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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用人單位不可以不繳納失業(yè)保險。因為根據《勞動法》,用人單位必須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是強制性規(guī)定,用人單位不交失業(yè)保險的,勞動者可以向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舉報,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七十二條
社會保險基金按照保險類型確定資金來源,逐步實行社會統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工傷保險條例》第八十四條
用人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用人單位處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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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通過下列方法可以解決勞動合同糾紛:單位與勞動者之間友好協商;向基層人民調解組織、企業(yè)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或在鄉(xiāng)鎮(zhèn)、街道設立的具有勞動爭議調解職能的組織申請調解;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律依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五條
發(fā)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愿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愿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guī)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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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進行勞務派遣一般是有時間規(guī)定的,因為根據《勞動合同法》,勞務派遣單位應當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并且要按照勞動法的相關規(guī)定為勞動者繳納社保、發(fā)給勞動者工資。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五十八條
勞務派遣單位是本法所稱用人單位,應當履行用人單位對勞動者的義務。勞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的勞動合同,除應當載明本法第十七條規(guī)定的事項外,還應當載明被派遣勞動者的用工單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崗位等情況。
勞務派遣單位應當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按月支付勞動報酬;被派遣勞動者在無工作期間,勞務派遣單位應當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規(guī)定的最低工資標準,向其按月支付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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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申請勞動仲裁是不需要交申請費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到勞動仲裁部門申請勞動仲裁的,免收費用。但是對仲裁結果不服到法院起訴的,一般需收取10元的案件受理費,采用簡易程序的則收取5元的受理費。法律依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五條
發(fā)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愿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愿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guī)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五十三條
勞動爭議仲裁不收費。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經費由財政予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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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xù)有效,第三人對租賃物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依法成立的合同,僅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第四百六十九條 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書面形式是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以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能夠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并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數據電文,視為書面形式。第五百零九條 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當事人應當遵循誠信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當事人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應當避免浪費資源、污染環(huán)境和破壞生態(tài)。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xù)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第九百二十九條 有償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過錯造成委托人損失的,委托人可以請求賠償損失。無償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委托人損失的,委托人可以請求賠償損失。受托人超越權限造成委托人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第九百三十條 受托人處理委托事務時,因不可歸責于自己的事由受到損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請求賠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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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行政處罰半年后不可以請求撤銷。請求撤銷行政處罰是有時間限制的。根據規(guī)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十日內提出行政復議申請;但是法律規(guī)定的申請期限超過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當理由耽誤法定申請期限的,申請期限自障礙消除之日起繼續(xù)計算《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二條 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
1、主動消除或者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后果的;
2、受他人脅迫或者誘騙實施違法行為的;
3、主動供述行政機關尚未掌握的違法行為的;
4、配合行政機關查處違法行為有立功表現的;
5、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其他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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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奶茶店暑假工要簽合同。勞動合同期限在一個月以下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訂立口頭勞動合同,但勞動者提出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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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通常情況下,我國法律允許用人單位依照法律規(guī)定咋簽訂勞動合同后進行試用期的有關約定。如果用人單位簽訂了勞動合同后沒有約定試用期的法律也是允許的,但是不能僅僅約定試用期而沒有簽訂勞動合同,這種情況下如果沒有簽訂合同單純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即視為勞動合同的期限。《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的;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guī)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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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被告對作出的行政行為負有舉證責任,應當提供作出該行政行為的證據和所依據的規(guī)范性文件。《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三十四條 被告對作出的行政行為負有舉證責任,應當提供作出該行政行為的證據和所依據的規(guī)范性文件。被告不提供或者無正當理由逾期提供證據,視為沒有相應證據。但是,被訴行政行為涉及第三人合法權益,第三人提供證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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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商標和執(zhí)照名不需要相同。營業(yè)執(zhí)照和商標名稱是互不沖突的,營業(yè)執(zhí)照和商標名稱相不相同可以根據自己的想法的,商標名稱就是品牌名稱,營業(yè)執(zhí)照就是自己的公司的名稱,都是自己使用。但是注冊商標一定要有營業(yè)執(zhí)照,個人名義申請不可以沒有營業(yè)執(zhí)照,沒有營業(yè)執(zhí)照,不可以申請注冊商標。以自然人名義提出申請注冊商品,也同樣需要個體工商戶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企業(yè)名稱登記管理規(guī)定》第二十一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均屬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
1、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的;
2、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
3、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
4、偽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的;
5、未經商標注冊人同意,更換其注冊商標并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
6、故意為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行為提供便利條件,幫助他人實施侵犯商標專用權行為的;
7、給他人的注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