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戶口遷移手續需要提供什么資料

導讀:
遷戶口需要哪些資料 遷戶人員的《入戶申請》房屋產權人以及戶口遷入人員的戶籍證明、身份證。投靠親屬入戶的需提供親屬關系證明。
遷戶口需要準備的材料有:身份證和戶口本、向遷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請、遷入地派出所同意遷入的證明材料、向現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遷出申請、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戶籍證明、持戶籍證明和相關證明材料、準遷證等其他必要性材料。
辦理戶口遷移需要什么材料
一、有合法固定住所類居民
遷移申報材料:遷移戶口申請;接收單位證明;擬遷移戶口人員戶籍證明及戶成員關系證明或公證書;申請人和擬遷移戶口人員的身份證或戶口本原件(留存復印件);房產證原件(留存復印件)。
此外,還應根據不同情況分別提供以下材料:
自建房:土地使用證;土地、規劃部門批準建房的有關材料。
購買成套商品住宅:商品房購銷上稅發票原件(留存復印件)。
單位租賃給本單位職工使用的公有住房:單位證明;收取房屋租金發票或有關憑證。
二、親屬投靠
新生嬰兒入戶的:嬰兒出生醫學證明書;嬰兒父母身份證或戶口簿;嬰兒父母的結婚證書;準生證或生育證(其中:違反計劃生育規定的應出具征收社會撫養費憑證)。
夫妻投靠入戶:被投靠人申請、身份證或戶口簿;接收單位證明;結婚證書;夫妻雙方身份證或戶口薄;擬遷移人員的戶籍證明和隨遷人員的戶或員關系證明或公證書。
父母子女投靠入戶:被投靠人申請、身份證或戶口簿;接收單位證明;投靠人戶籍證明和戶成員關系證明或公證書;夫妻同時遷入的還應出具結婚證書;已達到法定婚齡的子女投靠父母,還應出具婚姻登記機關的未婚證明。
異地戶口遷移需要的材料如下:
1、戶口本和身份證,若非投親則需要住房證明,不管是辦理本城區之間的戶口遷移還是省外戶口遷出都是需要到居住地派出所辦理,也就是現在的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請遷出的;
2、城區農業戶口遷出需要拿著遷入地的接收證明;
3、城區與郊區及郊區之間的遷入需要遷入地公安機關的《準許遷入證明》;
4、由學生集體戶口轉入居民戶口的,需要相關證明辦理;
5、辦理跨省遷出的話,以上的資料還是都需要,另外還需要先去遷入地辦理同意其遷入的證明材料。
遷移戶口需要什么手續?
轉戶口需要手續和條件如下:
1、向遷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請;
2、遷入地派出所同意遷入;
3、向現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遷出申請;
4、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戶籍證明;
5、持戶籍證明和相關證明材料(你的理由)前往遷入地的市級公安局戶政科申請遷入;
6、戶政科簽發《準遷證》;
7、持《準遷證》回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遷出并開遷移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