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離婚后孩子有權利繼承遺產嗎

導讀:
離婚后,不論子女由男方或女方撫養,子女和父母的關系依然存在。現在民法典進行了修改,如果老人設立有多份遺囑,在內容沖突的情況下,那么就以最終的遺囑為準,這也是充分尊重了立遺囑人的生前遺愿。(二)民法典中增加了遺囑的形式,認可了打印遺囑和錄像遺囑的效力,但是我們必須注意,這是要滿足特定的條件。現在民法典規定侄子、外甥等都列入了繼承人的范圍,但這是有條件的。那么民法典離婚后孩子有權利繼承遺產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離婚后,不論子女由男方或女方撫養,子女和父母的關系依然存在。現在民法典進行了修改,如果老人設立有多份遺囑,在內容沖突的情況下,那么就以最終的遺囑為準,這也是充分尊重了立遺囑人的生前遺愿。(二)民法典中增加了遺囑的形式,認可了打印遺囑和錄像遺囑的效力,但是我們必須注意,這是要滿足特定的條件。現在民法典規定侄子、外甥等都列入了繼承人的范圍,但這是有條件的。關于民法典離婚后孩子有權利繼承遺產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民法典離婚后孩子有權利繼承遺產嗎
根據我國《民法典》的相關規定,離婚后子女判給其中一方了,子女還能繼承對方財產。離婚后,不論子女由男方或女方撫養,子女和父母的關系依然存在。在沒有立遺囑的情況下,死者的遺產是會按照繼承法的相關規定來繼承,其中孩子是第一順序繼承者之一,有權繼承遺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二、民法典關于遺囑的新變化是哪些
(一)民法典中去掉了公證遺囑優先的規定。以前,老人設立遺囑,如果有很多份遺囑的話,而且其中如果有公證遺囑的話,那么公證遺囑的效力是優先的。現在民法典進行了修改,如果老人設立有多份遺囑,在內容沖突的情況下,那么就以最終的遺囑為準,這也是充分尊重了立遺囑人的生前遺愿。
(二)民法典中增加了遺囑的形式,認可了打印遺囑和錄像遺囑的效力,但是我們必須注意,這是要滿足特定的條件。比如,打印的遺囑,必須有兩個以上的見證人在場見證,設立遺囑的人和見證人必須在遺囑的每一頁上都要簽名和備注時間。比如錄像遺囑,也是需要兩個以上的見證人在場見證,錄像中對于立遺囑人和見證人的樣貌、姓名等要有所體現,更重要的是體現立遺囑人設立遺囑的真實意愿。
(三)擴大了法定繼承人的范圍。現在民法典規定侄子、外甥等都列入了繼承人的范圍,但這是有條件的。必須在被繼承人沒有第一順位繼承人(比如父母、子女、配偶),也沒有第二順位繼承人(包括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情況下,侄子、外甥等才能去繼承財產。換句話說,如果被繼承人的第一順位或者第二順位還在的話,外甥、侄子是沒有繼承權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