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離婚后孩子有繼承房產的權利嗎



如果是法定繼承的話,父母離婚后孩子仍享有繼承權。
按照我國《繼承法》的有關規定,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沒有遺囑的,由第一順序的配偶、子女、父母繼承,子女的繼承人身份是法定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父母離婚,無論子女的撫養權是歸父還是歸母,父母是否各自再婚或者有了其他的孩子,都無法分割父母與子女的血緣關系,不影響子女的繼承權,依然有權繼承房屋。但是如果沒有遺囑,孩子是不能全額繼承房產的,只能按照法定繼承的規則繼承,如果第一順序繼承人還有其他人就還得分割份額,繼承屬于自己的那部分。
為人父母若想自己的財產在以后順利被子女繼承,最保險的方式就是盡早訂立遺囑。立了遺囑發現子女不孝隨時可更改遺囑,按自己意愿分配財產。當然,也可以在生前就將房產贈予子女,并根據實際情況附加條件。
法律依據:
《繼承法》
第十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