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喝了酒簽了一張借條,能成立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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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長處理建筑工程、債權債務、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糾紛、房產糾紛等
內容:單位犯罪成立條件包括哪些內容1、法律主觀:單位犯罪四個構成要件是: 犯罪主體:公司、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單位犯罪必須具備怎樣的條件法律主觀:單位犯罪的構成條件如下:犯罪的主體是公司、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4、法律主觀:單位犯罪的構成條件如下:犯罪的主體是公司、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2、法律主觀:單位犯罪的構成條件如下:犯罪的主體是公司、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法律主觀:單位犯罪成立的條件有:主體要件:要求單位具備 刑事責任能力。
擅長:合同糾紛、債權債務、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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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法律依據:《合同法》第8條: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法律依據:《合同法》第54條:下列合同,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一)因重大誤解訂立的;(二)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那么簽了合同可以反悔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交通事故、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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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被騙簽合同怎么解決1、被騙簽了合同應該先報警,解除方法如下:趕緊報警,讓警察調查,如果涉嫌合同詐騙罪的,公安機關應當立案偵查,法律主觀:如果被騙簽了合同是可以請求法院或仲裁機構撤銷的,被欺詐簽訂的合同屬于可撤銷合同,被騙簽了合同如何解除1、被騙簽合同,屬于可撤銷合同,當事人可以向法院或仲裁機構申請撤銷或變更合同,如果簽了合同發現被騙了處理方法如下:如果簽了合同發現被騙了,受騙者可以向法院或仲裁機構申請撤銷該合同,3、被騙簽了合同應該先報警,解除方法如下:趕緊報警,讓警察調查,如果涉嫌合同詐騙罪的,公安機關應當立案偵查,2、被騙簽了合同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合同。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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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已簽認購書但沒簽購房合同,如反悔不買要承擔違約金嗎1、法律分析:簽了房屋認購書最終沒有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的應賠付定金雙倍,認購書簽了,合同沒簽,可以退款嗎1、買房子簽了認購協議書,交了定金,沒有簽購房合同,我認為這樣你反悔了,定金是不能退的,定金也就是預訂,你已經說定了,你反悔了,定金是不會退的,所以說在買房的時候你一定要想好再簽購房合同,再交定金,請問購房交了定金,簽了認購書,但沒有簽訂購房合同,可以退回定金嗎...因此,購房定金是可以退的,但是購房者想要回購房定金必須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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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如某一買賣合同標的物超過了國家限制性的規定,則超過的部分無效,但整個合同效力繼續存在。所謂合同質上的部分無效是指合同的內容是由各種不同的條款組成的,而可以將其中的一個條款或者數個條款確認為無效。如當事人約定的法律適用條款違反了中國法律的規定,那么該法律適用條款無效,但其他條款仍然有效。無效合同是已經成立的合同,是欠缺生效要件,不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合同,不受國家法律保護。無論當事人已經履行,或者已經履行完畢,都不能改變合同無效的狀態。對無效合同的處理與可撤銷合同被撤銷后的處理類似。那么試用期合同簽了無效合同,怎么辦。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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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簽了勞動解除合同不給錢1、辭退后工資不給的情況下,勞動者可以去勞動局申請勞動仲裁或者去法院起訴公司,公司簽了賠償協議后不給錢怎么辦辭退后工資不給的情況下,勞動者可以去勞動局申請勞動仲裁或者去法院起訴公司,4、公司解除員工勞動合同不給補償金就可以直接向勞動部門舉報,或者是直接申請勞動仲裁,如果對仲裁的結果有任何不滿意的,那么就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解決,這都是可以得到法律支持的,勞動仲裁和解成功后,單位到期不給錢勞動仲裁成功后如果遇上公司不給錢的可以向法院去申請強制執行,當然也只有法院有執行強制執行的權利,而強制執行的費用也是由對方承擔,這時就可以查封或者是劃撥對方的財產。
擅長:交通事故、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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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訴時,應當提供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以及其他能夠證明借貸法律關系存在的證據,民間借貸糾紛主要看什么證據法律分析:1、能夠證明債權債務關系存在的借據、收據、借貸合同等,或者與案件無利害關系的兩個以上證人證明,或者其他證據線索,民間借貸糾紛怎么立案法律分析:民間借貸糾紛當事人起訴,首先應提交起訴書,并按對方當事人人數提交相應份數的副本,第二十五條 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是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的除外。
擅長:建設工程、房產糾紛、債權債務、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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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國家工作人員簽訂履行合同失職被騙罪應當如何處罰1、法律主觀: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履行合同失職被騙判多少年,要依據造成的損失而定,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有期徒刑,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因嚴重不負責任被詐騙,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法律主觀:如果被騙簽了合同是可以請求法院或仲裁機構撤銷的,被欺詐簽訂的合同屬于可撤銷合同,如果對方不同意解除合同,未成年人可以向法院申請撤銷合同,2、履行合同過程中,因嚴重不負責任被詐騙,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或者 拘役,被騙了但是簽了合同怎么辦被騙簽了合同應該先報警,解除方法如下:趕緊報警,讓警察調查,如果涉嫌合同詐騙罪的,公安機關應當立案偵查。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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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簽合同沒交錢,這個問題本身不太明確。簽訂合同是合同主體達成意思表示自愿的一種行為,如果存在違約行為,需要承擔違約責任。所以如果合同中約定交付相關款項,負有交付義務的一方沒有交付,那么可能要承擔違約責任。合同能產生法律效力就在于當事人的意思表示符合法律的規定,不合法的合同顯然不能受到法律保護,也不能產生當事人所期待的法律效果。本條對合同何時生效作了兩層規定:1、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也就是說,合同的生效,原則上是與合同的成立一致的,合同成立就產生效力。那么簽了合同沒交錢生效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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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企業隨即根據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及相關協議提起勞動爭議仲裁,要求小代賠償培訓費、違約金、住房補貼等等。而小代則對這一系列的協議和勞動合同都予以否認,認為企業在合同簽訂后未給小代一份,合同依法未成立,因此雙方只能是“事實勞動關系”。在本案中,雙方簽訂的、但一式兩份都由企業保管的合同是否有效,是關系到小代辭職后是否需依法承擔違約責任的關鍵。事實勞動關系也是勞動關系,并不因為其是“事實”的就不受法律保護或者不具有法律約束力,或者效力低一等。那么簽了合約沒留合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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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一條申請執行人以被執行人一方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為由申請恢復執行,人民法院經審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恢復執行,無書面協議的,執行人員應將和解協議的內容記入筆錄,并由雙方當事人簽名或蓋章4、非強制性,即如果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已經達成的和解協議,法院只能依據對方當事人的申請恢復對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而不能對該執行和解協議予以強制執行,在司法實踐中,法院的強制執行也是需要逐步進行的,在法院強制執行過程中被執行人自愿跟申請人和解的,也不排除當事人是想利用執行和解的機會轉移財產,否則,既然已經簽了執行和解協議,對方也不會不履行應盡義務。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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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合同簽了后發現被騙,受騙者可以向法院或仲裁機構申請撤銷該合同,具體如下:撤銷后該合同自始無效,當事人無需履行,被騙簽了合同如何解除1、被騙簽合同,屬于可撤銷合同,當事人可以向法院或仲裁機構申請撤銷或變更合同,法律主觀:如果被騙簽了合同是可以請求法院或仲裁機構撤銷的,被欺詐簽訂的合同屬于可撤銷合同,法律主觀:如果被騙簽了合同是可以請求法院或仲裁機構撤銷的,被欺詐簽訂的合同屬于可撤銷合同,如果簽了合同發現被騙了處理方法如下:如果簽了合同發現被騙了,受騙者可以向法院或仲裁機構申請撤銷該合同。
擅長:房產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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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簽了離婚協議后仍可以反悔不同意離婚 既然雙方簽定了離婚協議書,那么如果一方違反協議該怎么辦,離婚協議書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一般情況下離婚協議的內容應當包括三項,即自愿離婚、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如果依照合同法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 離婚協議書訂立了就應該生效。但實際上當事人在辦理離婚手續之前是可以反悔的,法院也不能僅依據離婚協議書來判決離婚的。那么簽了離婚協議后仍可以反悔不同意離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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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進行房屋租賃時,要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的,而房屋租賃合同是證明租賃關系成立的重要證據。簽訂租賃合同,最好以書面形式進行簽訂,那么房東無權租房簽了合同是不是屬于違法?大律網小編整理相關知識,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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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ppp項目成立項目公司的依據首先完善項目相關手續,開展財政承受能力評價和物有所值評價,通過招投標或其他方式遴選確定社會資本方,社會資本方與項目實施機構簽署水利ppp項目合同后,按約定在規定期限內成立項目公司,負責項目建設與運營管理,4、社會資本方與項目實施機構簽署水利ppp項目合同后,按約定在規定期限內成立項目公司,負責項目建設與運營管理,一般由政府所轄國有企業代表政府出資,與社會資本方聯合成立項目公司(SPV)。
擅長:合同糾紛、建設工程、民間借貸、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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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工程款拖欠10年、項目負責人離職,還能要回錢嗎?要賬路漫漫、時間不等人,陸先生已將近70歲的年紀,折騰了將近快10年了,依然沒有解決這個要賬難題!2023年3月,陸先生委托了北京天用律所來幫助自己要回工程款。天用律所接案后立即成立專案組,幫助陸先生收集有力證據,因為工程距今時間久遠,需要迅速啟動立案程序。 庭審中,被告建筑工程公司對陸先生的實際施工人身份不予認可,認為工程是自己的項目部員工完成的。對此,天用律師提交了部分工程款的轉賬記錄和會議紀要,證明陸先生是實際施工人身份;并提交了竣工結算文件等多份資料,法院讓建筑工程公司核對賬目,但其也沒對出來,因此對方啞口無言。 最終法官按照天用律師的訴訟請求,全額支持了我方當事人主張的工程款本金及6年的利息合計225萬余元!三月中旬接案,六月底一審勝訴!歷時僅3個月,將十年之久的工程款成功收回!
生活中這類案件時有發生,男女雙方在戀愛期間相互贈送禮物和金錢來表達情意和祝福是人之常情。但是在愛情中,雙方應當保持一定的理智,不要把金錢作為衡量感情的標準,也不要被感情沖昏頭腦。為了避免雙方在分手后產生經濟糾紛,情侶之間的轉賬可進行備注款項性質并保留相關書面證據,以免日后產生糾紛。 如果能夠查明轉賬款項用途,雙方對此產生爭議時該如何認定戀愛期間轉賬的性質?一般來說,如果轉賬留言或紅包描述中,或在款項支付的前后聊天記錄中,表明款項是借款,那么可以認定為借款,在分手后,可以就相關款項要求對方返還。在特殊節日里轉賬的有特殊意義的數額,除非有證據證明是借款,否則法院無法支持要求返還的訴求。而戀人間的正常消費、密集、瑣碎的轉賬、來往可視為一般贈與,在分手后,也不能要求返還。 現實中還有一種情況,雙方往來款項超過日常生活交往等一定合理限度,數額較大,一方主張是為促使雙方締結婚姻關系而給付的財物時,人民法院綜合考慮雙方當地習俗、給付的時間和方式、財物價值、給付人及收受人等事實認定上述給付是否屬于彩禮性質,從而依法作出裁判。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條 民事法律行為可以附條件,但是根據其性質不得附條件的除外。附生效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自條件成就時生效。附解除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自條件成就時失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條 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條 贈與可以附義務。贈與附義務的,受贈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條 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近親屬的合法權益; (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五條 撤銷權人撤銷贈與的,可以向受贈人請求返還贈與的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條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六條 原告僅依據金融機構的轉賬憑證提起民間借貸訴訟,被告抗辯轉賬系償還雙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債務的,被告應當對其主張提供證據證明。被告提供相應證據證明其主張后,原告仍應就借貸關系的成立承擔舉證責任。
戀愛期間,情侶相互贈送財物,受贈人表示接受的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條的規定,雙方成立贈與合同。在對戀愛期間財物來往關系性質進行判定時,主要取決于雙方當時的意思表示,通過往來金額的大小、用途及各方經濟能力等事實因素進行判定。一般贈與情況下,財產一旦交付或者轉移登記,贈與合同即生效,在無法定撤銷權事由情形下,一般不能要求受贈人返還。彩禮相較于一般贈與,贈與的金額超出表達愛意、增進情感一般性贈與金額的范疇,屬于非生活必須消費且金額較大,且以結婚為目的,具有較強的人身屬性,實際上在贈與合同上附加了解除條件,一旦雙方無法締結婚姻,受贈人應返還受贈的財物。至于具體金額,可以結合雙方是否共同生活、生活時間長短、彩禮的使用情況、雙方是否存在過錯及給付一方家庭經濟狀況等因素進行綜合考量。北京市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團隊為你提供專業的法律服務咨詢。
因拖欠工程款打官司,律師費誰承擔? 在建工案件中發包人欠付工程款,承包人起訴后,在合同未約定律師費、保全費的情況下,能否主張律師費和保全費? 最高人民法院在一起建工案件的再審審查中給出回應。 法院經審理查明—— 2015年,萬某掛靠在華宇公司名下承包工程,宏星房地產對此明知,仍與之簽訂《工程承包意向書》,將舊城改造工程發包給沒有施工資質的萬某。 2016年,宏星房地產與華宇公司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其后華宇公司與萬某簽訂《內部承包協議書》,將舊城改造項目轉包給萬某。 但截至2019年11月,萬某向宏星公司交付了案涉房屋,但一直未結清工程款,也未辦理竣工驗收。 萬某向法院起訴,要求華宇和宏星承擔連帶責任,支付工程進度款686萬,律師費20萬,保全費用2.7萬及逾期利息1657萬。 一審法院判決—— 支持386萬的工程款及相應利息請求;就律師費和保全費,因律師費、訴訟保全擔保費均為萬某在訴訟過程中自行支出的訴訟成本,該費用雙方未有明確約定,且非因訴訟必須產生的費用,故其主張不予支持。 二審法院認為—— 關于一審判決華宇公司、宏星公司向萬學才支付工程款是否正確的問題。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二條:“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但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承包人請求參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價款的,應予支持”之規定,宏星公司、華宇公司應向萬某支付工程款。一審判決華宇公司、宏星公司向萬某支付工程款386萬正確,本院予以維持。 關于一審判決對律師費200000元及保全擔保費27746.71元的認定是否正確的問題。本院認為,關于萬某主張的律師費200000元的問題。 盡管萬某與華宇公司、宏星公司對律師費的承擔并無約定,但華宇公司、宏星公司在工程已經被擅自使用的情況下,仍以各種理由抗辯,拖延承擔支付工程款義務,屬不誠信的訴訟行為,造成了司法資源的額外消耗和萬學才的額外支出。 且萬某因此次訴訟發生的律師費,既是其為對抗華宇公司、宏星公司拖延支付工程款行為的額外支出,也是其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所支出的合理費用。故萬某的此項上訴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關于萬某主張的保全擔保費27746.71元的問題。本案訴訟系因華宇公司、宏星公司欠付萬學才工程款引起,萬某為實現其債權,申請財產保全,并以保險公司提供保全保險的方式進行財產擔保,系萬某為實現其債權所支出的合理、必要費用,屬于萬某的損失。萬某的此項上訴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判決,宏星房地產和華宇公司支付萬某律師費200000元及保全擔保費27746.71元。其它項予以維持。 華宇公司和宏星房地產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請再審。 最高人民法院審查后認為—— 宏星公司、華宇公司是否應承擔律師費的問題。萬某因訴訟所發生的律師費和保全費屬于確定發生的支出,原審法院認為案涉工程已經實際交付使用,宏星公司、華宇公司拒不支付相應的工程款以致引發本案訴訟,宏星公司、華宇公司應向萬學才支付萬某為維護其合法權益所支出的費用并無不當。 故對宏星公司、華宇公司主張不應承擔律師費的再審請求,本院不予支持。
達成和解協議但交付的匯票無法承兌,能否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 魯法案例【2023】643 原執行程序開始前,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但交付的商業承兌匯票無法承兌,一方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協議提出執行異議,法院該如何處理? 案情簡介 在史某與曾某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調解書: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萬元。2021年4月19日,雙方達成《協議書》,約定:85萬元債務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額85萬元的商業承兌匯票抵付,曾某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 后來史某承兌匯票時發現,因第三方公司財務問題,該匯票無法被承兌。該匯票現處于拒付追索待清償的狀態,故史某向法院申請執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調解書履行給付義務。被執行人曾某提出異議,認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畢85萬元給付義務,史某債權轉移和變現的風險應當由史某依法承擔和依法解決。 申請執行人史某稱,不同意曾某所提異議,協議書中雖然約定交付票據履行本案義務,但曾某需保證該票據最終被承兌。現在該票據不能被承兌,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義務,史某申請執行符合法律規定。 法院審理 本案的爭議焦點是:曾某是否應繼續履行還款義務? 法院經審理認為,執行程序開始前,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一方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被執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協議為由提出執行異議的,可以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審查處理。 本案中,史某與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調解書后,雙方在執行前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后申請執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義務為由向本院申請執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異議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協議為由向法院提出異議,符合上述規定的情形,故本院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審查處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規定:“執行過程中,被執行人根據當事人自行達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協議,或者一方當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當事人不予認可的和解協議,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提出異議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和解協議履行完畢的,裁定終結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 (二)和解協議約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屆至或者履行條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執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條規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執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協議約定履行義務的,裁定中止執行; (四)被執行人不履行和解協議的,裁定駁回異議; (五)和解協議不成立、未生效或者無效的,裁定駁回異議。” 史某與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調解書之后,就本案債務達成協議書,約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萬元的商業承兌匯票,即表示該民事調解書項下曾某義務已經履行完畢。但在該協議書中雙方約定曾某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在曾某將涉案票據交付給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業承兌匯票未能成功兌付。即使曾某將涉案票據交付給史某,但因為票據未能成功兌付,曾某并未履行完畢本案義務。 申請執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請執行,本院依據申請執行人的申請立案執行,并依照法律規定向被執行人曾某送達執行通知書、執行裁定書、報告財產令符合法律規定。最終法院裁定駁回曾某提出的執行異議,經濟南中院復議并予以維持。 法官說法 執行當事人雙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書后、執行立案之前達成和解協議,系當事人雙方在本案訴訟程序和執行程序之外達成的和解協議,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質,不屬于執行和解協議,不產生阻卻原生效法律文書恢復執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調解書后,史某與曾某在執行前自行達成《協議書》,此后,曾某雖然按約定向史某交付商業匯票,但并未成功兌付,史某民事調解書項下債權并未獲得清償。曾某在和解協議中承諾“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協議書》,史某有權向法院申請恢復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
本意是合伙共同成立公司經營,不料合伙人之間卻產生分歧并導致被訴,邢律師再次力攬狂瀾,駁回對方全部訴訟請求??
兒子欠錢不還可以要求父母償還嗎: 自古以來無論是“父債子償”還是“子償父債”都被道德約束為一種天經地義的行為,也深受社會廣泛認可。但隨著現代社會法制的不斷完善,是否要“子償父債”,還要根據債務糾紛的具體情況而定。 ●子女在世● 首先,子女借錢是子女與債券人之間的行為,無法對父母產生約束。 我國《合同法》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可以看出,借款合同的約束力僅限于合同雙方,是誰的債務就該誰還,父母并無義務償還。 ●子女離世● 如果子女早逝,同時給父母留下一筆遺產被父母繼承,那么父母就需要在繼承財產價值范圍之內,對“兒子”的債務具有相應償還責任。 子女成年后欠下的債,在沒有擔保人的情況下,債權人只能要求其個人償還,父母不具有連帶責任。 但現實中,一些債主往往抓住孩子父母對于子女的疼愛,對方欠錢不還就去找對方父母要錢,甚至使用極端手段,其實這種做法往往無法獲得法律支持,有些極端的討債還會給家庭帶來不必要的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