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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合同解除的情況分別有:雙方協商一致后可以解除合同;當事人在制定合同時就約定了解除條件,解除條件成就時,合同解除;合同出現法定解除事由時,向法院提出申請,請求法院解除合同。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條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發生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六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續履行的債務為內容的不定期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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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購二手房合同遺失的解決辦法:1、購買二手房又經過房屋中介進行過居間的,可以去中介機構復印一份房屋購買合同后,再去房屋登記機構辦理過戶手續;2、沒有中介,可以跟簽訂協議的另一方協商原合同作廢,在簽訂一份新購房合同。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條??
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范文本訂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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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行政處罰不適用追訴時效,但其追究時效是二年以內。如果行為人的違法行為在二年內被發現的,行政機關可以依法對行為人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如在該期限內未被發現的,一般不再處罰。有特殊情況的,追究時效是五年。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六條
違法行為在二年內未被發現的,不再給予行政處罰;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長至五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前款規定的期限,從違法行為發生之日起計算;違法行為有連續或者繼續狀態的,從行為終了之日起計算。
第三十七條
實施行政處罰,適用違法行為發生時的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但是,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時,法律、法規、規章已被修改或者廢止,且新的規定處罰較輕或者不認為是違法的,適用新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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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債務間接清償的成立要件如下:1、債權人與債務人協商一致;2、須有舊債務存在;3、須新債務與舊債務之內容異其要素;4、新債務之給付內容、種類必須合法確定而且可能履行,而且給付之要素必須與原債務不同。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五百六十條
債務人對同一債權人負擔的數項債務種類相同,債務人的給付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的,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由債務人在清償時指定其履行的債務。
債務人未作指定的,應當優先履行已經到期的債務;數項債務均到期的,優先履行對債權人缺乏擔保或者擔保最少的債務;均無擔保或者擔保相等的,優先履行債務人負擔較重的債務;負擔相同的,按照債務到期的先后順序履行;到期時間相同的,按照債務比例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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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拖欠工資的行為是一種勞動違法行為。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用人單位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并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法律依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七條
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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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勞動合同法》主要是傾向于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的。如果對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進行同等保護,必然導致勞資雙方關系不平衡,因為用人單位在現實中處于強勢地位。勞動合同立法應著眼于解決現實勞動關系中用人單位不簽訂勞動合同、拖欠工資、勞動合同短期化等諸多侵害勞動者利益的問題。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一條
為了完善勞動合同制度,明確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構建和發展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制定本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以下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適用本法。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其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依照本法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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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雙方未簽勞動合同但符合下列條件的,能收集相關的證據來證明存在著勞動關系:1、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主體資格是符合法律規定的;2、勞動者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有報酬的勞動;3、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是用人單位業務的組成部分。滿足這三點就可以確認勞動關系。法律依據:《關于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第一條
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同時具備下列情形的,勞動關系成立。
(一)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主體資格;
(二)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勞動規章制度適用于勞動者,勞動者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有報酬的勞動;
(三)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是用人單位業務的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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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需要,如果沒有召開股東會,需要全體簽字同意。如果開了股東會,以章程約定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三十四條 股東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紅利;公司新增資本時,股東有權優先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認繳出資。但是,全體股東約定不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或者不按照出資比例優先認繳出資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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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該款規定列于合同履行原則和合同附隨義務兩款規定之后,且不屬于合同給付義務的內容,與通知、協助等義務相同,是將綠色原則放進附隨義務體系的體現。附隨義務性質上是法定義務,在司法裁判中需要基于合理性判斷確定義務的內容與邊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零九條 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當事人應當遵循誠信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當事人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應當避免浪費資源、污染環境和破壞生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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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是否實行定密責任人制度,依法確定國家秘密事項和密級是否準確標明國家秘密事項密級是否根據情況變化及時變更和解除國家秘密事項密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 第二十五條 機關、單位應當加強對國家秘密載體的管理,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有下列行為:1、非法獲取、持有國家秘密載體;2、買賣、轉送或者私自銷毀國家秘密載體;3、通過普通郵政、快遞等無保密措施的渠道傳遞國家秘密載體;4、郵寄、托運國家秘密載體出境;5、未經有關主管部門批準,攜帶、傳遞國家秘密載體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