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去法院起訴需要什么材料

導讀:
二、起訴應提交的材料1、起訴狀,也稱起訴書,是向法院提起訴訟必務的,用以說明案件情況及我方主張的法律文書,需要提交:起訴狀正本1份,并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出副本,企業單位作為原告的應提交營業執照、商業登記證明等材料的復印件,證明當事人訴訟主體資格的證據:證明原告主體資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證、戶口本、護照、港澳同胞回鄉證等,一、起訴流程1、當事人起訴,首先應提交起訴書,并按對方當事人人數提交相應份數的副本,2、根據"誰主張誰舉證"原則,原告向法院起訴應提交下列材料:(1)原告主體資格的材料。
車禍起訴需要什么材料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起訴需要的材料有:
1、民事起訴狀及副本一份;
2、交通管理部門出具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
3、如果導致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的,還要出具住院治療的醫療收款憑證和病歷診斷證明,以及財產損失的證據材料;
4、原告身份證件。
證明當事人訴訟主體資格的證據:證明原告主體資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證、戶口本、護照、港澳同胞回鄉證等;當事人為企業單位的應提交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法定代表人證明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證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一、起訴流程
1、當事人起訴,首先應提交起訴書,并按對方當事人人數提交相應份數的副本。當事人是公民的,應寫明雙方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籍貫、住址;當事人是單位的,應寫明單位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起訴書正文應寫明請求事項和起訴事實、理由,尾部須署名或蓋公章。
2、根據"誰主張誰舉證"原則,原告向法院起訴應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體資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證、戶口本、護照、港澳同胞回鄉證、結婚證等證據的原件和復印件;企業單位作為原告的應提交營業執照、商業登記證明等材料的復印件。
(2)證明原告訴訟主張的證據。如合同、協議、債權文書(借條、欠條等)、收發貨憑證、往來信函等。
3、當事人向法院提交書證,應填寫一式兩份證據清單,詳細列明提交證據的名稱、頁數。證據經法院承辦人核對后,由承辦人在證據清單上 簽字蓋章,一份交當事人,一份備案。
4、立案庭在當事人履行必須的手續和交齊有關證據材料之后,在七天內,對符合立案條件的,辦理立案手續;對不符合立案條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5、當事人應在收到受理通知書之日起七天內預交案件受理費和其他訴訟費用,如確有困難,可在預交期內向本院提出減、緩、免交的書面申請,逾期不交或者書面申請緩、減、免交未獲批準而仍不預交的,本院將裁定按自動撤訴處理。
6、立案手續后,案件由法院排期開庭,當事人應服從法院的各項工作安排,并于結案后到財務室結算訴訟費用,多退少補。
二、起訴應提交的材料
1、起訴狀,也稱起訴書,是向法院提起訴訟必務的,用以說明案件情況及我方主張的法律文書。
需要提交:起訴狀正本1份,并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出副本。(即有幾個對方當事人就提交幾份,然后再加上給法院的1份。)
2、證明當事人身份的材料。
需要提交:身份證的復印件1份,沒有身份證的,也可以提交臨時身份證復印件和戶口本復印件。
如果有對方的身份證或戶口本復印件,也可以一并提交。如果確實沒有,有對方的姓名和住址的,在起訴狀中寫明即可。
3、證明自己訴訟請求的基本證據。
需要提交:證據的復印件各1份,按具體案件不同而不同。例如:離婚案件要提供結婚證復印件、債務案件要提供借條、欠條復印件等。原件一般在法院開庭審理時再提交。
4、授權委托手續。
交通事故起訴對方需要什么資料
交通事故起訴對方需要的資料如下:
1、起訴狀;2、身份證明文件;3、當事人如果有訴訟代理人的,還需要提交授權委托書;4、原告與被告之間就糾紛存在法律關系的證明材料。主要包括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及事故各方的駕駛員身份證、駕駛證以及事故車輛的行駛證、參加第三者責任險的資料復印件等。
一、交通事故起訴對方需要什么資料
1、交通事故起訴對方需要的資料如下:
(1)起訴狀;
(2)身份證明文件;
(3)當事人如果有訴訟代理人的,還需要提交授權委托書;
(4)原告與被告之間就糾紛存在法律關系的證明材料。
主要包括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及事故各方的駕駛員身份證、駕駛證以及事故車輛的行駛證、參加第三者責任險的資料復印件等。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四條
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二、交通事故一般法院多長時間判決
交通事故一般法院,般按簡易程序3個月,輕微交通事故按照速裁程序最快會在1個月內結束。一審若爭議不大適用簡易程序為不超過3個月,適用普通程序不超過6個月,但有特殊情況可延長6個月甚至更多。如果不服一審判決上訴,二審一般不超過3個月,特殊情況不超過6個月。對于輕微交通事故案件,可適用速裁程序,一般1個月內即可審結。
交通事故理賠訴訟需要什么材料
交通事故理賠需要的材料有:
1、民事起訴狀,人民法院和每位被告各一份;
2、交通事故證據材料;
3、還需向人民法院提交原告身份證復印件或者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等材料。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處理。
交通事故訴訟多長時間可以得到賠償
交通事故訴訟訴訟賠償時間一般六個月內有結果。我國法律規定,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條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即行撤離現場的,應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并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處理。
交通事故起訴對方需要哪些材料
交通事故起訴對方需要的材料如下:
1、交警出具的事故責任認定書;
2、原告身份證、戶口本、被告行車證、駕駛證;
3、提交住院病歷、門診病歷、住院費發票、門診發票、住院費用明細單、診斷證明;
3、誤工費證據包括勞動合同、事發前三個月工資表、停發工資證明、單位營業執照等正式存在勞動關系以及廳發公司數額的相關證據;
4、護理費證據、交通費證據、鑒定報告(傷殘等級以及后續治療費的鑒定);
5、車輛維修費發票或者評估報告來證實財產損失等其他相關證據。
受害人以原告的身份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交起民事訴狀和相關證據,資料齊全的,法院受理審查,認為符合起訴條件的,一般會在7日內立案,同時通知當事人。不能立案的,說明理由,需要補充資料的,通知補充。法院在立案之日起5日內會向被告送達民事訴狀副本、應訴通知及原告證據材料,被告收到民事訴狀后15日內提出答辯意見,法院收到答辯意見后會送達給原告。有的法院在立案后會向雙方送達限期舉證通知,此時,應根據通知要求及時舉證。確因客觀原因無法提供證據的,應當提交延期舉證申請。
開庭時,書記查明到庭情況,宣布法庭紀律,審判長核對當事人情況,宣布案由、審判人員、書記員名單、告知訴訟權利義務、詢問是否提出回避申請。隨后原告陳述、被告答辯、證人作證、出示書證、物證、宣讀鑒定結論、宣讀勘驗筆錄等,審判人員發問、相互發問,最后進入法庭辯論環節,各方互相辯論,審判長詢問各方最后意見,庭審結束。
案件經過審理后,審判人員會根據庭審查明的情況,結合各方提供的證據,對案件進行評議,作出裁判結果。隨后送達裁判文書,任何一方不服,可以上訴,對判決不服的上訴期為15日,對裁定不服的上訴期為10日。如放棄上訴,則上訴期屆滿,裁判文書生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二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