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離婚沒有判離婚可以保全財產嗎

導讀: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01規定,訴訟前的財產保全應具備兩個條件:1、必須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財產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如夫妻一方發現另一方的有轉移財產的情況。擔保是為了保障被申請人的應有的合法權益。申請人應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30日內提起離婚訴訟,否則法院將會解除保全。財產保全期間,申請保全人提供的擔保不足以賠償可能給被保全人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可以責令其追加相應的擔保;拒不追加的,法院可以裁定解除或者部分解除保全。那么訴訟離婚沒有判離婚可以保全財產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01規定,訴訟前的財產保全應具備兩個條件:1、必須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財產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如夫妻一方發現另一方的有轉移財產的情況。擔保是為了保障被申請人的應有的合法權益。申請人應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30日內提起離婚訴訟,否則法院將會解除保全。財產保全期間,申請保全人提供的擔保不足以賠償可能給被保全人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可以責令其追加相應的擔保;拒不追加的,法院可以裁定解除或者部分解除保全。關于訴訟離婚沒有判離婚可以保全財產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起訴離婚前申請財產保全需要什么條件?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01規定,訴訟前的財產保全應具備兩個條件:
1、必須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財產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如夫妻一方發現另一方的有轉移財產的情況。
2、申請人應提供擔保,不提供擔保的,人民法院駁回申請。之所以要提供擔保,是因為《民事訴訟法》第105條規定:申請有錯誤的,申請人應當賠償被申請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損失。擔保是為了保障被申請人的應有的合法權益。
二、申請之后怎么提供擔保?
訴前申請財產保全,申請人一定要提供擔保,不提供擔保的,法院會裁定駁回申請。
是否采取保全措施,法院應在收到申請后48小時內作出裁定。申請人應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30日內提起離婚訴訟,否則法院將會解除保全。
需要提供的擔保是多少呢?提供的擔保的數額相當于請求保全的財產數額。但是情況特殊的,人民法院也可以酌情處理。
財產保全期間,申請保全人提供的擔保不足以賠償可能給被保全人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可以責令其追加相應的擔保;拒不追加的,法院可以裁定解除或者部分解除保全。因此,要想財產得到繼續保全,在法院責令追加擔保時,應及時追加。
三、起訴離婚沒有判離婚可以保全財產嗎?
對訴訟中的財產保全是否需要提供擔保,這個跟訴前財產保全不一樣,是否提供由人民法院作出決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辦理財產保全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九條規定,當事人在訴訟中申請財產保全,婚姻家庭糾紛案件中遭遇家庭暴力且經濟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要求提供擔保。但是若法院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而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那么人民法院將駁回申請人的申請。
申請人提供財產保全擔保,擔保數額不超過請求保全數額的30%;申請保全的財產系爭議標的的,擔保數額不超過爭議標的價值的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