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答公司亂罰款可以投訴的部門有勞動行政部門,也可以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根據法律規定,勞動者認為用人單位侵犯其勞動保障合法權益的,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投訴。法律依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九條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舉報。勞動者認為用人單位侵犯其勞動保障合法權益的,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投訴。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為舉報人保密;對舉報屬實,為查處重大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提供主要線索和證據的舉報人,給予獎勵。《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五條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愿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愿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
答勞動者離職后如果公司拖欠工資的,一般需要先申請勞動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才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訴,勞動者在起訴時需要繳納案件受理費等費用。但如果勞動者有欠條的,則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法律依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條
勞動者對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五十條
當事人對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以外的其他勞動爭議案件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期滿不起訴的,裁決書發生法律效力。
-
答認定為工傷以后,勞動者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或停工留薪期滿,可以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勞動能力鑒定申請,鑒定結果出來后,根據傷殘等級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法律依據:《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管理辦法》第七條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滿(含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延長期限),工傷職工或者其用人單位應當及時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勞動能力鑒定申請。第八條申請勞動能力鑒定應當填寫勞動能力鑒定申請表,并提交下列材料:(一)有效的診斷證明、按照醫療機構病歷管理有關規定復印或者復制的檢查、檢驗報告等完整病歷材料;(二)工傷職工的居民身份證或者社會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
-
答老板還不發工資,勞動者向勞動行政部門舉報、投訴;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若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五條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愿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愿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第九條用人單位違反國家規定,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拖欠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勞動行政部門應當依法處理。《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
答老板不給我們發工資,勞動者可以與公司協商,要求其在約定的日期及時支付工資;協商不成的,可以向當地的勞動局投訴,由該部門責令期限支付足額的勞動報酬。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五條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愿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愿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第九條用人單位違反國家規定,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拖欠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勞動行政部門應當依法處理。《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
答離職證明很重要,可能會影響勞動者下次就業,若原單位不給開,勞動者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舉報,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第八十九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
答勞動合同與雇傭合同的區別:雙方的權利義務不同,勞動合同中的用人單位有義務為勞動者購買社會保險,雇傭合同中的雇主無義務;雙方產生爭議解除途徑不同,勞動合同需要先申請勞動仲裁,雇傭合同按民事訴訟法進行。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七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第十條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
答工傷事故一般不能要求精神賠償。精神損害賠償金是人身損害賠償中的賠償項目,在工傷事故中不賠償;對于職工因工傷而發生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住院伙食補助費等所需的費用,都可以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三十八條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二)住院伙食補助費;(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九)勞動能力鑒定費。
-
答租房合同簽了一年住了半年不租了的押金不一定會退,應當根據具體情況而定。如果租賃合同約定退還押金的,則押金會退;如果租賃合同約定不退押金或者扣除部分押金的,按其約定。住了半年不租了屬于違約行為,需要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五百八十二條
履行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對違約責任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受損害方根據標的的性質以及損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選擇請求對方承擔修理、重作、更換、退貨、減少價款或者報酬等違約責任。
第五百八十三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在履行義務或者采取補救措施后,對方還有其他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
答如果勞動者要將勞動合同從母公司轉到子公司的,要先與母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然后再與子公司重新簽訂勞動合同。子公司依法取得營業執照的,可以作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子公司是指受到另一公司實際控制的公司。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四條
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用人單位設立的分支機構,依法取得營業執照或者登記證書的,可以作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未依法取得營業執照或者登記證書的,受用人單位委托可以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