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強險事故多久有效?



根據行業規定的車險報案時間是保險事故發生后的48個小時之內,車主及時向保險公司致電報案并告知詳細的事故發生經過,接下來車主要保護好事故現場,同時應及時向公安交管部門報案,如果因未及時報案導致保險公司對事故的保險責任或損失無法認定的,保險公司有權拒絕賠償事故損失。因此在發生事故以后的48個小時之內撥打保險公司的理賠服務電話進行報案,并且及時提交車險理賠申請,以維護好自身合法權益。
《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
第二十一條 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車人員、被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依法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道路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險公司不予賠償。
第二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險公司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墊付搶救費用,并有權向致害人追償:
(一)駕駛人未取得駕駛資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險機動車被盜搶期間肇事的;
(三)被保險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財產損失,保險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