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禮返還有什么規范

導讀:
一、彩禮返還有什么標準彩禮是男女雙方結婚之前,由男方家庭送給女方的一份禮品或財產,彩禮贈送的方式一般按當地習慣做法進行,有一定的程序和方式,一般要擇日、擺酒,且必須有媒人參與,但雙方對該筆錢物屬于彩禮則不一定要求言明,往往有共同的默契。那么彩禮返還有什么規范。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彩禮返還有什么標準彩禮是男女雙方結婚之前,由男方家庭送給女方的一份禮品或財產,彩禮贈送的方式一般按當地習慣做法進行,有一定的程序和方式,一般要擇日、擺酒,且必須有媒人參與,但雙方對該筆錢物屬于彩禮則不一定要求言明,往往有共同的默契。關于彩禮返還有什么規范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彩禮返還有什么標準
彩禮是男女雙方結婚之前,由男方家庭送給女方的一份禮品或財產,彩禮贈送的方式一般按當地習慣做法進行,有一定的程序和方式,一般要擇日、擺酒,且必須有媒人參與,但雙方對該筆錢物屬于彩禮則不一定要求言明,往往有共同的默契。所以,并不是結婚之前男方所給的任何財物都是彩禮,在實踐中對于男方或其近親屬為取悅對方所為的贈與、男方為表露情感所為的贈與、雙方在共同消費中由男方支付的費用、男方及其近親屬與女方禮節性交往時的贈與等等,均不應認定為彩禮。
還有一種因素是應當根據雙方同居的時間長短,女方在男方家付出的勞動多少,所接收的彩禮是否已用于共同生活支出等情況來考慮,然后作出全部或部分支持或者不予支持的結論。只有這樣才能體現司法公正,才能合理地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二、彩禮返還應返還多少
1、因給付彩禮一方的原因導致婚約解除,返還彩禮的數額可根據其過錯程度、雙方的經濟狀況等因素,酌情減少。
2、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共同生活一年以上兩年以下,一方請求對方返還彩禮的,返還的數額一般不超過彩禮總額的30%;共同生活一年以內三個月以上的,返還的數額一般不超過彩禮總額的50%;共同生活不滿三個月的,返還的數額一般不超過彩禮總額的70%;因給付彩禮一方的原因導致同居關系解除的以及在共同生活期間女方懷孕或者流產的,一般可在前款的基礎上再減少5%至20%。
三、哪些情況下可以減少彩禮返還數額
1、因給付彩禮一方的原因導致婚約解除的,返還彩禮的數額可酌情減少。
2、男女雙方未辦理婚嫁登記手續而同居生活兩年以下的,返還彩禮的數額可酌情減少;
3、男女雙方未辦理婚嫁登記手續而同居生活期間,女方懷孕、流產或遭受家庭暴力的,返還彩禮的數額可酌情減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