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配偶在外欠債我也要還?附法院裁定夫婦債務審判依據

導讀:
夫妻一方對外舉債,一般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這是婚姻法解釋第24條的相關規定。為此,出現推定夫妻共同債務,首先需審查債務的真實性。被要求承擔連帶償還責任怎么辦最高法院強調,夫妻共同債務應當通過審判程序來認定,不能由執行程序認定。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那么什么!配偶在外欠債我也要還?附法院裁定夫婦債務審判依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夫妻一方對外舉債,一般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這是婚姻法解釋第24條的相關規定。為此,出現推定夫妻共同債務,首先需審查債務的真實性。被要求承擔連帶償還責任怎么辦最高法院強調,夫妻共同債務應當通過審判程序來認定,不能由執行程序認定。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關于什么!配偶在外欠債我也要還?附法院裁定夫婦債務審判依據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夫妻一方對外舉債,一般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這是婚姻法解釋第24條的相關規定。不少人認為這條規定不公平。在司法實踐中,確定夫妻共同債務并不是如此簡單直接認定,配偶是否需要承擔債務須通過法院審判程序來確定,那么法院是怎么確定夫妻共同債務的呢?
如何確定夫妻共同債務
在審理夫妻共同債務案件時,法院會區分債權人和夫妻之間、夫妻內部之間的兩種法律關系,在涉及夫妻債務的內部法律關系時,應按照婚姻法第四十一條的規定進行認定;在涉及夫妻債務的外部法律關系時,應按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二十四條之規定進行認定。
1、夫妻共同債務確定(債權人與夫妻之間)
(1)債權人主張是夫妻共同債務的,要負舉證責任,注明債務的真實合法性;
(2)法官根據債權人舉證會首先推定為共同債務;
(3)非舉債的配偶主張是個人債務的,要負舉證責任,有兩種情況應認定為個人債務:
A:證明負債的一方跟債權人約定為個人債務;
B:夫妻兩人約定財產AA制,財產歸各自所有,并且債權人對此也是知情的。
(4)負債的一方不出庭或者下落不明,非舉債的配偶否認舉債合意或者借款用于共同生活的,法院可以根據一方當事人的申請,啟動調查程序,依職權進行調查取證,盡可能地還原借款時各方當事人的意思表示及查清借款的用途或者流向。
2、夫妻共同債務確定(夫妻之間)
(1)負債的一方在離婚的時候主張夫妻共同債務的,負有舉證責任,證明舉債夫妻兩人都知情同意或者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
(2)負債一方不能證明是夫妻共同債務,應認定為負債一方的個人債務,非舉債的配偶不承擔償還責任。
推定夫妻共同債務后,沒欠債的配偶怎么辦
1、審查是否存在偽造債務、虛假訴訟的情形
偽造債務、虛假訴訟的情形是在推定夫妻共同債務糾紛中并不少見,配偶一方常借此手段以期達到讓己方多分財產的目的。為此,出現推定夫妻共同債務,首先需審查債務的真實性。
2、注意搜集、保全證據
(1)如舉債方借錢用于賭博、吸毒的情形下,應注意搜集、保全舉債方因賭博、吸毒受行政處罰等的證據;
(2)借錢用于投資的情形下,應注意搜集、保全投資失敗等的證據;
(3)債權人通過銀行賬戶放款情形下,應注意搜集、保全收款方對應賬目的銀行賬戶流水;
(4)舉債事實浮出水面后,如舉債方有悔過并向未舉債方認錯的,應及時讓其書寫悔過書或情況說明。
被要求承擔連帶償還責任怎么辦
最高法院強調,夫妻共同債務應當通過審判程序來認定,不能由執行程序認定。在執行過程中,未舉債的配偶可以提出執行異議:
(1)在執行過程中,被追加為被執行人的夫妻一方認為不能執行自己的財產,有權依法提出執行異議;
(2)如果該執行異議被駁回,被追加為被執行人的夫妻一方認為執行依據有錯誤,有權依法提起案外人申請再審之訴;
(3)對此再審申請,人民法院應當立案審查,鑒于夫妻一方沒有參加原審訴訟,法院可以提審或者指令再審;
(4)進入再審后,鑒于原審訴訟遺漏當事人,人民法院可以依法撤銷原審判決,發回重審。
相關法條鏈接
婚姻法第四十一條
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婚姻法解釋(二)第二十四條
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于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情形的除外。
(責任編輯:小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