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后發現老公有精神病怎么辦

導讀:
收到貴院補充鑒定評估函后,我們對全部材料進行審核,經討論、分析,認為:依據現有病歷資料,不能證明大牛所患偏執型精神分裂癥已達臨床治愈,其在2019年8月6日前及領取結婚證后處于該病的何種狀態(疾病期或緩解期)無法評定,2020年10月27日,經本院委托,北京中衡司法鑒定所(以下簡稱中衡鑒定所)出具《司法鑒定意見書》,鑒定意見為:被鑒定人大牛患有偏執型精神分裂癥,受所患疾病影響,對事物的辨認能力削弱,評定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
當甜蜜的婚禮過后,新婚妻子發現丈夫患有精神病,這無疑對生活產生了巨大的沖擊。面對這樣的情況,我們應當如何處理呢?
結婚后發現配偶有精神疾病,首先需要確認的是疾病的嚴重性與類型。根據中國的法律定義,精神病包括精神分裂癥、情感障礙、器質性精神障礙等多種類型,每種疾病的法律影響和社會影響各不相同。
作為配偶,若對方被診斷為精神病患者,你有權要求對方進行治療,并有權了解其病情。同時,作為患者,他也有權利得到適當的治療和關懷。在法律上,雙方均有履行婚姻義務和維護婚姻關系的責任。
根據我國 《民法典》 相關規定,如果結婚的一方患有不適合結婚的重大疾病的,應當在結婚之前告知另一方,不得對另一方隱瞞。如果沒有如實告知,另一方在婚后知情,無論婚姻持續了多長時間,另一方都可以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
如果另一方想要撤銷婚姻,必須在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對方患有重大疾病以后的一年內向法院提出請求。婚姻關系經法院撤銷以后,代表著兩人之間的夫妻關系始終不存在,雙方之間不再具有夫妻間的權利義務關系。
根據您的描述,丈夫患有嚴重的遺傳性精神疾病,卻沒有在婚前將患病的事實告訴您。他的疾病是遺傳性的,很可能會遺傳傳給下一代,這種疾病對婚姻關系的成立有著決定性的影響。您的丈夫作為精神病人,有權步入婚姻,但這并不代表他可以侵犯您的知情權。您在得知其患病的事實以后,如果不想繼續婚姻,可以在一年內向法院提出撤銷與薛某之間的婚姻的請求。
而撤銷婚姻與離婚不同,撤銷就是婚姻至始無效,簡單點說就是撤銷婚姻后的您還是未婚,下次的婚姻屬于第一次結婚。您的婚姻信息上會顯示未婚而非離異,這也不會影響您今后的婚姻規劃。
精神病患者的法律能力
精神病患者在法律上的行為能力可能受限。如果患者無法辨認自己的行為,或者不能控制自己的行為,他們可能會被認定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這一狀態會影響到他們的合同簽訂、財產管理等法律行為。
四、離婚權益分析
在確定無法繼續維持婚姻關系的情況下,離婚成為一條可選的道路。但要注意,離婚過程對于精神病患者來說更為復雜。法院通常會考慮到患者的病情和對其生活的影響,在判決中可能會對非患者的一方提出更高的經濟補償或生活照顧的要求。
五、典型案例探討
大牛與小花于2019年5月通過相親認識,于2019年8月6日結婚,婚后未生育子女。
2020年10月27日,經本院委托,北京中衡司法鑒定所(以下簡稱中衡鑒定所)出具《司法鑒定意見書》,鑒定意見為:被鑒定人大牛患有偏執型精神分裂癥,受所患疾病影響,對事物的辨認能力削弱,評定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就鑒定事項,本院曾于2020年9月7日委托中衡鑒定所補充對以下事項的鑒定:1.大牛在2019年8月6日前是否患有偏執型精神分裂癥;2.大牛與小花于2019年8月6日領取結婚證后,大牛所患有的偏執型精神分裂癥是否已經治愈。中衡鑒定所復函稱:“收到貴院補充鑒定評估函后,我們對全部材料進行審核,經討論、分析,認為:依據現有病歷資料,不能證明大牛所患偏執型精神分裂癥已達臨床治愈,其在2019年8月6日前及領取結婚證后處于該病的何種狀態(疾病期或緩解期)無法評定。”就中衡鑒定所的鑒定報告,小花申請中衡鑒定所的司法鑒定人A、B出庭進行說明。A稱鑒定報告中涉及的不全緩解期指,有些人患病后,大部分癥狀緩解,有些人患病后小部分癥狀緩解,都叫不全緩解期。只要還有臨床癥狀,就叫不全緩解期。如果精神病人在緩解期是一個正常狀態,其行為有效。僅靠門診病歷無法評定大牛是否處于穩定狀態,不能排除大牛是正常的,也有可能有癥狀沒有暴露。B稱,偏執型精神分裂癥是思維邏輯障礙和思維內容障礙,發病潛隱,一般人看不出來。有被害妄想的,有人還能一直工作,比較嚴重的被發現了會影響工作生活,危害周圍的人。精神分裂癥沒有敢說治愈的,只能說緩解,還容易復發。有的人緩解了就不吃藥了,可以正常工作,但是容易復發,書上寫的是終身吃藥,可以保證減少病情復發,延長緩解期。偏執型精神分裂癥不管是在緩解期還是在發病期都屬于重癥型精神分裂癥。
小花的訴訟請求
1、請求法院撤銷小花與大牛的婚姻關系;
2、請求法院判決大牛向小花支付精神損失費10萬元。
大牛未能提交證據證明其在婚前告知過小花其患有重大疾病的情況,應承擔舉證不能的不利法律后果,即法院認定大牛未在婚前將其患有重大疾病的情況如實告知小花,小花起訴要求撤銷婚姻未超過法律規定的除斥期間,且民法典的相關規定具有溯及力,故小花要求撤銷婚姻的主張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條的規定,法院對小花要求撤銷婚姻的訴訟請求予以支持。
關于小花要求大牛支付其精神損害撫慰金10萬元的訴訟請求,婚姻撤銷的過錯方在于大牛,小花必然因此在精神上遭受創傷,法院綜合考慮大牛的過錯程度、雙方共同生活情況等因素,酌情確定精神損失費為3萬元。
面對如此復雜的法律問題,尋求專業律師的幫助是非常必要的。專業律師可以為你提供準確的法律意見,幫助你了解自己的權利和義務,以及如何在法律框架內合理解決問題。從法律角度來看,處理這類問題時必須兼顧人道和法律原則,確保雙方的合法權益。如果你在面臨類似問題時感到困惑或需要法律咨詢,建議聯系律總管本頁面的專業律師,獲得更具體、個性化的法律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