唱別人的歌侵權嗎?



唱別人的歌曲會不會被告侵犯著作權,要依據具體的情況而定的:1、首先要看所唱的歌是否有著作權,如果沒有著作權的,或者著作權超出保護范圍的,唱就不會侵犯著作權;2、其次要看唱歌的情形。如果是在街頭賣唱、或者在學校進行表演等情形進行演唱的,并不是進行營利活動的,就不會構成犯罪;3、最后如果是經著作權人同意的,唱別人的歌曲用于營利活動的,也是不會構成侵犯著作權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十二條 有下列侵權行為的,應當根據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1、未經著作權人許可,發表其作品的;2、未經合作作者許可,將與他人合作創作的作品當作自己單獨創作的作品發表的;3、沒有參加創作,為謀取個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5、剽竊他人作品的;6、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以展覽、攝制視聽作品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編、翻譯、注釋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7、使用他人作品,應當支付報酬而未支付的;8、未經視聽作品、計算機軟件、錄音錄像制品的著作權人、表演者或者錄音錄像制作者許可,出租其作品或者錄音錄像制品的原件或者復制件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9、未經出版者許可,使用其出版的圖書、期刊的版式設計的;10、未經表演者許可,從現場直播或者公開傳送其現場表演,或者錄制其表演的;11、其他侵犯著作權以及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