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訂合同注意什么?



簽訂合同時需要注意的風險有很多,如當事人是否具有簽訂合同的資格、合同內容是否符合規定、合同違約的風險等。擬寫合同是專業性很強的事情,涉及法律、專業知識、以及寫作水平和寫作技巧問題,只有提高法律素養,提高業務水平,才能防范法律風險。律師是精通法律的行家,接觸風險種類較多,知道如何規避風險的發生,可以委托律師審核合同,參加談判,參與合同的履行,這樣就如同增加了一個保護傘。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條 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書面形式是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以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能夠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并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數據電文,視為書面形式。
第四百七十條 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范文本訂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