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處理精神病人打架警察?



精神病患者打架警察當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當中的規定,責令其監護人嚴加看管。受害者也可以向監護人索要賠償,遇到這種情況下警察也是可以協助進行調解的,由于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所以不能夠追究其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八條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經法定程序鑒定確認的,不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責令他的家屬或者監護人嚴加看管和醫療;在必要的時候,由政府強制醫療。間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時候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醉酒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