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保險有責任和無責任是什么意思?



交強險有責任賠償限額,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發生之后,機動車一方被交警部門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為對事故的發生負有責任(比如全部責任、同等責任、主次責任等)后在交強險賠償分項(死亡傷殘18萬、醫療費用1.8萬、財產損失0.2萬)下對所有受害第三人所承擔的最高賠償金額。交強險無責任賠償限額,就是指就是指機動車一方被交警部門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為對事故的發生不負責任后在交強險賠償分項(死亡傷殘1.8萬、醫療費用0.18萬、財產損失0.01萬)下對所有受害第三人所承擔的最高賠償金額。交強險無責任賠償限額,就是指就是指機動車一方被交警部門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為對事故的發生不負責任后在交強險賠償分項(死亡傷殘1.8萬、醫療費用0.18萬、財產損失0.01萬)下對所有受害第三人所承擔的最高賠償金額。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二十三條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在全國范圍內實行統一的責任限額。責任限額分為死亡傷殘賠償限額、醫療費用賠償限額、財產損失賠償限額以及被保險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無責任的賠償限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