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主要責任要承擔百分之幾



《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規定,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關于具體的責任比例沒有明確。
那么交通事故中主要責任承擔多少責任比例呢?律師認為,這個需要根據事故的參與主體而定,如果是機動車與行人、非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機動車一方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的,那么機動車一方需要承擔80%的責任比例,如果是行人或非機動車一方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那么行人或者非機動車一方需要承擔60%的責任比例;如果是機動車與機動車之間、或者非機動車與非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那么承擔主要責任的一方需要承擔的事故責任比例為70%。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六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一) 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
(二) 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三) 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
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