶是不能繼承對方老人去世后遺留遺產的,但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除外。相關法律規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那么一方老人去世能繼承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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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父親去世而母親在世的情況下,爺爺奶奶對孩子是沒有法定的撫養權,建議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孩子的母親支付爺爺奶奶撫養孩子的費用,同時要求法院指定監護人。變更撫養條件如下:夫妻離婚后的任何時間內,一方或雙方的情況或撫養能力發生較大變化,均可提出變更子女撫養權的要求。變更子女撫養權一般先由雙方協商確定,如協議不成,可通過訴訟請求人民法院判決變更。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那么父母一方去世,爺爺能否申請變更撫養權。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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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夫妻共同財產一方去世應該如何分配我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條第一款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的的共同所有的財產,除有約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遺產,應當先將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出為配偶所有,其余的為被繼承人的遺產。由此可見,夫妻一方死亡,并不能以所有的夫妻財產為其遺產,而應當先認定夫妻共同財產,從中劃出一半為生存方所有,另一半夫妻共同財產,才可認定為死亡方的個人財產。即使婚姻關系終止前并未實際占有,但只要繼承發生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繼承的財產也是夫妻共同財產,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那么夫妻共同財產一方去世應該如何分配。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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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但有負擔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對于父母已經死亡或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的孫子女、外孫子女,可以主張對孫子女的撫養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十六條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那么民法典中父母一方去世子女由誰撫養。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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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退休老人去世后家屬可以領取的補貼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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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老人去世后沒有立遺囑的,按照法定繼承順序分割遺產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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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老人去世后遺產如何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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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2000年金先生的爺爺在向律師咨詢后辦理了遺囑公證,將包括房產在內的全部遺產指定由金先生個人繼承,并在遺囑中申明該房產不得作為金先生和蔣女士的夫妻共同財產。由于此時金先生繼承的房產屬于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按照我國《民法典》的規定,應作為其與蔣女士的夫妻共同財產。而本案中,由于老人設立了遺囑且明確表示遺產只歸一方所有,故金先生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繼承的房產仍應視為其個人財產。郭-輝提出離婚可以,但江-英繼承的其母親去世時遺留的房產應作為夫妻共同房產分割。在雙方離婚時該房產應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那么婚后一方通過遺囑繼承的房產是否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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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二、繼承人在什么情況下喪失繼承權1、故意殺害被繼承人;2、為爭奪遺產而殺害其他繼承人;3、遺棄被繼承人,或者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4、偽造、篡改、隱匿或者銷毀遺囑,情節嚴重;5、以欺詐、脅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礙被繼承人設立、變更或者撤回遺囑,情節嚴重。那么老人去世房產怎樣繼承。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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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這套房產繼承小王的妻子沒有份額,配偶不屬于法定繼承人的范圍,但是繼承所得到的財產,屬于夫妻共同所有,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雙方或一方繼承或接受遺贈而取得的財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但是,如果被繼承人在遺囑中已經明確指定某項遺產只歸夫或妻一方所有,這種情況下,法律應當尊重被繼承人的遺愿,夫妻一方繼承的遺產不能作為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而屬于個人財產,《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四款規定,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案例】王老伯夫婦去世后給獨生子小王留下了一套房產,對于這套房產的繼承,小王的妻子有份嗎,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款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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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條宅基地使用權人依法對集體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權利,有權依法利用該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屬設施。第三百六十三條宅基地使用權的取得、行使和轉讓,適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國家有關規定。那么老人去世房屋宅基地如何繼承權。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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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夫妻共同房產,一方去世,另一方為什么不能直接繼承?這三類人具有同等的繼承權;只有在第一順序繼承人不存在的情況下,會涉及到第二順序繼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如果所有繼承人都同意將房屋由妻子一人繼承,則可以采取繼承權公證形式,這種形式比較簡單。妻子持繼承權公證書原件以及其他材料,可以至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記管理機構辦理房屋過戶手續。妻子也可以選擇將全部第一順位繼承人訴至法院,要求一人繼承該房屋。在其他人同意放棄繼承權的情況下,法官可以出具調解書,確認該房屋由妻子一人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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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上只有媽媽好,沒媽的孩子像棵草”,這首耳熟能詳的兒時童謠,照進了現實生活,道出了再婚家庭中的殘酷一面。 本應該擁有快樂童年的小昊(化名),自母親離世后,被父親與繼母虐待多年,造成他膽小自閉、中度抑郁,姥姥想接回小昊撫養,可以要到監護權嗎? 1歲父母離婚 與母親相依為命 2011年,在河北的某個小城鎮,李先生與王女士按農村習俗轟轟烈烈地辦理了結婚典禮,開始了同居生活,但一直未辦理結婚登記。 一年后,王女士順利生下兒子小昊,給這個小家庭帶來一份無法言表的幸福。 可是好景不長,小兩口年輕氣盛,常因雞毛蒜皮的小事激烈爭吵,后導致雙方感情破裂,甚至因離婚糾紛鬧上了法庭。 2013年8月,人民法院出具離婚糾紛民事調解書,雙方達成協議,剛滿一周歲的小昊由母親王女士撫養。此后母子倆相依為命,日子雖清貧,但也幸福。 6歲母親去世 受后媽虐待 可是命運的殘酷再次降臨到這對母子身上,2018年,王女士因病去世,年僅6歲的小昊徹底失去了母愛。 在這個還不懂生離死別的年紀,“媽媽、媽媽”的哭喊聲撕心裂肺,母親的離世對于這個單親家庭的孩子來說無疑是巨大的打擊! 此后,小昊被父親接回家中,但此時的父親已再婚,小昊就變成了繼母的眼中釘、肉中刺。繼母經常恐嚇、辱罵小昊,甚至不分青紅皂白對他進行毆打,每天只讓他吃剩菜剩飯,小小年紀的他飽受身心摧殘。 而小昊父親竟然沒有一絲父愛,他的冷血無情也是聞所未聞、見所未見!父親在小昊被繼母虐待時不聞不問,不照顧小昊的生活起居,也不支付學費、醫療費。 在長期的這種惡劣生活環境中,小昊因營養不良導致身體發育遲滯,遠不及其他同齡人。而且因受虐待致使他愈發膽小自閉,講話都不敢高聲言語,已被醫院診斷為中度抑郁,嚴重影響了小昊的健康成長。 姥姥想要監護權 父親拒絕 得知此情況的姥姥對小昊心疼不已,想要接走小昊。此時小昊繼母揚言威脅,如果姥姥接走小昊就不要再送回來了,否則會遺棄甚至殺害小昊。 站在姥姥眼前的小昊完全沒有一個小朋友本該有的天真可愛,眼睛里透露出對外界的恐懼與無助,身上青一塊紫一塊的,衣物只有破爛不堪的短袖和拖鞋,其他衣物全無。 頓時,姥姥淚流滿面,十分心疼這個苦命的外孫,不知道在這四五年時間里,小昊是受盡多少的苦楚、過著怎樣的悲慘生活…… 姥姥決定要回小昊的撫養權,讓他從自閉和抑郁的陰霾中走出來,重新找回快樂的童年,但是父親卻拒絕配合辦理相關手續。 為了讓小昊能夠順利入學、健康成長,姥姥決定用法律手段捍衛外孫的合法權益,于是找到北京天用律所尋求幫助。 天用律師正義出手 成功要到監護權 聽到案件詳細情況后,小昊的不幸遭遇牽連著所有律師們的心,天用律師辦理的不僅是一個案件,更關乎一個孩子的健康成長與未來人生! 天用律所專案組更是心急如焚,面對父親怠于履行監護職責,專案組立即啟動立案程序,救小昊于水火之中。 立案成功后,天用律師多次與承辦法官溝通,但是法官表示,“這個案件很可能不會開庭審理,父親有監護權是合理的”。 天用律師與法官據理力爭:“雙方沒有結婚證,母親去世,姥姥當然可以要監護權,而且一個六七歲的孩子長期遭受父親與繼母虐待,已屬侵權,本次開庭審理關乎一個孩子的健康成長和未來發展!” 利他之心與正義的力量是強大的,在天用律師的全力爭取下,案件如期開庭審理。我方拿出十足的證據,在庭審中歷數小昊父親與繼母的虐待行為。 最終法院判決,撤銷小昊父親的監護人資格,指定姥姥為小昊監護人。 案件勝訴的消息令人欣慰,孩子也如愿回到姥姥的溫暖懷抱,天用律師的堅持不懈也收獲了勝利與喜悅。 小昊姥姥特意送來一面錦旗表達感謝,希望小昊能夠順利上學、健康成長,擁有一個美好的未來!
如何才能多分財產? 首先,想要分的更多財產,在離婚之前就要調查清楚對方名下的財產有哪些財產以及對方是否轉移財產,都查出來,擴大夫妻共有財產的范圍,這是多分財產的前提; 其次,如果可以舉證證明對方存在損害夫妻共同財產的行為,包括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共同財產,就可以要求多分財產; 再次,如果對方有家暴、虐待、遺棄家庭成員、與第三者重婚等行為,或者其他嚴重損害夫妻感情的行為,可以要求賠償; 最后,如果你在婚姻存續過程中,照顧老人、孩子比較多的一方,可以要求一定的補償。
父母去世后直管公房在其他兄弟姐妹都不同意的情況下,怎么變更承租人? 此案件就比較特殊,兄弟姐妹就針對此事簽訂了《房屋分配協議》才得以變更承租人,可是該房屋遇到了拆遷,這個時候一方反悔了鬧上法庭,最終找到我們后調解解決糾紛
父母去世后直管公房在其他兄弟姐妹都不同意的情況下,怎么變更承租人? 此案件就比較特殊,兄弟姐妹就針對此事簽訂了《房屋分配協議》才得以變更承租人,可是該房屋遇到了拆遷,這個時候一方反悔了鬧上法庭,最終找到我們后調解解決糾紛
父母去世后直管公房在其他兄弟姐妹都不同意的情況下,怎么變更承租人? 此案件就比較特殊,兄弟姐妹就針對此事簽訂了《房屋分配協議》才得以變更承租人,可是該房屋遇到了拆遷,這個時候一方反悔了鬧上法庭,最終找到我們后調解解決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