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后要求提供借款額30%的截圖證明不然算違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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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因逾期還款而引發糾紛,借款可以提供哪些擔保方式擔保是指法律為確保特定的債權人實現債權,以債務人或第三人的信用或者特定財產來督促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制度。在借款合同中,出借人可以要求借款人采取以下擔保方式:一是保證。動產質押是指借款人或者第三人將其動產移交出借人占有,以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借款人不履行債務時,出借人有權以該動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的價款優先受償;權利質押是指轉讓所有權以外的財產權作為質押的擔保方式。而質押擔保的范圍主債權,利息,違約金,賠償損害金等等,用于實現質權的費用。或合同另有規定的,按照規定進行處理。那么因逾期還款而引發糾紛,借款可以提供哪些擔保方式。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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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銀行借款提供擔保的法律規定是怎樣的根據民法典規定,第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這里的第三人即擔保人,包括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這里的債權人既是主債的債權人。一般保證是指與主債務并無連帶關系的保證債務。先訴抗辯權在以下情況之下不得行使:一是,債務人住所變更,致使債權人要求其履行債務發生重大困難;二是,人民法院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中止執行程序;三是,保證人以書面形式放棄上述權利。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的,保證合同無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那么銀行借款提供擔保的法律規定是怎樣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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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保證人的需要承擔的責任商業銀行的擔保規定對于商業銀行能否自愿做擔保人我國沒有做出禁止的規定,但是擔保法里有說明,只要法人有能力清償債務就可以做保證人,但是該法令附帶了一個要求,就是不能強制性要求他人做保證人,由此我們可以看出,只要有法人資格,有能力償還債務,出于自愿就可以做保證人。不過在顯示的生活中,我國的商業銀行只有總部具有法人資格,另外的分支是沒有資格的,但是分行和支行可以在總部授權的情況下提供擔保,但是擔保的范圍是在總部授權的范圍之內。那么銀行借款提供擔保的法律規定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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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借貸,借款合同糾紛應當提供哪些證據借貸、借款合同糾紛應當提供下列證據:一借貸(款)合同文本、借款申請書及有關憑證、借款實際用途證明材料,違約原因及責任的依據、還款通知書、貸款種類、利率依據、計算方法、擔保協議、擔保財產及憑證、存放地點。二因債權債務糾紛起訴至法院時,應提供與債務案件有關的證據為:(一)能夠證明債權債務關系存在的借據、收據、借貸合同等,或者與案件無利害關系的兩個以上證人證明,或者其他證據線索。(四)債務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者其他違反民事合同行為,以及債務人現實經濟狀況和償還能力的證據。那么借貸,借款合同糾紛應當提供哪些證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合同糾紛、建設工程、民間借貸、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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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借款合同糾紛中的擔保,無論是保證,還是抵押、質押,都必須采用書面形式簽訂。我國《合同法》規定,訂立借款合同,貸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擔保。不同的貨幣種類借款利率有所不同,借款合同應對貨幣種類明確規定。如果借款合同中缺少了違約責任條款,當事人的違約行為就失去了法律約束依據,當事人的權利就失去了保障,合同履行將受到嚴重的影響。那么訂立借款合同要不要提供擔保。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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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個人欠款個人欠款起訴書范本1、書面證據上:當事人應考慮合同、借據、公證書和發票等書證,如借條是最有力的借款證據最重要的是借據,但要明確寫明收款人,欠款人,還要簽名,這樣才能保證借據的有效性。對于不具備上述條件的起訴、裁定不予受理。無書面借據的,必須有無利害關系的見證人證明。可見,證人的證據效力也是當事人能否勝訴的關鍵。個人欠款借款的證據該提供哪些原告某某,男,19年月日生,族,住所地市區路號室。請求事項:1、判令被告支付原告欠款人民幣元。那么個人欠款起訴書范本。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物業費糾紛、供暖費用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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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在這種情況下,出借人為原告沒有異議。因此在審理借款合同糾紛時,應該認真審查借款合同的效力。如果債權人在債務履行期限到來后行使權利,就是合法。其中,提供貨幣的一方稱貸款人,受領貨幣的一方稱借款人。綜上所述,我們可以了解到處理一些借款合同時應當提供的證據由借條或者是相應的借款合同。處理借款合同糾紛可以以向法院提起訴訟的方式維護相應的權利。那么處理借款合同糾紛要提供哪些證據以及注意事項。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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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交易雙方簽署對帳單、還款協議,或者一方出具收貨單、借據、欠條等手續只能證實雙方權利義務產生。此時權利尚未受到侵害,訴訟時效自然不能計算,更談不上兩年之后就不能主張權利。但履行期限屆滿后,債務人仍未履行義務或者明示拒絕履行債務的,訴訟時效開始計算,權利人應當及時行使權利,以防訴訟時效超過。那么借款糾紛應提供什么證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房產糾紛、債權債務、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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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借款是否需要提供擔保借款提供擔保是從屬于主債權債務的一種從合同,其生效與否并不影響主債權債務關系,非必要性因素,相當于給主債權債務買了一份保險。如果有條件的話,選擇讓對方提供擔保是比較穩妥的選擇,現行法律所規定的擔保形式有物保和人保,擔保責任形式有一般保證與連帶保證。如果沒有約定主債務的履行期,則保證期間自寬限期滿以后起計算。那么借款是否需要提供擔保。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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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當戀人相處期間不能避免送禮和借錢。所有權利都是基于證據的。那么情侶之間怎么提供對方借錢證據呢?對于不具備上述條件的起訴、裁定不予受理。另外,證據材料為復印件的,提供人拒不提供原件或原件線索,沒有其他材料可以印證的,對方當事人又不予承認的,在訴訟中不得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可見,證人的證據效力也是當事人能否勝訴的關鍵。疫情期間,為了更方便大家預防疫情傳播,匯法抗疫情,小程序掃一掃秒排查。那么情侶之間借錢不還怎么提供對方的借款證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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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公司為個人借款擔保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企業借款擔保合同無效的情況有以下幾種:1、公司董事、經理私自所為的擔保無效《擔保法解釋》第四條規定,公司董事、經理違反《公司法》的規定,以公司資產為本公司的股東、或者是其他個人債務提供擔保的,擔保合同無效。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那么公司為個人借款提供擔保是否具有效力呢。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合同糾紛、債權債務、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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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在保證期間的起算方面,一般是通過主債務的履行時間來算保證期間的起算的也就是說這個起算的時間是從對方明確表示不愿意履行債權債務又或者是從約定的履行期限到期的時間開始計算的。在保證期間的時限方面,如果雙方沒有明確的約定保證期間的時間,或者是約定了少于六個月的保證時間的,對于這種約定時間較短的情況,一般就會認定為起算后的六個月內,在這個期間就要找到保證人了,如果過了這段時間,保證合同失效以后,找保證人就沒有作用了。如果是約定保證期間比較長的情況,就會把保證期間認定為兩年,如果和與債權人一方則明確的約定了保證期限,就會對債權債務的實現比較有利。那么借款是不是需要提供擔保呢。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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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抵押,在銀行業房地產業中被稱為抵押,是指提供私人資產(不動產)作為債務擔保的行為,主要發生在銀行出借的抵押貸款被典當行貼現時。一般來說,欠更大金額方要求提供抵押品。在某一時點,如果市值由正變負,要求提供抵押的一方會發生變化,這會解除原來提供抵押一方的抵押要求。抵押金額的確定可以基于和約市值水平,也可以基于信用評級,市值或信用評級變化使所需抵押發生變化。那么借款人提供銀行認可的抵押物作為貸款擔保時應滿足哪些條件。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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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但是向銀行借款需要準備好資料提交進行審核,向銀行借款應提供哪些資料呢以及銀行借款合同糾紛怎樣解決等一系列的問題,針對這些問題催天下小編為你詳細解答。向銀行借款應提供什么資料為了保證借款能夠按期收回,貸款人需要在訂立合同時全面了解借款人的基本情況,以判斷借款人是否具有償還借款的能力。如何解決銀行借款合同糾紛1、注意解決借款合同糾紛的期限借款合同規定的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應在一定時期內履行,當借款合同出現糾紛時,也應該及時解決。因此,合同當事人,特別是貸款人在借款合同發生糾紛后,要及時解決,不要超過時效限制,使自己喪失勝訴權,從而遭受經濟損失。那么向銀行借款提供哪些資料,如何解決銀行借款合同糾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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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也就是說,出借人最好與借款人約定借款用途,以保證借款資金安全。同時在必要時候,可以追究惡意借款人刑事責任。借款人應當提供哪些情況借款根據《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九條的規定,訂立借款合同時,借款人應當按照貸款人的要求提供有關業務活動和財務狀況的真實情況。需要提供的情況主要有兩方面:一是與借款人資格有關的基本情況。借款人可以按照貸款人的要求,如實提供所有的開戶行、帳號及存貸款余額情況,使貸款人全面充分地了解借款人實際帳面資金的運作情況,以便貸款人能判斷借款人償還借款的能力。那么借錢是否有必要約定用途,以及應當提供哪些情況才能借款。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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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買房向自己借款26萬元,到期不還錢咋辦?律師建議可以第一步發律師函,固定朋友欠錢的證據,對于后期和解或者訴訟,更有利于要回欠款!
他說我親戚找我借了20多萬,五年了,嗯,有欠條,嗯,但現在他不承認欠條是他寫的,這還是親戚嗎?什么親戚啊,他承連連借款的事實都不承認了,這還是親戚嗎?他不承認能能整嗎?你那當然了嗎?要確認這個協議到底是不是他寫的,有一個程序叫鑒定的,鑒定機構可以根據他的一個筆記的樣本,然后鑒定出來當時的這個字到底是不是他本人簽字的,當然這個過程中你可能還需要提供提供一些其他東西,比如說咱們借的這個20萬,當時借錢的時候,這么多的大額的金額是怎么給他的,是不是轉賬,那除了這個借條之外,他肯定還有其他的東西啊,我們廠里推斷了對不對?如果這些都有了,你,你還怕什么?
【案例分析】約定利息超過法定限額,借款人可否主張返還?2021年2月9日,楊某因為做生意需要資金周轉,向楊某科借款30000元,約定月利率2%,楊某科當天通過微信向楊某支付了30000元借款,楊某收到借款后向楊某科出具了借條,并馬上向楊某科轉賬3000元作為利息。從2021年3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楊某通過微信轉賬方式,分15次共計轉給楊某科27000元。 2021年8月28日,楊某科在向楊某催討其他債務時,楊某的姑父劉某誤以為楊某科在催討27000元這筆債務,遂自作主張代楊某又向楊某科支付了27000元,楊某科當即將楊某出具的借條交給劉某,由劉某將借條銷毀。楊某認為,從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8月28日期間,楊某科收取利息共計27000元,其中多收取利息 24747元。楊某向楊某科多次討要多支付的利息,但楊某科拒不退還,楊某訴至法院。 法院審理后認為,該案爭議的焦點在于,楊某科是否收取了超過法律規定上限部分的利息,并且楊某科收取該部分利息是否有法律依據。 首先應當確定楊某向楊某科借款的本金金額。楊某向楊某科借款當天,即支付給楊某科3000元,按照一般交易習慣,利息應當在借款之次日開始計算,故該3000元應當認定是償還的楊某科的本金,楊某科實際支付給楊某的借款本金應當認定為27000元。 其次應當確定楊某、楊某科之間的利息計算標準。楊某、楊某科約定的月利率2%過高,應當按照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發布的2021年2月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3.85%的四倍,即為15.4%計算,楊某科所收取的楊某利息,超過部分不受法律保護,楊某科應當返還給楊某。 最后,應當計算出楊某應支付給楊某科的利息,結合楊某已經支付的本息,確定楊某科應當返還多收取的金額。27000元本金從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按照年利率15.4%計算的利息為1940元。2021年7月27日至2021年8月28日,該1940元的利息計算為25元。楊某姑父在2021年8月28日代替楊某向楊某科支付27000元,多支付25035元,該款應當由楊某科返還給楊某,但楊某起訴只要求楊某科返還24747元,法院予以支持。
生活中這類案件時有發生,男女雙方在戀愛期間相互贈送禮物和金錢來表達情意和祝福是人之常情。但是在愛情中,雙方應當保持一定的理智,不要把金錢作為衡量感情的標準,也不要被感情沖昏頭腦。為了避免雙方在分手后產生經濟糾紛,情侶之間的轉賬可進行備注款項性質并保留相關書面證據,以免日后產生糾紛。 如果能夠查明轉賬款項用途,雙方對此產生爭議時該如何認定戀愛期間轉賬的性質?一般來說,如果轉賬留言或紅包描述中,或在款項支付的前后聊天記錄中,表明款項是借款,那么可以認定為借款,在分手后,可以就相關款項要求對方返還。在特殊節日里轉賬的有特殊意義的數額,除非有證據證明是借款,否則法院無法支持要求返還的訴求。而戀人間的正常消費、密集、瑣碎的轉賬、來往可視為一般贈與,在分手后,也不能要求返還。 現實中還有一種情況,雙方往來款項超過日常生活交往等一定合理限度,數額較大,一方主張是為促使雙方締結婚姻關系而給付的財物時,人民法院綜合考慮雙方當地習俗、給付的時間和方式、財物價值、給付人及收受人等事實認定上述給付是否屬于彩禮性質,從而依法作出裁判。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條 民事法律行為可以附條件,但是根據其性質不得附條件的除外。附生效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自條件成就時生效。附解除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自條件成就時失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條 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條 贈與可以附義務。贈與附義務的,受贈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條 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近親屬的合法權益; (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五條 撤銷權人撤銷贈與的,可以向受贈人請求返還贈與的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條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六條 原告僅依據金融機構的轉賬憑證提起民間借貸訴訟,被告抗辯轉賬系償還雙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債務的,被告應當對其主張提供證據證明。被告提供相應證據證明其主張后,原告仍應就借貸關系的成立承擔舉證責任。
【元甲案例】丈夫婚內給網戀女友轉賬200萬,是借款還是贈與?妻子有權要回嗎? 2008年,汪女士與薛先生在相愛相知的加持下,步入幸福的婚姻殿堂。但相愛容易相處難,十幾年的婚姻生活磨滅了曾經濃烈的愛,他們的感情也逐漸變得疏遠起來。近幾年,薛先生在工作之余逐漸迷戀網絡游戲。2021年,薛先生在機緣巧合之下在網上認識了一位開朗活潑、溫柔體貼、年輕貌美的90后丹丹(上述人物均為化名)。兩人志趣相投、相談甚歡,有一種一見如故的感覺,后二人迅速發展成戀人關系。在戀愛期間,薛先生陸續給丹丹轉賬合計100萬元。在交往了2個月后,薛先生向丹丹坦白了自己是已婚的身份。丹丹沒有拒絕,且表示自愿與薛先生繼續交往,并再次向薛先生索要款項。因為之前薛先生已經向丹丹轉賬100萬元,眼下手里沒有款項,丹丹就介紹貸款公司給薛先生,薛先生貸出款項再次轉給丹丹使用。對丹丹持續索要款項的行為,薛先生感覺就像跌入了無底洞,他心生不喜并拒絕了丹丹的無理要求。丹丹拿薛先生婚外情一事要挾,薛先生擔心東窗事發,無奈又再次轉款,轉款同時并附言讓丹丹還款。面對丹丹的不斷逼迫,薛先生前前后后合計向其轉賬合計200萬元。 無底洞 • 陷入困境 但高額的貸款讓薛先生無力承擔、苦不堪言,加之妻子汪女士對自己不斷懷疑與追問。紙終究是包不住火的,薛先生不得不主動向汪女士坦白出軌及轉款的事情。汪女士聽到后如同晴天霹靂,情緒反應很大,一頓情緒發泄之后,理性的汪女士很快冷靜下來,面對丈夫的懺悔與道歉,她選擇了寬容與原諒。現在最重要的問題是如何將轉給第三者的200萬元款項要回來!汪女士多次與丹丹聯系,要求丹丹出具借條并盡快還款。丹丹不但沒有對汪女士的身份忌憚和不安,反而非常囂張,表示“是薛先生隱瞞已婚事實,欺騙了自己,對200萬元的借款數額不認可,其中有一部分款項是兩個人共同生活的花銷”,拒絕還款。 財產保全 • 要回200萬 面對丹丹無理辯三分的態度,汪女士決定委托北京市元甲律所幫助自己維權,但就轉款性質是借款還是贈與有爭議。根據案情核實,元甲律師通過證據資料核實確認薛先生與丹丹之間沒有借貸合意,轉款屬于贈與,且違反公序良俗。元甲律師積極推進案件,對此進行了訴前財產保全,申請法院將丹丹名下的存款均予以查封凍結,后案件很快開庭。庭審中,丹丹辨稱薛先生1萬元以上轉賬是借款,1萬元以下款項在戀愛期間已花完,不同意償還。元甲律師對此觀點進行有力駁回,并闡述我方的證據事實與法律依據。案件歷經4次開庭,期間,元甲律師為維護當事人權益不懈努力!最終法院認可了款項屬于贈與的主張,判決丹丹向汪女士還款200萬元,汪女士全部訴求得到支持!
遇到欠錢不還,不管你怎樣去催,對方就是油鹽不進,一直拖著不還。那么直接不用對他客氣,去法院起訴就好! 借錢必須要寫借條,金額太小或人品信得過的可以不用,但是第三人在場可以有,必要時可以起到見證人的作用,若發生還款糾紛時可以作證人,幫助債權人維權。 借條必須按照標準借條寫法,借款人,出借人,借款金額(大小寫),借款周期,還款時間,月利率,逾期未還月利率約定等,越清楚越好。如果對方逾期不還錢,還可以按照借條上的約定計算利息,減少債權人的損失。 借條是有效的書面證據,建議一式兩份,雙方不能篡改。 這種情況下,如果雙方也都不愿意走訴訟程序,還可以和對方進行協商,能用溫和的方式是最好的。 如果目前沒有欠條,又沒有其他證據,那么一定要提前取證: 1、短信/聊天記錄等——證實借款事實 2、錄音錄像 3、證人證言 尋找借錢時,是否有人看到,提供證人和證言。 通過以上證據,法官如果認為提交的手機短信、錄音錄像、證人證言等證據來源合法,內容符合客觀事實,證據真實有效,那么對方應該承擔還款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