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家事人身暴力行為的矯治

導讀:
家庭暴力行為是指由家庭成員在家庭環境內進行的暴力行為。家庭人身暴力行為的矯治根據家庭暴力發生的機制,除社會背景因素以外,有家庭及性格因素,因此必須同時進行個別心理治療和家庭治療。在此基礎上又針對施暴青少年往往對家庭有依賴性和獨立能力弱的特點,采用森田療法,讓其參加森田療法理論的學習與活動,漸漸建立重在行動、重在目的的生活態度,以自己的行動建立健康人的生活模式,并在治療集體中學會人際交往,學會對已、對雙親都能夠一分為二的態度。(三)防患于未然家庭暴力行為的預防是防止暴力于未然的重要方面。那么對于家事人身暴力行為的矯治。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家庭暴力行為是指由家庭成員在家庭環境內進行的暴力行為。家庭人身暴力行為的矯治根據家庭暴力發生的機制,除社會背景因素以外,有家庭及性格因素,因此必須同時進行個別心理治療和家庭治療。在此基礎上又針對施暴青少年往往對家庭有依賴性和獨立能力弱的特點,采用森田療法,讓其參加森田療法理論的學習與活動,漸漸建立重在行動、重在目的的生活態度,以自己的行動建立健康人的生活模式,并在治療集體中學會人際交往,學會對已、對雙親都能夠一分為二的態度。(三)防患于未然家庭暴力行為的預防是防止暴力于未然的重要方面。關于對于家事人身暴力行為的矯治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家庭暴力行為是指由家庭成員在家庭環境內進行的暴力行為。從廣義上講,家庭暴力行為既指夫妻之間、兄弟姐妹之間、父母子女之間的暴力行為,也指家庭成員有意破壞家庭財物的暴力行為。本章所說的家庭暴力行為,是專門由青少年在家庭環境中進行的暴力行為。
青少年家庭暴力行為,大體可分為2類;一類是家庭人身暴力行為;另一類是家庭財物暴力行為。
家庭人身暴力行為的矯治
根據家庭暴力發生的機制,除社會背景因素以外,有家庭及性格因素,因此必須同時進行個別心理治療和家庭治療。
(一)家庭心理治療
家庭心理治療是近20年發展起來的心理治療分支,它通過對患者的家庭成員做心理治療以解除使患者發病的因素,緩解家庭對患者的心理壓力,以促進患者康復。
家庭暴力中的父母常常只承認孩子的暴力問題是自己教育的失敗,苦于無能為力而求助于治療者。治療者多采用認知領悟的方法,分析其父性尊嚴、權威缺乏的表現及原因。同時,也分析造成父親權威缺乏現象中母親應承擔的責任,對孩子過分溺愛、過分干涉的具體表現及其與發生暴力的關系,并促進父母雙方溝通、交流,逐漸恢復健康的家庭結構和家庭角色,共同承擔教育子女的義務,努力使父母形成一致的養育態度。每次家庭的會談都集中討論一個問題,通過家庭內的討論,加深父母的相互理解,不僅如此,父母對孩子的理解也達成一致共識,對孩子的態度發生質的改變。在促進父母溝通的同時,醫生教給父母一些心理治療的方法,如行為療法中的獎勵強化法等,如果患者采用適當的方式來滿足欲望,則給予獎勵。
通過對父母的家庭治療,父母的變化被孩子感受,使其由對父母的指責變成感謝。由于父母與孩子之間的溝通,孩子也能坦率地表達自己的心理,訓練弱者敢于面對強者發言,強者能接受弱者的情感和意見,雙親更深刻地了解孩子,漸漸地雙親和孩子能對等地互相交談;使孩子逐漸認識到自己對父母的暴力行為是在自己遇到挫折時,內心緊張的發泄,使其體會這是不良的應付挫折的模式。在此基礎上又針對施暴青少年往往對家庭有依賴性和獨立能力弱的特點,采用森田療法,讓其參加森田療法理論的學習與活動,漸漸建立重在行動、重在目的的生活態度,以自己的行動建立健康人的生活模式,并在治療集體中學會人際交往,學會對已、對雙親都能夠一分為二的態度。
通過上述個人和家庭治療,解決親子關系偏離的這一根本的沖突。這一治療過程是家庭再統合的過程。根據森田療法的重在行動的要求,使其獨立進行各種活動的嘗試,樹立自信心。
(二)治療的過程
家庭心理治療的過程,首先是與被治療者建立相互信任的醫患關系,再根據其暴力的特點及伴隨的神經癥癥狀,找出問題的關鍵,分別對雙親以及被治療者進行家庭治療,對被治療者還采用使其以自我行動為中心的,能陶冶性格的森田療法,最后設立共同的目標,促進被治療者的社會適應能力及人格的成熟。
(三)防患于未然
家庭暴力行為的預防是防止暴力于未然的重要方面。鑒于發生的原因,除社會背景以外,家庭是主要的因素,有必要加強家教和普及教育,使每位雙親的養育方式、家庭結構、家庭角色和家庭機能正常化,使每個家庭認識到,只有有了良好的家庭才有可能塑造具有健康人格的下一代。這在我國獨生子女的教育中更尤為重要,對預防青少年家庭暴力行為也有深遠意義。
概括家庭暴力行為經過、原因、可簡列下表:
家庭暴力的經過:
暴言期-暴力期-無欲期-恢復期
家庭暴力發生的原因:
1、家庭因素
父性缺如、父權威缺乏
母親過分保護、過分干涉
2、個人因素
性格問題:溫順、謹慎、敏感,有較強的不安全感,任性,忍耐力弱挫折,學業挫折,被欺侮等。
青春期危機:心身的激烈變化
3、社會因素
人與人之間激烈的競爭
尊敬師長觀念薄弱
個案介紹:
李X,獨生女,17歲,高中二年級(休學)。
主要因為情緒不穩,怕考試,不上學,打罵父母半年余,近半個月來打罵父母加劇而入院。
家庭中與雙親共三人。父親是某名牌大學的教師,事業心強,常不分班上班下、份內份外地工作,人稱“老黃牛”;性格溫順、老實;除業務工作以外,幾乎操持全部家務,很少有其它興趣愛好,寡言少語,甚至與妻子、女兒也很少交談;對女兒的要求及行為寬容遷就,甚至女兒要喝水也要父親倒好送到手中,對女兒的不合理要求,只要一撒嬌或發脾氣均一一滿足。除工作上與同事往來以外,不會處理人情世故,女兒既喜歡父親對已的寬容,又看不起父親的“書生氣”。母親46歲,也是某大學的教師,健談,喜交往,不愿操持家務,但在家庭中占據支配地位,對女兒要求嚴格,在教育方法上常常與丈夫不一致,常常在女兒面前挖苦指責丈夫教育子女的方法以及“書生氣”甚至看不起丈夫,這一切使女兒對母親極為不滿。
李X的性格內向,不活躍,沉默少語。學習成績一般,但又好勝,總與成績比自己好的人比,甚至理想做一位居里夫人式的女人;情緒易波動,易受環境因素的影響,適應環境能力差,與家庭內成員關系欠融洽。對父母依賴性強,要求苛刻,提出種種要求來滿足自己成績不好的心理不平衡,如讓父母采用各種途徑,不惜高額的金錢代價多次轉學。但終因考試成績差,怕考試而不上學,以致高中二年級讀了兩年仍有四門不及格,不得不休學。
老X既同情父親的“老黃牛”,但又覺父親太窩囊而看不起父親,對母親的嚴厲極為反感、不滿;對父母之間常常爭吵更是厭惡。在這種心理狀態下,進入高中二年級,學習成績漸漸不盡人意,開始厭煩學習,懼怕考試,由于不參加考試不能繼續升級。然而,對順利升級的同班同學又羨慕又嫉妒。學業上的挫折和人際交往的困難使其極為自暴自棄。因此一天的生活中,除看電視以外,不做任何家務勞動;為了滿足所為的生活需要,不斷地向父母要娛樂費,由每月40元逐漸增加到100元。由于父親表示異議,便破口大罵父親無能,并摔砸電器以威脅。從此以后,在家中稍有不滿就表現暴力行為,因為母親管教嚴厲,所以暴力對象基本是母親;母親為了逃避遭受暴力,只得離家或躲在房內閉門不出。李X為了發泄,將暴力對象轉嫁于父親,甚至抓住父親的頭發,用父親的頭去撞開母親緊閉的房門,以致父親的頭被撞得頭破血流,觸目驚心。父親實在不堪忍受如此暴力,遂將其送到醫院住院治療。
李X在幼年時,是個溫順老實的孩子,據母親講沒有第一反抗期,內向,不善交往,自尊性強,要求完美,稍有控制不住的反復洗手的癥狀,對環境適應差。對母親雖有時反抗,但最終還是服從母親的決定。
醫生剛接觸李X時,發現這是一個靦腆少語、身體較弱的女孩,很難使醫生想象出這是對父母施加暴力行為的女孩子。檢查中未發現有精神分裂證及躁郁證等任何精神病的證狀,只稍稍伴有強迫癥狀。其發生暴力是在內向、完美欲性格的基礎上,由于學業挫折為誘因導致轟學,又加上青春期危機,出現不安、焦躁、抑郁,沖動性增強,爆發了家庭暴力。初診時,診為家庭暴力。
因此,對李X施行森田療法(除絕對臥床以外),使其在參加“重作業期”的治療中,體驗重在行動的生活態度,各種作業中,通過獲得成功的經驗以提高自信心。并建立良好的生活習慣、工作及勞動習慣,矯正在家庭中無所事事,飯來張口,衣來伸手的生活習慣。同時,在治療小組的集體中,通過與其他人交往,學習與人交往的技巧,鍛煉與人交往的能力。在治療中,還通過集體心理治療,予以醫師的指導,通過個別心理治療幫助她分析自己性格的弱點,承擔自己在暴力行為中自身的責任,而使其由住院前單純指責父母到漸漸地能一分為二地看待父母與自己,初步具備了與父母溝通的基礎。
同時對其父母予以治療:幫助父母分析暴力發生的家庭因素,父母開始各自承擔自己的責任,不再僅僅僅指責對方,促進父母與子女的溝通,糾正混亂的家庭結構及家庭角色,逐漸建立父母共同發揮教育子女的作用,加深了父母對孩子的理解。
繼而對李X與其父母進行整個家庭的治療:
由于父母對其態度的變化,檢討了自己存在的問題,并表現在對她的理解,使其敢于面對面地對父母暴露內心的想法,不僅對父母不適當的教育方法,父母之間經常發生爭吵,家庭角色混亂的狀態提出批評,而且對自己的暴力行為也進行了反省。在對全家的家庭治療中,最重要的是使雙方能耐心聽對方的話,也能擔率地表達出自己的意見和態度,使弱者能面對強者發言,強者能接受弱者的情感和意見。經過這樣的多次交談、溝通,李X本人終于決定出院后要繼續好好學習,爭取升級。
李X出院后,在家能主動幫助父母做家務勞動,還一邊復習功課準備復學。父母看到孩子的變化,不僅更理解孩子而且更疼受孩子,于是雙方形成了互相理解、互相尊重的良性循環。李X本人不僅有了繼續學習的欲望,更重要的是對過去感到緊張的人際交往有了改善的信心,而且準備在今后的交往中遇到困難時隨時請教父母或者醫生。
家庭內暴力治療,最根本的是解決親子關系中的沖突。在家庭成員再統合的過程中,消除被治療者的暴力癥狀。本例以修復患者和父親或母親的關系為主軸,與此同時改善與他人的一般人際關系;同時努力恢復其積極性,通過各種活動的實踐建立其自信心。通過“重在行動”、“順其自然”改善其性格方面的弱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