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在一起時說好分手后會退錢給我,現在要分手可以不退錢嗎,有聊天記錄作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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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那么,戀愛期間的轉賬,性質如何認定?分手后能否要回呢?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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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戀愛期間花的錢分手后要不要還戀愛期間通過借貸關系花的錢是需要返還,根據相關規定兩個人之間屬于借貸關系所花的錢是需要返還的即使在戀愛期藝認人之i間你借貸關系,而花的錢也是必須返還的,戀愛期間借的錢分手之后是需要還的,第一戀愛期間通過借貸關系花的錢是需要返還的,根據規定兩個人之間屬于借貸關系,所花的錢是需要返還的,即使在戀愛期間戀人之間以借貸關系,而花的錢是也是必須返還的,前男友跟我借的錢,在分手之后應該要回來,假如前任欠你錢,你首先要明白,雙方已經分手了,你們的戀愛關系已經不存在了,應該有意識地、理性地讓對方歸還,這也是理所當然的。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交通事故、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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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情侶分手經濟糾紛解決方法:戀愛雙方分手有經濟糾紛,建議先與一方進行協商,看能否返還,5、情侶分手經濟糾紛解決方法:戀愛雙方分手有經濟糾紛,建議先與一方進行協商,看能否返還,2、戀愛分手經濟糾紛如何解決戀愛分手經濟糾紛的解決方式如下:(1)當事人雙方先進行協商,看能否返還,戀愛分手經濟糾紛如何起訴法律分析:男女朋友分手,如果有經濟糾紛,建議先與一方進行協商,看能否返還,戀愛分手經濟糾紛如何解決 男女朋友分手的經濟糾紛處理方式如下: 先與對方進行協商,看能否返還。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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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新民法典情侶分手經濟糾紛
擅長:合同糾紛、債權債務、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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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辯護人、訴訟代理人提供、出示、引用的證人證言或者其他證據失實,不是有意偽造的,不屬于偽造證據。妨害作證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凡是年滿16周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成為妨害作證罪的主體。司法工作人員犯妨害作證罪的,從重處罰。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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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分手后轉賬的錢如果屬于附義務的贈與可以要回,在司法實踐中為另一方的正常花費或者具有特殊含義的轉賬金額會被認定為是贈與,6、分手后轉賬的錢如果是贈與,則一般不可以要回,1、一般情況下,分手后轉賬的錢如果是贈與,則一般不可以要回,分手了,轉賬的錢還能要回嗎,3、分手后轉賬的錢一般不可以要回,如果轉賬金額具有特殊含義,或者雙方在戀愛期間共同消費了這些資金,那么這些款項可能會被視為一般贈與,分手后不需要返還。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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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因電子數據的易編輯修改性,很難保證聊天記錄是否真實。關于聊天記錄作證法院不予采信是否違法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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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5、法律分析:索要分手費是違反道德和社會公序良俗的,法律只對合法的債權債務關系受法律保護,索要分手費是違反道德和社會公序良俗的,法律只對合法的債權債務關系受法律保護,分手費不是合法的債務關系,所以在分手時即使一方索要也不會受到法律的保護,2、法律主觀:分手費合法,一般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分手費約定不是合法的債權債務關系,當然不具有法律效力,分手后,要“分手費”受法律保護嗎,2、法律分析:從分手費的特征和給付方式看,雙方約定或一方承諾給付分手費的行為應為要式法律行為,即雙方約定或一方承諾給付分手費必須以書面形式,而不能采取口頭形式,否則,不能受法律保護。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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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一、能夠證明轉賬的用途便不屬于借貸或許大家在熱戀的過程中不會考慮太多,轉賬時就直接轉了,或許就是為了滿足對方的一些心思,但真的分手了之后會做出很多讓人意想不到的事情,尤其實在關于錢財這方面上,更是會有無限的糾紛,分手后男方要求女方還錢,分手后男方要求女方還錢,該不該還,分手后男方要求女方還錢,不該還,那么如果沒有辦法證明這些轉賬的用途,便屬于借貸了,會存在找對方借錢的成分在其中,雖然可能真實情況并非如此,但一旦兩個人有矛盾,再好的感情都將失去,也就會做出很多傷害對方的事情來。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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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情侶分手經濟糾紛解決方法:戀愛雙方分手有經濟糾紛,建議先與一方進行協商,看能否返還,2、情侶分手經濟糾紛解決方法:戀愛雙方分手有經濟糾紛,建議先與一方進行協商,看能否返還,2、戀愛分手經濟糾紛如何解決戀愛分手經濟糾紛的解決方式如下:(1)當事人雙方先進行協商,看能否返還,戀愛分手經濟糾紛如何起訴法律分析:男女朋友分手,如果有經濟糾紛,建議先與一方進行協商,看能否返還,(2)如果當事人雙方協商不成,可向法院進行起訴,由法院判決是否返還。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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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2、情侶分手經濟糾紛解決方法:戀愛雙方分手有經濟糾紛,建議先與一方進行協商,看能否返還,情侶分手經濟糾紛解決方法:戀愛雙方分手有經濟糾紛,建議先與一方進行協商,看能否返還,戀愛分手經濟糾紛如何解決 男女朋友分手的經濟糾紛處理方式如下: 先與對方進行協商,看能否返還,但是如果雙方協商不成,可向法院進行起訴,由法院判決是否返還,但是如果雙方協商不成,可向法院進行起訴,由法院判決是否返還,如果雙方協商不成,可向法院進行起訴,由法院判決是否返還。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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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4、分手協議書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協議書約定內容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的,就具有法律效力,分手協議書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協議書約定內容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的,就具有法律效力,法律分析:分手協議書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協議書約定內容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的,就具有法律效力,分手協議書怎么寫才具有法律效應 分手協議書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協議書約定內容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的,就具有法律效力。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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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一般情況下戀愛期間男女雙方基于自愿互相贈送的禮物的財產是合情合理的,在贈與后即歸受贈人所有,但如基于締結婚姻關系而贈送的彩禮或者較為貴重的禮物等,一方要求退回的,法院是會予以支持的。一方使用威脅或要挾的手段,向另一方強行索要分手費的,并且數額達到二千元以上的,屬于犯罪行為,涉嫌敲詐勒索罪。
擅長:債權債務、刑事辯護、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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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其次要在分手協議中寫明分手雙方因某些原因自愿解除同居關系,并以協議的方式,以書面形式簽訂分手協議。如果存在分手財產分割及其債務承擔的相關問題,要通過協議和實際情況作出相關明確規定。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應當負擔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撫養費。以及有利于處理非婚生子所遺留下來的孩子相關的撫養問題。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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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戀愛期間懷孕分手賠償法律分析:男方主觀上沒有過錯,原則上不需要承擔賠償責任,根據該法的規定,婚姻家庭受到法律嚴格的保護,禁止任何人破壞他人的婚姻家庭關系,因此,即使不知對方已婚而被騙與對方同居,被騙者也不能要求對方對其進行賠償,其賠償請求在我國現行法律規定體系內得不到支持,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二條 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者終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男女雙方同居,女方懷孕流產,男方主觀上有過錯導致的。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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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這類案件時有發生,男女雙方在戀愛期間相互贈送禮物和金錢來表達情意和祝福是人之常情。但是在愛情中,雙方應當保持一定的理智,不要把金錢作為衡量感情的標準,也不要被感情沖昏頭腦。為了避免雙方在分手后產生經濟糾紛,情侶之間的轉賬可進行備注款項性質并保留相關書面證據,以免日后產生糾紛。 如果能夠查明轉賬款項用途,雙方對此產生爭議時該如何認定戀愛期間轉賬的性質?一般來說,如果轉賬留言或紅包描述中,或在款項支付的前后聊天記錄中,表明款項是借款,那么可以認定為借款,在分手后,可以就相關款項要求對方返還。在特殊節日里轉賬的有特殊意義的數額,除非有證據證明是借款,否則法院無法支持要求返還的訴求。而戀人間的正常消費、密集、瑣碎的轉賬、來往可視為一般贈與,在分手后,也不能要求返還。 現實中還有一種情況,雙方往來款項超過日常生活交往等一定合理限度,數額較大,一方主張是為促使雙方締結婚姻關系而給付的財物時,人民法院綜合考慮雙方當地習俗、給付的時間和方式、財物價值、給付人及收受人等事實認定上述給付是否屬于彩禮性質,從而依法作出裁判。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條 民事法律行為可以附條件,但是根據其性質不得附條件的除外。附生效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自條件成就時生效。附解除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自條件成就時失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條 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條 贈與可以附義務。贈與附義務的,受贈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條 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近親屬的合法權益; (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五條 撤銷權人撤銷贈與的,可以向受贈人請求返還贈與的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條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六條 原告僅依據金融機構的轉賬憑證提起民間借貸訴訟,被告抗辯轉賬系償還雙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債務的,被告應當對其主張提供證據證明。被告提供相應證據證明其主張后,原告仍應就借貸關系的成立承擔舉證責任。
交通事故“私了”后,還能反悔嗎? 2021年2月28日,原告趙某駕駛的車輛與被告張甲駕駛的車輛發生碰撞,事故發生后,原告趙某委托其丈夫即原告劉某處理與被告的糾紛。 原、被告雙方協商原告預付給被告50 000元,用于被告的車輛修理、入院檢查,預付的款項多退少補。 事故當天,劉某通過銀行賬戶將50 000元轉入指定的張乙(張甲的妹妹)的銀行賬戶。現劉某、趙某以張甲、張乙、孫某治療傷情及修理交通事故中受損車輛僅花費12 000元、余款38 000元拒不返還構成不當得利為由提起訴訟,要求返還上述38 000元款。 張甲、張乙、孫某辯稱:案發時,趙某存在酒駕嫌疑,當時劉某為了平息該交通事故,阻止張甲報警,并提出支付5萬元款項后私了此事。 法院審理 法院經審理查明:2021年2月28日17時許,原告趙某駕駛寶馬車輛與被告張甲駕駛的長城車輛發生碰撞,同日17時04分,張甲撥打122電話報警。此后,原告劉某、第三人孫某分別趕到現場協商處理,被告張甲入醫院治療。因劉某勸阻,張甲取消報警。經協商后,劉某于同日19時12分許將50 000元款項轉至張乙銀行賬戶。張乙收到上述款項后隨即轉給張甲。 此后,自2021年7月5日至2022年11月17日,劉某因支付50 000元款項,以張乙、孫某、張甲等構成不當得利為由先后四次向法院起訴,其中,兩次以撤訴結案,兩次以當事人不適格駁回起訴。 法院一審判決:駁回劉某、趙某的訴訟請求。宣判后,劉某、趙某提出上訴。二審過程中,劉某、趙某自愿撤回上訴,法院二審裁定:準許劉某、趙某撤回上訴。一審民事判決自本裁定書送達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法官說法 本案案件標的額較小,只有3萬余元,但雙方當事人對于案件事實爭議較大,這也是所有不當得利糾紛案件的共同特點。原告一方認為,其支付給被告的5萬元款項是處理交通事故的預付款,在交通事故處理完畢后多退少補;被告一方則認為,原告所支付的5萬元款項是一次性處理交通事故的所有費用,不存在多退少補,且原告趙某當時系酒后違法駕駛車輛。 本案中關于款項的交付僅系口頭協商,雙方沒有出具書面證據,雙方當事人也不能提供現場目擊證人出庭作證,因此,給案件審理和事實認定帶來較大的難度。在該案件審理之初,主審法官曾考慮根據如下思路作出處理:以原告沒有證據證實交付的5萬元系預付款后期多退少補,徑行駁回其訴訟請求。 此后,主審法官經過慎重考慮后認為,根據上述思路,固然可以對案件作出快速處理,處理結果也不違反法律規定,但由于沒有對存在爭議的事實作出認定,所以難以讓當事人信服,社會效果也不好。因此,應當在根據雙方當事人所舉證據認定事實的同時,還應根據生活經驗、人情世故、法律法規,在最大程度上對存在爭議的事實進行還原和推定,據此結合相關法律規定,作出公正合法的判決,力爭取得更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一、作為原告一方的當事人,在被告不認可其提出的訴求及事由的情況下,如果其所舉證據不能證實其主張的事由,依法須承擔對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原告劉某、趙某主張,其支付的50 000元款項,是供張甲修理車輛及住院治療傷情費用、剩余(不足)部分多退少補,張甲維修車輛及住院治療花費12 000元左右,剩余的38 000元款項應作為不當得利予以返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條規定:“因他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受損失的人有權請求其返還不當利益。”第九百八十五條規定:“得利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的,受損失的人可以請求得利人返還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為履行道德義務進行的給付; (二)債務到期之前的清償; (三)明知無給付義務而進行的債務清償。” 我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即:誰主張,誰舉證。在本次庭審中,劉某、趙某所提交的主要證據是劉某通過張乙向張甲轉賬的銀行交易明細一張,該證據僅能證明存在轉賬的事實,無法證實其曾與對方達成50 000元款項用于維修車輛及住院治療后余款多退少補的事實,其所提交的先前起訴案件庭審筆錄一頁也僅能證實張甲在該案件庭審中曾自述購買車輛花費70 000元、維修車輛花費10 000余元、治療傷情花費檢查費用2 000余元且傷情尚未痊愈。綜合原告所舉以上證據,無法證實其曾與張甲達成50 000元款項用于維修車輛及住院治療后余款多退少補的口頭協議的事實。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九十條第二款規定:“在作出判決前,當事人未能提供證據或者證據不足以證明其事實主張的,由負有舉證證明責任的當事人承擔不利的后果。”劉某、趙某作為對其所主張的被告構成不當得利的事實負有舉證責任的原告一方,所舉證據不能證實上述事實,故依法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對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遇到欠錢不還,不管你怎樣去催,對方就是油鹽不進,一直拖著不還。那么直接不用對他客氣,去法院起訴就好! 借錢必須要寫借條,金額太小或人品信得過的可以不用,但是第三人在場可以有,必要時可以起到見證人的作用,若發生還款糾紛時可以作證人,幫助債權人維權。 借條必須按照標準借條寫法,借款人,出借人,借款金額(大小寫),借款周期,還款時間,月利率,逾期未還月利率約定等,越清楚越好。如果對方逾期不還錢,還可以按照借條上的約定計算利息,減少債權人的損失。 借條是有效的書面證據,建議一式兩份,雙方不能篡改。 這種情況下,如果雙方也都不愿意走訴訟程序,還可以和對方進行協商,能用溫和的方式是最好的。 如果目前沒有欠條,又沒有其他證據,那么一定要提前取證: 1、短信/聊天記錄等——證實借款事實 2、錄音錄像 3、證人證言 尋找借錢時,是否有人看到,提供證人和證言。 通過以上證據,法官如果認為提交的手機短信、錄音錄像、證人證言等證據來源合法,內容符合客觀事實,證據真實有效,那么對方應該承擔還款責任。
借錢沒有寫借條的處理辦法具體如下: 1、讓借錢的人補充打借條。 如果借錢的人承認有借錢的時候,而是現在沒有錢還或者是有錢不想還,在這個時候,就要求對方補充打一份借條,把借錢的事情固定下來,這樣以后要是打官司就有了證據。 2、通過聊天等社交工具,讓對方承認借錢的事。 在遇到對方耍賴的時候,可以以退為進稱愿意給對方寬限,通過手機通話錄音或者保留聊天短信的形式,讓對方承認又借錢的事情。 3、找知情人證實借錢的事。 借錢的時候有人在場,沒有打借條相對要好辦一些;借錢的時候沒有人在場,可以通過對方使用借款的知情人來找證據,比如說對方使用借款時,向別人說從自己那里借過錢,這一塊的證人還是比較難找的,因為基本都是借款人的利害關系人。 4、有證據可以到法院打官司。 對方借款沒有借條又不還錢的最終合法的處理途徑就是到法院去打官司,在有證據的情況下,要及時起訴到法院,要求對方還錢。 諸如借條、轉賬記錄等都是可以證明債務關系確實存在的證據,現實生活之中,出借人可能僅有借條、或者是僅有轉賬記錄,對于這些出借人只持有單一證據的情形,對維護自己的財產權益無疑是不利的,收集其他作證債務關系存在的證據是較為保險的辦法。
同居期間的贈與分手后能否要回嗎? 有配偶者在婚姻存續期間與他人戀愛并贈與財物,如該財物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未經配偶同意的贈與行為系無權處分,非經追認贈與行為不發生效力,當事人請求返還的,一般予以支持。如該財物屬于贈與方個人財產,當事人請求返還的,一般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