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區農村宅基地拆遷新建工藝



1、申請人到所在鄉(鎮)國土資源管理所(分局)領取拆舊建新用地申請表并提供戶口本或身份證等證件復印件。
2、在原有老宅基地上建房的需提供原土地使用證,建房申請經村民小組代表討論同意。
3、當地農村村民委員會將對拆舊建新建房戶的用地申請進行審核。
4、鄉(鎮)國土資源管理所組織人員實地踏勘,并取得規劃部門的同意,經所在鄉(鎮)政府審核同意后,由鄉(鎮)國土資源管理所上報縣國土資源管理局審核。
5、縣國土資源管理局審核認為符合條件的,再報縣政府審批。
6、縣政府審批之后,相關部門下發許可證后方可動工建房。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八條 城市市區的土地屬于國家所有。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于國家所有的以外,屬于農民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于農民集體所有。
第六十二條 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