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能認出一個女兒進入戶口嗎?



首先你認養的孩子需要當地民政部門的批準,必須有一份合法的收養協議。然后帶上收養協議到公安機關辦理入戶手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三條 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養:
1、喪失父母的孤兒;
2、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3、生父母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的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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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你認養的孩子需要當地民政部門的批準,必須有一份合法的收養協議。然后帶上收養協議到公安機關辦理入戶手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三條 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養:
1、喪失父母的孤兒;
2、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3、生父母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的子女。
擅長處理建筑工程、債權債務、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糾紛、房產糾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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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本文將就小孩上戶口是否需要進行親子鑒定進行解答,并提供相關的法律知識和建議,以幫助讀者更好地理解和處理這一問題,2. 法律咨詢:如果無法達成一致,可以咨詢專業的法律機構或律師,了解相關法律規定和程序,并根據具體情況決定是否需要進行親子鑒定,然而,在以下情況下,可能需要進行親子鑒定:1. 父母關系存在爭議:如果父母關系存在爭議,其中一方或雙方對親子關系表示懷疑,可能需要進行親子鑒定來確認小孩的親子關系,小孩上戶口是一個重要的法律手續,通常情況下不需要進行親子鑒定。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交通事故、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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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3)公共戶落戶在居住地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申請公共戶落戶,適用于暫無房產或租賃房屋但有居住需求的居民,2)相關政策解讀對于沒有房產的公民,在選擇落戶地點時,應當了解當地的相關政策和規定,二、公共戶落戶操作流程對于暫無房產或租賃房屋的居民,可以考慮在居住地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申請公共戶落戶,沒有房產的公民,可以通過以下幾種途徑進行落戶:(1)就業落戶在就業地遷移就業地公安機關進行申請,將戶口遷移至用人單位集體戶或者人才公寓。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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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因為私生子屬于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并不符合生育政策要求,因此應當根據國務院和各個地方的法規規定來辦理登記非婚生子女的戶口,并且繳納社會撫養費。、已近不惑之年的唐先生,和二十出頭的陳小姐,搞起了婚外戀情,又生下一子。2003年11月,唐先生一紙訴狀將陳小姐告上法庭,請求變更孩子撫養權。她稱是唐先生有自己的家庭和女兒,非婚生子隨其家庭成員生活必然對孩子不利。那么婚外情生子應該怎么樣上戶口。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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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孩子不是親生的怎么上戶口?首先,非親生小孩在上戶口之前,需要做親子鑒定。能夠證明被鑒定人身份的證明:如身份證、戶口本、軍人身份證明、出生證等。無以上證明者就需要鄉鎮以上人民政府、街道辦、公安派出所申請鑒定證明。并不是所有的孩子在上戶口的時候都要做親子鑒定的,上戶口要做親子鑒定的情形有:無出生證。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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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農村只有女兒嫁人后宅基地能繼承嗎農村的宅基地是屬于集體所有的土地,如果女兒已經出嫁的,并且戶口從本村遷出的,就不能繼承宅基地所有權,村集體會收回宅基地使用權。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于國家所有的以外,屬于農民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于農民集體所有。第六十二條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并盡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后,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準。那么農村只有女兒嫁人后宅基地能繼承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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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宅基地屬于農民集體所有,是村集體依法無償劃撥給本村農民建房的。農民只有使用權,沒有處分權,不能作為個人財產繼承。宅基地上的房屋屬于個人財產,可以繼承(與女兒是否出嫁沒有關系)。繼承人繼承農村房屋后,可以繼續使用宅基地,直至該房屋滅失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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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如果協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判決戶口遷移,如果協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判決戶口遷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相關規定,解決離婚后戶口遷移問題的方法如下:1. 協商解決:離婚后,雙方可以協商約定戶口遷移的事項,如時間、地點等,2. 起訴訴訟:如果協商不成,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判決戶口遷移,法律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48條的規定,離婚后,夫妻雙方可以協商約定戶口遷移的事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48條的規定,離婚后,夫妻雙方可以協商約定戶口遷移的事項。
擅長:債權債務、刑事辯護、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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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第一千零七十七條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第一千零七十八條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離婚并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那么出嫁女兒離婚后戶口可以遷回娘家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房產糾紛、債權債務、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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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想當然的,如果受訴法院所在地的經濟水平較好的話,其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基數就會比較高,從而死亡賠償金的總數就會比較高。因此,法律規定了農村戶口按照城鎮居民收入標準獲得賠償死亡賠償金的條件,死者近親屬可根據條件積極爭取。那么出嫁女兒可以平分死亡賠償金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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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遷戶口需要哪些資料 遷戶人員的《入戶申請》房屋產權人以及戶口遷入人員的戶籍證明、身份證。投靠親屬入戶的需提供親屬關系證明。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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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通過以上案例分析,可以發現有房產證沒遷戶口的情況下,孩子能否入學取決于各地區、各學校的具體招生政策和要求,雖然他的戶口不在該房產中,但他的孩子在該城市上學時,學校根據陳先生的工作證明、社保證明等相關材料,同意其孩子在居住地入學,在孩子入學時,學校根據張女士的房產證和相關證明材料,允許孩子在該房產所在學區入學,三、總結與建議通過以上法律和實際案例的分析,我們可以得出以下結論和建議:1)了解當地政策:在購買房產后,如有子女即將入學的情況,務必提前了解所在地區的招生政策和要求。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合同糾紛、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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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在現實社會中大家都知道贍養老人是屬于子女的責任,很多時候女兒嫁出去戶口遷走了,到了老人老了的時候戶口想要遷回來,面對這樣的情況下,那么對于父母年老子女戶口可否回遷贍養呢?下面就由大律網小編為大家解答相關的內容。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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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嫁出去女兒戶口已遷出有沒有繼承權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繼承權與戶口是否遷出是沒有關系的,在法定繼承的情況下,女兒是可以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協商是在產生糾紛的當事人雙方之間進行2、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人民調解委員會是群眾性組織。在發生繼承糾紛后,如有關當事人協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人民調解委員會的調解協議達成以后,各當事人都應當自覺遵守和履行。經過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達不成協議的,任何一方也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那么嫁出去女兒戶口已遷出有沒有繼承權。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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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首先交通事故賠償包括死亡賠償金,醫療費,喪葬費,可以要求適當的精神損害撫慰金,大概要求2萬左右吧。孩子得計算到18歲,女兒=城鎮或者農村人均消費性支出乘以1年除以2,兒子=城鎮或者農村人均消費性支出乘以/2,這是交通事故的賠償。在上下班途中遇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機動車交通事故的,應認定為工傷,可以要求工傷賠償,如果企業沒有給買工傷保險,那么所有工傷保險待遇由企業出,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這一部分不好執行,建議可以和企業協商,一次性支付。那么交通事故中死亡賠償金有城市戶口與農村戶口之分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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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離婚了孩子判給女方,戶口還可以在男方,離婚后,孩子的戶口可以保留原戶口,也可以隨獲得撫養權的一方遷出,另一方無權阻止,小孩撫養權在女方,但戶口在男方1、離婚孩子歸女方但戶口在男方,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很多時候,在給孩子上戶口的時候會選擇在女方,但是在離婚之后孩子的撫養權歸男方,這個時候男方想遷回孩子的戶口到自己名下,這個時候應該征得對方的同意,如果對方不同意可以提起訴訟,通過法院判決,離婚后孩子撫養權歸女方戶口在男方怎么辦如果協商不成,那么可以采取訴訟的方式解決,但是起訴方必須提出足夠的理由證明,給孩子遷戶口對孩子有利,離婚后孩子的戶口可以保留原戶口,也可以隨獲得撫養權的一方遷出,另一方無權阻止,獲得撫養權的一方遷移孩子戶口的另一方應當配合,否則其可以根據離婚協議或法院判決書到戶籍所在地的公安機關申請辦理。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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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中,被告與被繼承人屬于再婚夫妻,繼承案件中,被告提出追加其再婚前所生育的女兒作為本案繼承人參與分割遺產。經查,其女兒在被告再婚時已成年,并未與被繼承人形成有撫養關系的繼父母子女關系,法院予以駁回被告該項請求。判斷繼父母子女之間是否享有繼承權,以是否形成撫養關系為標準。
【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虧71萬!法院:屬于重大過錯,應賠償妻子!原告曹某與被告范某結婚后共同購買了一套房屋,后經雙方協商將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經曹某同意將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結果虧損了70余萬元。曹某得知后將范某訴至法院,請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審法院均認為,范某的行為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重大過錯,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故支持了曹某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萬元。 據中國裁判文書網官網披露的判決書顯示,曹某與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記結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購得房屋,房屋登記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與劉某簽訂《北京市存量房屋買賣合同》,將涉案房屋以228萬元價格出售。 房款支付細節如下: 房屋首付款為46萬元,其中劉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銀行賬戶轉賬41萬元,其余5萬元轉至曹某賬戶; 2021年3月12日,劉某向范某銀行賬戶轉入31萬元; 2021年3月23日,劉某再向該賬戶轉入房款90萬元; 2021年4月8日,劉某又向該賬戶轉入房款60萬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劉某向范某名下賬戶轉款1萬元。 拿到這筆錢后,范某聲稱給曹某房款共計33.29萬元,其余用于償還銀行貸款、債務,炒股,支付女兒生活費及日常消費支出等,現房款已無剩余。其中,雙方將首付款44.7萬元用于償還銀行貸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萬元在曹某賬戶內。而房款150萬元,范某則未經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資金賬號轉賬89萬元,而后再次轉賬55萬元。 但是,經過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從股票資金賬號轉出73萬元,共計虧損71.12萬元。范某稱剩余房款另用于償還信用卡41.17萬元,償還多名親屬共計30萬元,范某還稱借款用于償還銀行貸款及債務、炒股及家庭生活。 為證明房款和債務分配約定以及范某揮霍、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等主張,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產分配協議》約定:女方占房產三分之二,男方占房產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與曹某的微信聊天記錄顯示:范某長期不顧曹某反對炒股,且炒股未經過曹某同意。范某則辯稱炒股為正常投資,系為改善家庭生活條件,并非揮霍夫妻共同財產。 案件經法院審理,一審、二審法院認為,范某與曹某經協商一致后出售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故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符合法律規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符合法律規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決范某給付曹某88.9萬元。 北京高院經審理后認為,雙方經協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在處分房款時亦應當友好協商。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 一、二審法院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實和法律依據。一、二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經審查認為:夫妻雙方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分權,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處分重大夫妻共同財產時應當與另一方協商一致。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分割共同財產。 本案中,范某與曹某經協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在處分房款時亦應當友好協商。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 一、二審法院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實和法律依據。綜上,一、二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審判程序亦無不當。范某的再審申請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七條規定的情形。 案號:(2023)京民申1855號 裁判時間:2023年6月13日
在2023年的尾聲,因當事人贈送的錦旗激動不已,也為幫助了當事人如愿離婚、獲得女兒撫養權和合理財產而感到開心~~2024,新的一年重啟新生活,希望我們都能夠福暖四季、順遂安康!
曾經炙手可熱的教培行業,在“雙減”政策后一落千丈。 有的項目投資人剛剛交費,還沒來得及開展業務,就被狠狠“潑了一盆冷水”,這種情況下,加盟費還能退嗎? 1加盟培訓機構遇難題 步入退休年齡的張阿姨一直非常熱愛教育行業,想著正好利用退休時間做一些自己喜歡的事情。與家里人多次商量后,張阿姨計劃開展課外培訓班,女兒劉女士對母親的想法非常支持。于是在2019年12月,張阿姨與北京某教育有限公司簽訂《***美術中心特許經營協議書》及《補充協議書》,約定教育有限公司授權張阿姨在約定期限內使用其經營資源在天津市某市區經營所許可的業務。張阿姨先后向教育有限公司支付特許經營費15萬元、兩年特許權使用費共4萬元,另支付培生項目定金1000元。但協議簽訂后沒多久,2020年全國疫情暴發,線下培訓班紛紛關門停業,行業勢頭不斷下滑。而此時,張阿姨多次與項目負責人電話、微信溝通開業地點,教育有限公司始終未能確定張阿姨的經營場所位置,導致張阿姨無法按照協議約定正常經營。 2創業選擇行業至關重要 屋漏偏逢連夜雨,疫情還未完全散去,國家又在2021年突然發布“雙減”政策,根據相關政策規定,張阿姨無法取得開辦運營加盟分中心所需的辦學許可證及營業執照等。培訓班未開業就“涼涼”,張阿姨心里也開始打退堂鼓,于是在2021年8月,她向教育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武先生發微信,多次提出“希望和總部商量一下退出加盟工作事宜”,武先生回復說會安排人員聯系,但一直沒有解除合同,也沒有給張阿姨退費,就這樣不了了之。在半年多的時間里,此事就成了張阿姨的心病。為了減輕張阿姨的焦慮與無助,女兒劉女士主動承擔解決問題的重任,積極幫助母親尋求法律幫助。 3解決退費同時解決情緒問題 在2022年2月,劉女士找到北京天用律所,希望能幫助母親要回費用。天用律師仔細研究資料后,發現張阿姨與教育有限公司簽署的協議中,有多個條款對我方當事人來說十分不利。與劉女士溝通情況后,她有點想要放棄,對案件信心不足,天用律師鼓勵她說:“毛主席曾說過,做最壞的打算,盡最大的努力。我們一定會全力爭取,勝利的希望還是有的!你不信我,還不信毛主席嗎?”天用律師的一番話點醒了劉女士,也激勵了她重拾信心。做任何事都是有風險的,但要相信律師的專業能力,積極配合、共同努力,才能獲得勝利。資料準備、立案程序在有序進行中,而在此期間,劉女士非常焦慮常常夜不能寐。她的焦慮一方面來自母親對于本案的各種擔憂與喋喋不休地嘮叨,另一方面自己處于離婚狀態,獨自撫養孩子,而前夫拒不支付經濟補償金與撫養費,導致自己養育孩子經濟壓力非常大。兩方面的心理壓力使劉女士憂思過度,陷入輕微抑郁的狀態。她頻繁給天用律師發微信訴苦,言語間也曾透露出“生活太難了,活著沒意思……”這種危險的信號。天用律師在辦案的同時,總是抽出空閑時間對劉女士給予暖心安慰和耐心開導,甚至在劉女士心情極度消極的時候,天用律師特意到劉女士所在地見面溝通。“你是女兒,也是母親,要擔負起家庭的責任,不能這樣消極下去!面對困難也要堅強起來,給自己的孩子做一個好榜樣!”......或許是天用律師的真誠解開了劉女士的心結,在精神上極大鼓舞了她,自此與她溝通案件情況,很明顯看出她比之前變得樂觀與積極。終于迎來了開庭的日子,劉女士與天用律師一同參加了庭審。天用律師在庭審中表明,自協議簽訂后,因教育有限公司無法確定我方當事人的經營場所的坐落位置,且取得特許經營資質是簽署特許經營協議書的基礎,但教育有限公司無相關資質及因“雙減”政策落地后無法辦理辦學許可證及營業執照,致使雙方之間簽訂的《協議書》目的無法實現,所以教育有限公司應將相關費用退還給我方當事人。面對天用律師舉證的協議、信息查詢樣本、微信聊天記錄、轉賬記錄、錄音等十幾項證據,法官十分認可,一審判決雙方解除合同,教育有限公司退還張阿姨全部費用。 4是律師也是人生導師 在困難與挑戰面前,天用律師表現出專業與不屈,最終獲得了勝訴! 天用律師不僅解決了張阿姨一家人的法律難題,同時也給了她們母女精神上的激勵與振奮,讓她們看到了生活充滿陽光與美好的一面!張阿姨與劉女士特意為天用律師送來一面錦旗!律師的職責不僅是解決法律難題,更是對當事人的一種人生救贖!后續張阿姨又把自己親戚遇到的法律難題委托給天用律所,這就是專業與口碑的魅力!
第一,確定管轄法院。起訴前要確定的首要問題是向哪個法院起訴,民間借貸糾紛中原告可以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訴。如果被告住所地和經常居住地都較遠,可以引用《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第十八條之規定,因雙方對于履行地點約定不明確,而爭議標的.為被告給付貨幣(即還款),那么接受貨幣一方即原告(收款人)所在地就是合同履行地,出借人作為原告起訴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二,起草《民事起訴狀》。民事起訴狀主要包含以下內容:(1)原、被告的身份信息,即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住所地或戶籍所在地、聯系方式等;(2)訴訟請求,寫明訴訟請求中的具體金額及其性質,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律師費等;(3)事實和理由,包括但不限于原、被告之間的關系、借款的原因、借款的時間、借款的細節和過程、被告還款情況、原告催款情況。 第三,準備證據材料,制作證據清單。民間借貸糾紛一般需提供《借條》、《律師函》、轉賬記錄、微信或短信聊天記錄、催款記錄等能證明雙方存在借貸關系事實的證據,證據要盡可能完整地還原借款過程、原告是否有催款、被告是否有還款等情況。 第四,立案流程。立案時建議先電話咨詢當地法院立案庭,因為現在各地開始推行網上立案,如果需網上立案的,根據當地法院指引操作。前往法院立案庭遞交材料,需提供原被告雙方的主體信息材料:1、原告身份材料:原告是自然人需提交本人身份證或戶口本復印件;原告是公司、企業等法人需提交營業執照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需加蓋公司公章)。2、被告身份材料:被告是自然人需提交公安機關開具的戶籍信息或身份證復印件、戶口本復印件等戶籍證明;被告是公司、企業等法人需提交其企業工商登記信息(可登錄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自行打印)。如果只有對方身份證號碼和姓名,沒有身份證復印件的,可以帶齊案件材料前往法院立案庭開具《補充材料證明》,再前往當地公安機關戶籍管理部門,查詢對方的身份信息(若只有對方微信號、支付寶賬號等信息,沒有對方身份證號碼的,則需委托律師代理,由代理律師向法院申請律師調查令,前往騰訊公司或支付寶公司調取對方賬號的實名認證信息,用于起訴)。起訴狀和證據材料都是一式兩份遞交給法院,若被告為多人的,則每增加一名被告,應再提供一份起訴狀及證據材料副本,法院受理后,便會出具《案件受理通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