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橋梁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是什么



一、道路工程:不少于總長度的1/10,且不少于200米。
二、橋梁工程:不少于全橋總孔數的1/3,且不少于3孔,不足3孔者全查。
三、排水工程和城市供熱管網工程:不少于總數的1/10,且不少于5個井段。不足5個井段者全查。
市政工程質量等級核定,應按工程的外觀項目、實測項目、質量保證資料順序進行,然后在此基礎上進行綜合評定。
法律依據: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
第二十九條 施工單位必須按照工程設計要求、施工技術標準和合同約定,對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設備和商品混凝土進行檢驗,檢驗應當有書面記錄和專人簽字;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第三十條 施工單位必須建立、健全施工質量的檢驗制度,嚴格工序管理,作好隱蔽工程的質量檢查和記錄。隱蔽工程在隱蔽前,施工單位應當通知建設單位和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第三十一條 施工人員對涉及結構安全的試塊、試件以及有關材料,應當在建設單位或者工程監理單位監督下現場取樣,并送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質量檢測單位進行檢測。
第四十條 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建設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
(一)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墻面的防滲漏,為5年;
(三)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采暖期、供冷期;
(四)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為2年。
其他項目的保修期限由發包方與承包方約定。
建設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