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要對家事暴力說“不”

導讀:
全國婦聯的一項調查顯示:我國大約有30%的家庭存在不同程度的家庭暴力,這其中,95%以上都是丈夫對妻子的暴力。而據太原市婦女法律服務中心近三年來接待家庭暴力信訪案件統計數據分析:家庭暴力類案件占到信訪總量的兩至三成。社會的寬容更是家庭暴力持續不斷的重要外因。長久以來,人們都認為家庭暴力是家務事,多數人對此抱有寬容、忽視的態度而不愿主動干預。那么我們要對家事暴力說“不”。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全國婦聯的一項調查顯示:我國大約有30%的家庭存在不同程度的家庭暴力,這其中,95%以上都是丈夫對妻子的暴力。而據太原市婦女法律服務中心近三年來接待家庭暴力信訪案件統計數據分析:家庭暴力類案件占到信訪總量的兩至三成。社會的寬容更是家庭暴力持續不斷的重要外因。長久以來,人們都認為家庭暴力是家務事,多數人對此抱有寬容、忽視的態度而不愿主動干預。關于我們要對家事暴力說“不”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今年11月25日,是第十個國際反家庭暴力日,面對這一全球性的被稱為社會瘟疫的難題,我國各級政府部門及社會組織在近些年來做了大量的宣傳和立法工作,成效顯著,但是家庭暴力并沒有因此銷聲匿跡,而是呈現出增長態勢和新的趨向,如何讓家庭暴力遠離那些受虐的弱者,應當引起全社會的持續關注。
家暴呈現新態勢拳頭之外加冷漠
我經常被丈夫打得鼻青臉腫心驚膽戰,甚至經常流落街頭,他有時還會追到街上繼續打我,直到打累了才回去睡覺。結婚20年,我從頭到腳傷痕無數;20年里,不知道有多少個有家難回的夜晚。這些悲慘的文字摘自一個長期受虐的婦女寫給太原市婦聯的控訴材料,這位婦女還寫道,多少次曾冒出殺掉丈夫的念頭,但每每想到孩子,才一次次放棄了以暴制暴的舉動。我多么渴望可怕的暴力永遠從我的身邊消失!
這位婦女的呼聲代表了那些生活在冷漠與拳頭之下的弱者最真實的感受,雖然目前的立法正在逐步完善,但是全社會的家庭暴力投訴量并未逐年減少,而是呈現增長態勢,據太原市110指揮中心的統計數據顯示,僅太原市平均每天都會有四五起家庭暴力方面的接警記錄,有的家庭暴力案件情節比較嚴重,包括精神傷害、性暴力傷害等;特定人群遭受家庭暴力的現象仍值得關注,兒童、老人、婦女,尤其是女性農民工是遭受家庭暴力的重點人群。
據國務院《中國婦女的狀況》白皮書介紹,目前,我國的離婚率為1.54。在每年解體的約40萬個家庭中,1/4緣于家庭暴力。全國婦聯的一項調查顯示:我國大約有30%的家庭存在不同程度的家庭暴力,這其中,95%以上都是丈夫對妻子的暴力。而據太原市婦女法律服務中心近三年來接待家庭暴力信訪案件統計數據分析:家庭暴力類案件占到信訪總量的兩至三成。
太原市婦女法律服務中心主任楊育穎坦陳:雖然婦女兒童仍是家暴的主要受害者,但是近年來家暴呈現出許多新特點,男性受虐者數量也在逐漸增多,隨著婦女社會地位的提高,有些事業有成經濟富有的女性也在對丈夫施暴。一般情況下,受虐者往往是經濟和收入情況較差的一方,而且被稱為冷暴力的精神暴力數量在增多。
據省婦聯權益部的工作人員說,家暴開始向高級知識分子擴展,據粗略估計實施家庭暴力者中,男性知識分子占了近一半,其中有高工、大學教師,還有機關事業單位的領導干部。
長期遭受暴力的受虐者每每在精神上處于惶恐和受驚嚇中,容易喪失自信和自尊,性格敏感、脆弱、孤僻、自我封閉,一些極端受虐者還會制造以暴制暴的悲劇。
相關法規已不少懲罰手段仍顯弱
家庭暴力是個全球性的社會問題,其產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傳統男權文化的影響是產生家庭暴力的重要原因,在我國父權、夫權統治觀念更是貫穿了數千年歷史,雖然男女平等已成為當今社會的主流思想,但幾千年來形成的男尊女卑的封建夫權思想仍有相當嚴重的毒害。此外,家庭成員的經濟和社會地位的差別也是重要原因,處于強勢地位的成員在家庭生活中往往居于主導和支配地位,而處于弱勢地位的成員往往在經濟和生活上依賴于他們,一旦發生家庭矛盾,處于弱勢地位的成員通常會成為發泄的對象,并且大都表現出逆來順受。
社會的寬容更是家庭暴力持續不斷的重要外因。長久以來,人們都認為家庭暴力是家務事,多數人對此抱有寬容、忽視的態度而不愿主動干預。這實際上是對施暴者姑息縱容,在這種情況下,也使得法律失去了它應有的預防作用和懲治作用。尤其是非法同居、婚外情、包二奶等社會現象的比重上升,隨著社會寬容度日趨變大,道德約束的力量明顯減弱。
用強制性的法律插手家務事成為解決家暴問題的重要力量,2008年9月,由中宣部、最高檢、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衛生部以及全國婦聯七部門聯合制定的《關于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若干意見》,該《意見》明確規定,公安機關設立家庭暴力案件投訴點,將家庭暴力報警納入110出警工作范圍,并按照《110接處警規則》的有關規定對家庭暴力求助投訴及時進行處理。
這一規定不僅震懾了施暴者的暴行,還為受暴者維護權益增添了途徑,如果要求索賠或者離婚分割財產,公安的接警記錄可以作為證據使用。我們轄區一位婦女在離婚時憑借110接警記錄,向丈夫多索賠了6萬余元。太原市巨輪派出所民警張富對記者說,但是如果沒有造成太大的傷害,民警出警一般只能調解。
目前的法律規定仍有不少缺陷,在執法實踐中,對施暴者的懲罰仍然是空白和軟弱的。如果暴力行為較輕,不足以構成治安案件或者刑事案件,即使110出警,只能是調解勸說,批評教育,沒有更加有效地懲罰手段。再者,如受害者不主動告發,執法部門也難以依職權主動介入。同時,不少受害者被施暴時往往在深夜或是地點較為隱蔽,調查取證困難,導致無法對施暴者進行有效的懲處,無形中制約了受害者尋求有效司法救濟。可以說,法制的制約不力仍是造成家庭暴力增長的的重要因素之一。
反家暴需要全社會的力量
山西和民律師事務所律師雷春仙從事婚姻家庭訴訟多年,她深有感觸地說:目前我國還需要制定一部專門規范家庭暴力的單行法律或法規,使制止和預防家庭暴力的規范形成一個完整的體系。從司法救濟、調查取證、損害賠償、處罰措施等多方面進行完善,以加大對施暴者的懲處力度,達到有效遏制家庭暴力的目的。但是法律絕不是惟一和最好的手段,還需要全社會的共同努力。
一位知名的婚姻家庭法專家曾經這樣說:如果你正處于家庭暴力環境中,你就必須學會保護自己。遠離家庭暴力,要利用各種社會資源尋求援助。對于受害者而言,要扔掉家丑不可外揚的觀念,敢于對外界述說,應當利用不同的機會向外人如親戚朋友、同事等尋求幫助,討論家庭暴力的問題,得到他們的支持。受害者一般不愿意或不敢向外人述說自己的遭遇。但施暴者正好利用了受害者的軟弱心理,致使家庭暴力不斷升級,不說并不能保障日后不再受家庭暴力。
此外,應當勇于向施暴者據理力爭。在我國家庭暴力是不允許的,國家保護每個公民的生存權利、自由和人身安全的權利。如果施暴者置之不理,你可以要求社會救助機構或法律部門進行干預,只要處理得當,家庭暴力是可以被制止的。受害者還要學會保護自己,當遭受家庭暴力時,頭腦一定要保持冷靜,要注意保護自己,并盡可能大聲呼救,請家人、鄰居幫忙,一旦引發訴訟,他們都可能成為重要的證人,還要及時到醫院去驗傷或者到法醫機構去做傷情鑒定,以確保維權時有足夠的依據。
家庭暴力作為一個嚴重的社會問題,它的解決要依靠社會方方面面的力量。國外許多研究指出,家庭暴力中很多受虐者不脫離受虐關系的主要原因是缺乏有效的社會支持。當某人處在受虐狀況時,社會支持如果能夠以法律作為后盾,進而形成一種有效的支持性社會環,會對家暴的遏制產生更為積極的效果。整合社會資源,包括動用國家機器、輿論、道德等各方面的力量,從司法、社區、單位到家庭編織一個嚴密維護弱者權益之網,將是預防和減少家庭暴力的一個重要干預思路。
建立長效維權機制,構筑多層次的社會防治體系仍是今后預防和遏制家庭暴力的重要方式。防治、制止和懲治家庭暴力,并不只是某個人的事情,也不是某個機構的事情,它需要全社會的支持,基層居委會、人民調解委員會、婦聯的調解職能應當得到充分全面的發揮,更好地約束家庭暴力行為。
背景資料
1999年11月3日,由多米尼加共和國提議、60多個國家支持,聯合國大會將每年的11月25日定為國際消除對婦女的暴力日。它從11月25日持續到12月10日,又名為16天運動。這是為了紀念在1960年的這天被獨裁者暗殺的3位多米尼加女性,她們被稱為米拉貝爾姐妹。米拉貝爾姐妹是追求民主公正、反對獨裁的知名人士,曾屢遭監禁。她們被謀殺的消息使全國震驚,并推動了反獨裁運動。
國際預防家庭暴力基金會執行主席EstaSoler曾經說過,當更多的人說出家庭暴力時,當更多的人能夠幫助受暴者時,當我們通過教育能使男孩不再接受對婦女的暴力時,我們就可以說,我們的社會將更強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