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了給我轉了倆比錢一筆寫了自愿贈予還有一筆沒有寫現在要要回沒有寫的那筆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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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女朋友和我分手了要我的車怎么辦情侶分手后女方要求分割車輛的,首先要看車輛是否為共同財產而定,如果是共同財產的,女方是有權分割的,雙方可以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訴。《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未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見》10.解除非法同居關系時,同居生活期間雙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購置的財產,按一般共有財產處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贈送給對方的財物可比照贈與關系處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財物,可參照最高人民法院〔84〕法辦字第112號《關于貫徹執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第條規定的精神處理。那么女朋友和我分手了要我的車怎么辦。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房產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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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訂婚分手了算不算離婚完全不是離婚結婚證都沒有就不是法律婚姻關系不存在離婚說法。離婚是指夫妻雙方通過協議或訴訟的方式解除婚姻關系終止夫妻間權利和義務的法律行為。按照我國民法典的規定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是判決離婚的法定條件。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協議離婚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那么訂婚分手了算不算離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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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2019年11月初,雙方發生矛盾并分手。另查明,雙方分手后,曾向市公安局靜安分局報案。2020年5月22日,市公安局靜安分局作出撤銷案件決定書。發生該部分支出時甲男并未提出過由雙方分擔,現甲男要求乙女返還或者分擔一部分費用,沒有法律依據。現乙女自愿將大部分物品返還甲男,亦屬合情合理。考慮到乙女自愿返還物品的價值約占甲男支出錢款一半,故該處理結果對于甲男而言也是公平的,予以準許。甲男主張要求乙女返還錢款、支付利息、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的訴訟請求,沒有依據,難以支持。故請求駁回甲男的上訴,維持原判。那么戀愛期間自愿為女方花的錢,分手后要求全部返還,不支持!。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合同糾紛、債權債務、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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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離婚協議中房屋能贈予子女嗎可以離婚協議財產分割給子女可以的協議是雙方自愿的只是孩子未成年時可能要由孩子監護人代為保管。只要財產是夫妻兩人共有合法財產夫妻倆就有處置這些財產的權利。離婚協議中把房子過戶給孩子屬于贈與行為。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第一千零八十九條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清償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那么離婚協議中房屋能贈予子女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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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近日,南匯區法院對這起所有權確認糾紛案作出一審判決,認為在房屋產權正式轉移之前贈與人依法可以撤銷贈與,駁回了孫女張小姐的訴訟請求。張小姐的祖父母辯稱,當時兒媳以告兒子重婚罪為由,脅迫自己將上述房屋贈與給孫女,該贈與協議并不是出于自愿簽訂的,因此不愿意將上述房屋贈與孫女,想撤回贈與承諾,請求依法駁回張小姐的訴訟請求。本案中,雙方當事人雖簽訂了房屋贈與協議,但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贈與人可以隨時撤銷贈與,現張小姐的祖父母明確表示撤銷贈與,故對張小姐的訴訟請求不予支持。那么贈予房產權利轉移之前贈與人可隨時撤銷。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房產糾紛、債權債務、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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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其次要在分手協議中寫明分手雙方因某些原因自愿解除同居關系,并以協議的方式,以書面形式簽訂分手協議。如果存在分手財產分割及其債務承擔的相關問題,要通過協議和實際情況作出相關明確規定。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應當負擔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撫養費。以及有利于處理非婚生子所遺留下來的孩子相關的撫養問題。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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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處理分手費糾紛應遵循的原則我國民法調整平等主體公民間的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并且公民間的民事活動在遵守法律,尊重社會公德,不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前提下受法律保護。這是認定和處理分手費的最基本的前提。民法通則第四條規定,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自愿原則。即使雙方約定或一方自愿給付高額分手費,當雙方發生分手費糾紛而尋求司法救濟時,司法機關在行使裁判權時,也應體現社會正義及公共道德的要求,并根據給付分手費一方給付能力的大小,對分手費作適當調整。那么處理分手費糾紛應遵循怎樣的司法原則。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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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但需要指出的是,因贈與在實際履行后原則上不允許撤銷,戀愛期間給付財物、贈與禮物后反悔要求返還的,很可能得不到支持,故&ldquo,520微信紅包&rdquo,這種具有特殊含義的轉賬,通常認定是戀愛期間雙方為表達愛意的贈與,即使分手依法也不得撤銷贈與或要求對方返還,戀愛期間的財物贈與或者日常消費支出,比如&ldquo,戀愛需理智,送禮要理性&rdquo,1、戀愛期間一方自愿贈送給對方未超出日常交往范疇的財物,視為一般性贈與,戀愛關系終止后,贈與方要求返還的,一般不予支持。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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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情人之間的分手費能否認定為債務如果一方是自愿給付并以一定形式把“分手費”固定下來那應當算是債務可以請求對方給付。同時索要分手費是違反道德和社會公序良俗的法律只對合法的債權債務關系受法律保護。所以從法律層面上講如果不是同居期間的共同財產、或者合法的贈與關系、債務債權關系等在分手后索要分手費是不合法的尤其是與與有配偶者同居破壞他人家庭而后索要分手費的更不可能得到法律的保護。情人之間索要分手費是否合法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1條第2款規定當事人因同居期間財產分割或者子女撫養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那么情人之間的分手費能否認定為債務。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交通事故、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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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法定繼承人將其應繼承份額贈與給其他法定繼承人,屬繼承人之間的自愿處分行為,不違反相關法律規定,應予以支持。遺贈人在設立遺囑時,除了要明確、具體地寫明遺囑的內容外,還要符合有關的法定條件,否則,遺贈不能發生效力。因為受遺贈人有可能因為實施了侵害被繼承人或者其他繼承人的利益的行為而喪失受遺贈權。那么遺產繼承份額可否贈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合同糾紛、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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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一分手后需要多久的冷靜期依據民法典草案的規定夫妻雙方向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的會有30天的冷靜期一方在30天不想離婚的可以撤銷離婚登記申請。前款規定期間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第一千零七十八條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離婚并已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那么分手后需要多久的冷靜期。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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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一般情況下戀愛期間男女雙方基于自愿互相贈送的禮物的財產是合情合理的,在贈與后即歸受贈人所有,但如基于締結婚姻關系而贈送的彩禮或者較為貴重的禮物等,一方要求退回的,法院是會予以支持的。一方使用威脅或要挾的手段,向另一方強行索要分手費的,并且數額達到二千元以上的,屬于犯罪行為,涉嫌敲詐勒索罪。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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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婚約分手費即是男女雙方解除婚約關系,雙方約定或一方自愿給付的分手費。夫妻雙方解除婚姻關系時,雙方約定或一方自愿給付的分手費的情形時有發生,且大多發生在夫妻雙方自愿解除婚姻關系的情形中,包括雙方在民政部門登記離婚和人民法院主持雙方調解離婚。協議約定是男女雙方設定分手費最具體、最全面的方式。一般情況下,給付分手費一方負有給付義務,而另一方則僅享有接受分手費的權利,并不承擔其他義務。分手費這一無對價給付的性質,是以男女雙方明確一致的意思表示為根據的。那么分手費的類型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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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父母贈予房產寫倆名 情侶分手討要一半導讀:情侶婚前買房算清”經濟賬“,莫到分手時候爭房產。父母將房產贈予女兒打算作婚房,卻因房產證上寫了兩個人的名字,分手后男方討要一半房產,最后經過調解放棄討要。父母的本意是將房子登記在小麗一人的名下。但是愛情至上的小麗堅決不同意,父母無奈只得在房產證上又加上了小強的名字。近日,在法院的調解下,小強將房子的產權重新過戶到了小麗的名下。那么父母贈予房產寫倆名。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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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戀愛分手要承擔賠償責任嗎不需要承擔。簡單地說,如果戀愛雙方均是成年人,而且他們是自由戀愛,這本身是符合民法典規定的“婚姻自由”原則的,如果談不攏,雙方分手,這本身也是婚姻自由的表現,俗話說“捆綁不成夫妻”,只有雙方自愿的婚姻才可能是持久、穩定的。而在戀愛期間,雙方互相不是家庭成員,當然不適用以上法律規定,而且所謂的“青春損失費”也不是民法典規定的賠償,索要這個費用本身就違反了婚姻自由、男女平等的基本原則,法院當然不能支持。那么戀愛分手要承擔賠償責任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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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雖認定婚內父母出資是贈予雙方的,但在考慮出資的情況下,判決我方占近70%的折價款,也是支持了我們的訴求
【天用案例】以戀愛的名義借錢千萬注意!別被騙財又騙色!有人說“你的寬容就是對方放縱的理由”,上次的借款還沒有還一分錢,隨后,一次又一次的借錢理由向小麗撲面而來,微信支付、支付寶轉賬等多筆記錄,合計有20多萬元。為了所謂的“面子”,小麗內心也很掙扎,但還是不得不借給小李錢,但每每提及還錢的時間,小李都是一堆借口,“過幾天就還給你、生意賺錢了肯定還你、等我出差回來就還錢......” 這些搪塞的理由小麗都聽了無數遍,碰到小李這種近似耍無賴的行為,她雖然氣急敗壞,但也是無計可施。頻繁的爭吵和小李的言而無信,讓小麗失望透頂,兩人的感情也逐漸走向分手的邊緣。 有一天下班后,小麗給小李發微信,忽然發現信息發不過去,顯示自己已不是對方好友!小麗心里咯噔一下,她頓時感覺不妙,趕緊撥打了電話,那頭卻傳來“您撥打的電話無法接通......”的聲音。 這時,小麗頓時原地慌亂,那個曾經口口聲聲說要陪伴自己一輩子的人,居然借完錢就“失蹤了”!自己難道真的是被騙了嗎?她感到沮喪和絕望,覺得自己陷入了一個無法解脫的困境,這事也不敢向父母和朋友訴說,只有獨自默默忍受。 電話打了半個月,仍然是無法接通。小麗感到非常無助,內心痛苦至極,一方面覺得自己感情受騙,另一方面她不知道如何才能要回自己辛辛苦苦賺來的錢。 難道這借出去的20萬元真的要打水漂?怎么才能找到對方要回錢呢?在痛苦的掙扎中,小麗沒有放棄,她決定尋求法律的幫助,隨后委托北京天用律所幫助要回借款。 天用律所專案組核實事實、分析案情后,出具了“以訴促調”的解決方案,并立即開展行動。本案是一起因分手而引起的借貸糾紛,雖然對方給打了欠條,但一直拖延支付借款。天用律師以聯系到對方父親作為突破口,僅用3個月,成功和解、案結事了,幫助當事人成功收回欠款! 當事人對天用律所專業實力和高效辦案非常認可,贈送了錦旗表達感謝!
【元甲案例】丈夫婚內給網戀女友轉賬200萬,是借款還是贈與?妻子有權要回嗎? 2008年,汪女士與薛先生在相愛相知的加持下,步入幸福的婚姻殿堂。但相愛容易相處難,十幾年的婚姻生活磨滅了曾經濃烈的愛,他們的感情也逐漸變得疏遠起來。近幾年,薛先生在工作之余逐漸迷戀網絡游戲。2021年,薛先生在機緣巧合之下在網上認識了一位開朗活潑、溫柔體貼、年輕貌美的90后丹丹(上述人物均為化名)。兩人志趣相投、相談甚歡,有一種一見如故的感覺,后二人迅速發展成戀人關系。在戀愛期間,薛先生陸續給丹丹轉賬合計100萬元。在交往了2個月后,薛先生向丹丹坦白了自己是已婚的身份。丹丹沒有拒絕,且表示自愿與薛先生繼續交往,并再次向薛先生索要款項。因為之前薛先生已經向丹丹轉賬100萬元,眼下手里沒有款項,丹丹就介紹貸款公司給薛先生,薛先生貸出款項再次轉給丹丹使用。對丹丹持續索要款項的行為,薛先生感覺就像跌入了無底洞,他心生不喜并拒絕了丹丹的無理要求。丹丹拿薛先生婚外情一事要挾,薛先生擔心東窗事發,無奈又再次轉款,轉款同時并附言讓丹丹還款。面對丹丹的不斷逼迫,薛先生前前后后合計向其轉賬合計200萬元。 無底洞 • 陷入困境 但高額的貸款讓薛先生無力承擔、苦不堪言,加之妻子汪女士對自己不斷懷疑與追問。紙終究是包不住火的,薛先生不得不主動向汪女士坦白出軌及轉款的事情。汪女士聽到后如同晴天霹靂,情緒反應很大,一頓情緒發泄之后,理性的汪女士很快冷靜下來,面對丈夫的懺悔與道歉,她選擇了寬容與原諒。現在最重要的問題是如何將轉給第三者的200萬元款項要回來!汪女士多次與丹丹聯系,要求丹丹出具借條并盡快還款。丹丹不但沒有對汪女士的身份忌憚和不安,反而非常囂張,表示“是薛先生隱瞞已婚事實,欺騙了自己,對200萬元的借款數額不認可,其中有一部分款項是兩個人共同生活的花銷”,拒絕還款。 財產保全 • 要回200萬 面對丹丹無理辯三分的態度,汪女士決定委托北京市元甲律所幫助自己維權,但就轉款性質是借款還是贈與有爭議。根據案情核實,元甲律師通過證據資料核實確認薛先生與丹丹之間沒有借貸合意,轉款屬于贈與,且違反公序良俗。元甲律師積極推進案件,對此進行了訴前財產保全,申請法院將丹丹名下的存款均予以查封凍結,后案件很快開庭。庭審中,丹丹辨稱薛先生1萬元以上轉賬是借款,1萬元以下款項在戀愛期間已花完,不同意償還。元甲律師對此觀點進行有力駁回,并闡述我方的證據事實與法律依據。案件歷經4次開庭,期間,元甲律師為維護當事人權益不懈努力!最終法院認可了款項屬于贈與的主張,判決丹丹向汪女士還款200萬元,汪女士全部訴求得到支持!
交通事故“私了”后,還能反悔嗎? 2021年2月28日,原告趙某駕駛的車輛與被告張甲駕駛的車輛發生碰撞,事故發生后,原告趙某委托其丈夫即原告劉某處理與被告的糾紛。 原、被告雙方協商原告預付給被告50 000元,用于被告的車輛修理、入院檢查,預付的款項多退少補。 事故當天,劉某通過銀行賬戶將50 000元轉入指定的張乙(張甲的妹妹)的銀行賬戶。現劉某、趙某以張甲、張乙、孫某治療傷情及修理交通事故中受損車輛僅花費12 000元、余款38 000元拒不返還構成不當得利為由提起訴訟,要求返還上述38 000元款。 張甲、張乙、孫某辯稱:案發時,趙某存在酒駕嫌疑,當時劉某為了平息該交通事故,阻止張甲報警,并提出支付5萬元款項后私了此事。 法院審理 法院經審理查明:2021年2月28日17時許,原告趙某駕駛寶馬車輛與被告張甲駕駛的長城車輛發生碰撞,同日17時04分,張甲撥打122電話報警。此后,原告劉某、第三人孫某分別趕到現場協商處理,被告張甲入醫院治療。因劉某勸阻,張甲取消報警。經協商后,劉某于同日19時12分許將50 000元款項轉至張乙銀行賬戶。張乙收到上述款項后隨即轉給張甲。 此后,自2021年7月5日至2022年11月17日,劉某因支付50 000元款項,以張乙、孫某、張甲等構成不當得利為由先后四次向法院起訴,其中,兩次以撤訴結案,兩次以當事人不適格駁回起訴。 法院一審判決:駁回劉某、趙某的訴訟請求。宣判后,劉某、趙某提出上訴。二審過程中,劉某、趙某自愿撤回上訴,法院二審裁定:準許劉某、趙某撤回上訴。一審民事判決自本裁定書送達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法官說法 本案案件標的額較小,只有3萬余元,但雙方當事人對于案件事實爭議較大,這也是所有不當得利糾紛案件的共同特點。原告一方認為,其支付給被告的5萬元款項是處理交通事故的預付款,在交通事故處理完畢后多退少補;被告一方則認為,原告所支付的5萬元款項是一次性處理交通事故的所有費用,不存在多退少補,且原告趙某當時系酒后違法駕駛車輛。 本案中關于款項的交付僅系口頭協商,雙方沒有出具書面證據,雙方當事人也不能提供現場目擊證人出庭作證,因此,給案件審理和事實認定帶來較大的難度。在該案件審理之初,主審法官曾考慮根據如下思路作出處理:以原告沒有證據證實交付的5萬元系預付款后期多退少補,徑行駁回其訴訟請求。 此后,主審法官經過慎重考慮后認為,根據上述思路,固然可以對案件作出快速處理,處理結果也不違反法律規定,但由于沒有對存在爭議的事實作出認定,所以難以讓當事人信服,社會效果也不好。因此,應當在根據雙方當事人所舉證據認定事實的同時,還應根據生活經驗、人情世故、法律法規,在最大程度上對存在爭議的事實進行還原和推定,據此結合相關法律規定,作出公正合法的判決,力爭取得更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一、作為原告一方的當事人,在被告不認可其提出的訴求及事由的情況下,如果其所舉證據不能證實其主張的事由,依法須承擔對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原告劉某、趙某主張,其支付的50 000元款項,是供張甲修理車輛及住院治療傷情費用、剩余(不足)部分多退少補,張甲維修車輛及住院治療花費12 000元左右,剩余的38 000元款項應作為不當得利予以返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條規定:“因他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受損失的人有權請求其返還不當利益。”第九百八十五條規定:“得利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的,受損失的人可以請求得利人返還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為履行道德義務進行的給付; (二)債務到期之前的清償; (三)明知無給付義務而進行的債務清償。” 我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即:誰主張,誰舉證。在本次庭審中,劉某、趙某所提交的主要證據是劉某通過張乙向張甲轉賬的銀行交易明細一張,該證據僅能證明存在轉賬的事實,無法證實其曾與對方達成50 000元款項用于維修車輛及住院治療后余款多退少補的事實,其所提交的先前起訴案件庭審筆錄一頁也僅能證實張甲在該案件庭審中曾自述購買車輛花費70 000元、維修車輛花費10 000余元、治療傷情花費檢查費用2 000余元且傷情尚未痊愈。綜合原告所舉以上證據,無法證實其曾與張甲達成50 000元款項用于維修車輛及住院治療后余款多退少補的口頭協議的事實。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九十條第二款規定:“在作出判決前,當事人未能提供證據或者證據不足以證明其事實主張的,由負有舉證證明責任的當事人承擔不利的后果。”劉某、趙某作為對其所主張的被告構成不當得利的事實負有舉證責任的原告一方,所舉證據不能證實上述事實,故依法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對其不利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