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走私核材料罪

導讀:
走私核材料罪構成要件如下一客體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體是國家對核材料的禁止進出口制度對象是核材料。這些行為都是走私材料的典型行為。那么什么是走私核材料罪。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什么是走私核材料罪
走私核材料罪是指違反海關法規、逃避海關監管、非法攜帶、運輸、郵寄核材料進出國邊境的行為。走私核材料罪構成要件如下
一客體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體是國家對核材料的禁止進出口制度對象是核材料。所謂核材料根據我國1989年1月10日加人的核材料實物保護公約的規定是指除缽一238同位素含量超過80以外的缽鈾一233同位素235或233濃縮的鈾非礦石或礦渣形成的含天然存在的同位素混合物的鈾任何含有上述一種或多種成份的材料。其中同位素235或233濃縮的鈾是指含有同位素238的豐度比大于天然存在的同位素235對同位素238的豐度比的鈾。
二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違反海關法規逃避海關監管、非法攜帶、運輸、郵寄核材料進出國邊境的行為。所謂逃避海關監管是指采用各種方法躲避海關的監督、檢查企圖將核材料通過國邊境。有的繞過關口在沒有海關或邊卡檢查站的地方非法攜帶、運輸核材料進出境有的雖通過關口但企圖以隱匿、偽裝、假報等手段以欺騙海關蒙混過關有的則是采用藏匿、偽報等方法以逃過郵檢和海關的查驗非法郵寄核材料進出國邊境等。這些行為都是走私材料的典型行為。
此外走私核材料還有一些非典型行為根據本法的有關規定主要包括下列情形
1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購核材料的
2在內海、領海運輸、收購、販賣核材料的
3與走私核材料的犯罪分子進行通謀為其提供貸款、資金、帳號、發票、證明或為其提供運輸、保管、郵寄或者其他方便條件的等等。
三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公司、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等單位。
四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必須出于故意即明知是核材料而仍然非法攜帶、運輸、郵寄企圖使之進出國邊境。過失不能構成本罪如果行為人不知白己所攜帶、運輸或郵寄的是核材料則不能以本罪論處構成犯罪的應以他罪如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等處罰。至于其目的一般是為了牟利但是否具有這種目的并不影響本罪成立。
二、走私核材料罪量刑標準是什么
1、犯本罪的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較輕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無期徒刑并處沒收財產。所謂情節特別嚴重主要是指多次或大量走私的走私數額特別巨大的犯罪集團中的首要分子或者危害嚴重的主犯因走私行為給國家造成嚴重損失的造成了嚴重的國際影響的等等。
單位犯本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上述規定處罰。
2、武裝掩護走私的應以本罪依照刑法第151條第1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3、以暴力、威脅方法抗拒輯私的應以走私核材料罪和刑法第277條規定的妨害公務罪進行數罪并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五十一條走私核材料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無期徒刑并處沒收財產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單位犯本條規定之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本條各款的規定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