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離婚財產保全的條件

導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百條人民法院對于可能因當事人方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難以執行或者造成當事人其他損害的案件根據對方當事人的申請可以裁定對其財產進行保全責令其作出定行為或者禁止其作出定行為當事人沒有提出申請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時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后對情況緊急的必須在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那么申請離婚財產保全的條件。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百條人民法院對于可能因當事人方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難以執行或者造成當事人其他損害的案件根據對方當事人的申請可以裁定對其財產進行保全責令其作出定行為或者禁止其作出定行為當事人沒有提出申請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時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后對情況緊急的必須在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關于申請離婚財產保全的條件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申請離婚財產保全的條件
在離婚案件中方當事人存在惡意轉移隱藏揮霍或處分夫妻共同財產或個人財產從而產生危機子女撫養財產分割共同債務清償等系列問題時在情況緊急迫在眉睫時另方當事人有必要申請訴前財產保全受理離婚案件的法院可能因方當事人的行為或其他原因使法院的判決不能執行或難以執行的可以根據他方當事人的申請或者依職對爭議的財產采取保全措施以保證判決的順利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百條人民法院對于可能因當事人方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難以執行或者造成當事人其他損害的案件根據對方當事人的申請可以裁定對其財產進行保全責令其作出定行為或者禁止其作出定行為當事人沒有提出申請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時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后對情況緊急的必須在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