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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了女方的名字對女方來說也覺得婚姻穩定有更大的保障。有利于夫妻感情的穩定。除非婚后的貸款還是由男方父母親單獨還貸款。那么這套房子不加女方名字也是合理的。一些人會說,加不加名婚后的房屋增加值部分都是共同的,那么既然如此,為什么不能加呢?其實,加不加名對將來如果離婚分割房產應該還是會有很大的影響,房產證將會成為最大最直接的證據。
房子是婚前付首付貸款購買。根據《婚姻法》規定,夫妻婚后共同還貸所對應的的增值部分,屬于夫妻共有,離婚時可以要求予以分割。加名的直接法律后果,則是房產轉變為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財產分割原則上就是一人一半。
當然,因為房產是存在按揭貸款,所以并非想要加名就能加名。根據規定,原則上需要抵押權人(銀行)同意或者解除抵押之后再過戶。
因為房產是父母出資購買,并且幾乎是父母一輩子的繼續,于情于理上,是否加名之前還是應該征詢一下父母的意見。因為房產的巨額價值和高離婚率的大環境下,導致很多年輕人對于自己的婚姻也不是很自信,擔心離婚而房產被分割。所以,你們也可以通過附加條件或附義務的贈與形式,若所附條件不成就或所附義務未履行,所作的贈與是未生效或者可以撤銷贈與。
這是否真心相愛的問題,真心相愛,不要說加名字,直接寫女方名字讓她安心和你共度一生。
你付首款,婚后一起還貸,還不肯加女方名字,顯然不信任對方,或是在算計著對方。
如果你全款買房,就算加女方名字,離婚,她也得不到。
女方加名字只是想要安定
這個問題真的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一般是全款可以不寫名,有房貸的要考慮寫名。估計你的情況有些兩難,你可以以書面形式給女方一個承諾,做個公證,打消女方顧慮。條款中可以約定夫妻和睦的情況下,小孩多大的時候你可以房產證寫名:男方家暴,出軌,嫌棄或者拋棄女方,男方將付出什么代價。
正常情況下,女方愿意和你結婚也是奔著共同生活去的,如果什么保障都沒有,這個婚就不一定能成。
婚姻涉及的東西真的很多,人品,能力,外貌,經濟條件,原生家庭和睦程度,這些都很重要。找個對路的人也不容易,如果不想太累,就找個門當戶對的。
不合理的可以指正,但拒絕虛偽的人亂咬。
個人關點,如男方首付的房子加上女方的名字,那么女方就不應該要彩禮了,那一半房子的首付就相當于彩禮了,
婚后,兒子還貨,也就是兒媳還,加個名應當的。
不會同意加名字。一切按照法律規定辦。如果對方一定要要求加上名字,這個婚可能結不成。不可能接受什么威脅和綁架。不支持任何人以婚姻的名義占別人的便宜。
雖然我很不喜歡男孩買房 女孩要求加名字。但是你這個不一樣,你只交了一個首付款,婚后還貸款還有好多年,女孩和你結婚就要承擔一部分貸款,這個應該給人家加上名字
這個是現實中經常出現的問題!個人意見 看男女雙方的感情 女方無非想要一個保障 如果男方夠愛她想給他一個保障 可以加女方的名字 但是相對 首付裝修都是男方出的 其實在法律上來說男方可以選擇不加女方名字 因為共同還款 以后如果出現離婚 這一部分是會判還給女方!房子作為婚前財產男方完全有資格拒絕這個要求 所以就看個人和兩個人的感情了 誰為誰能讓一步 或者因為房子會鬧掰
如果男方只付了首付款,剩余房貸要婚后夫妻一起還的,應該加上女方名字。
如果你倆婚后一起還貸的話就應該加女方名字,不過男方父母的首付如果是在你倆結婚登記前交的話,男方父母可以讓自己的兒子寫個借條,然后從自己的銀行卡轉到兒子的銀行卡,讓兒子去交首付,并且把這些記錄憑證留好。一旦兒女離婚分財產的話。這個首付就視為男方父母借給兒子的,是可以歸還給男方父母的。婚后一起還貸的部分如果搞財產分割的話肯定是男方女方各一半。除非你婚前全款買了房子,即便加了女方名字也沒有女方的份額。
房產證上女方要求加名的提問已有很多,兩派各執一詞,沒有統一的答案。
我認為你的房子父母出資了,即使他們沒有出資,你也該給父母商量商量,征求他們的意見。父母對你的條件完全清楚,對你們當地的社會現實情況也比較了解,他們會綜合判斷,給你以理性的建議。
說房子加女方名字,離婚的話女方能分走部分房產,恐怕父母心里是不情愿的。但,如果他們認為你條件不太好,找媳婦不容易,那他們會同意女方的要求,愿賭上一把。如果認為你們的家庭條件和你個人條件在當地相比較不算太差,不致于離開這個女孩就會打光棍,那他們有可能就會持反對態度。當然也許他們也會顧及你的感受,讓你作出選擇。
女方往往都是以安全感為由要求房產上加名,而現在的實際情況是男方更無安全感,現在女性提出離婚的比率更高。面對這種情況,你和女方如果都愿走到一起,僅是因房產糾葛的話,你完全可以和女方協商簽訂一份協議,對房產的分配進行約定。比如吸毒、賭博、遺棄、出軌外遇等,不能分得房產。
如果雙方能以家庭為主軸,重視雙方的感情,互敬互愛,共同維護家庭的穩定,那么房產證上加名不加名都不重要,都一樣擁有實際使用權,財產將來都要傳給兒女們。
你的房產不是全款購買,婚后還要還貸,女方參與還款了,若真離婚了,理應分得一部分。從這個意義上來講,女方加名也不過分。若雙方再簽一份房產分配的約束性協議就更加完備。不僅約定了房產的分配,對夫妻的婚姻經營也能起到約束和監管作用,一舉兩得。
這個可以有!畢竟不是全款買房,夫妻共同還貸,如果男方父母單方還貸款買房的例外!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律師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 ...
2022.02.11 08:3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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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律師
李楠楠律師 2021-09-13
段建國律師 2022-06-15
張旭律師 2022-06-09
陳凱旋律師 2021-09-09
翁玉素律師 2022-05-23
沒有統一的規定,一般是由當事雙方協商確定。如果雙方未能就彩禮金額 ...
這涉及非法協議行為,它可能是一種非法的性交易。雖然她沒有明確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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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您的身份證已被您男朋友利用,且又將65000元轉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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