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孕婦嚇著了 刑事責任怎么認定

導讀:
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具體罪名結合法庭調查。第二百三十三條過失致人死亡罪過失致人死亡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值得注意的是達到16周歲年齡的人犯罪將負擔的是一種完全的刑事責任。也就是說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人僅僅是犯上述犯罪行為時才負刑事責任。那么把孕婦嚇著了。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把孕婦嚇著了刑事責任怎么認定
要分以下四種情形
1、主觀如果是故意追求傷害或致人死亡的目的,手段惡劣,并且造成后果,根據結果定罪量刑。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具體罪名結合法庭調查。
2、主觀如果僅為戲弄,只有造成嚴重不良結果才會承擔過失致人重傷或過失致人死亡罪如果僅為輕傷害,可能不會被認定為犯罪。
3、主觀如果僅為戲弄而且手段并不過分,只是因為行為人不可獲知的原因導致的不良后果,應認定為意外事件。
4、無意的話屬于意外事件,不負刑事責任,但可能要民事賠償。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故意殺人罪
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三十三條過失致人死亡罪
過失致人死亡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罪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二、認定刑事責任能力的標準是什么
1、已滿16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值得注意的是達到16周歲年齡的人犯罪將負擔的是一種完全的刑事責任。這是我國法律基于已滿16周歲的人一般心智和體力皆已成熟的考慮而作出的推定規定。
2、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與上面所提不同的是這里所應負的刑事責任年齡是相對的負刑事責任年齡階段。也就是說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人僅僅是犯上述犯罪行為時才負刑事責任。
3、不滿14周歲的人不負刑事責任。這里也應注意這個年齡階段是完全不負刑事責任的年齡階段。
4、已滿14周歲不滿18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減輕處罰。
5、不滿16周歲不處罰的責令其家長或監護人加以管教必要時可由政府收養。
6、已滿75周歲的人犯罪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過失犯罪的應當從輕或減輕處罰。
7、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經法定程序鑒定確認的不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責令他的家屬或者監護人嚴加看管和醫療在必要的時候由政府強制醫療。
8、間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時候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9、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