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房產證,有租賃合同,你能申請營業執照嗎?



1、根據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的相關規定,辦理工商營業執照需提供經營場所使用證明,如個體工商戶以自有場所作為經營場所的,應當提交自有場所的產權證明復印件.
2、如租用他人場所的,應當提交租賃協議和場所的產權證明復印件,最好是原件,如果房東不出示原件可以用復印件,但復印件上需要房東寫上“與原件相符”并由房東簽字。除此之外,還需要租房協議的原件、復印件及辦理者身份證原件、復印件等相關材料。
3、如果屬于沒有產權證的回遷房之類的,向工商部門提供租賃協議、店面所在地村(居)委會出具的產權證明,以及其他相關辦照材料即可申請辦理工商營業執照。擴展資料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九條 出賣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合同無
效或者被撤銷、解除的,買受人可以請求返還已付房款及利息、賠償損失,并可以請求出賣人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
1、故意隱瞞沒有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事實或者提供虛假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
2、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抵押的事實;
3、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出賣給第三人或者為拆遷補償安置房的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