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工具罪的犯罪構成有哪些

導讀:
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程序、工具罪提供專門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的程序、工具或者明知他人實施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的違法犯罪行為而為其提供程序、工具情節嚴重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那么提供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工具罪的犯罪構成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提供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工具罪的犯罪構成有哪些
1、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凡是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和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人。
2、主觀方面
本罪在主觀方面是故意行為人是否為營利的目的提供程序、工具不影響犯罪的成立。
3、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信息網絡的安全。
4、客觀方面
本罪的客觀方面表現為兩種情況提供專門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的程序、工具。這里的“提供”不應作日常生活語言意義上的狹窄理解不僅包括面向某個單個的個人或者團體而進行的點對點的提供也可以包括借助互聯網進行廣泛的傳播。同時本罪中的提供行為往往具有某種慣常性即以此為業或者作為重要的生活樂趣而不僅僅是一次性的行為。這里的專門程序或者工具可以是行為人自己創制的也可以是通過網絡等其他途徑獲得的。或者是明知他人實施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的違法犯罪行為而為其提供程序、工具。這本來是一種幫助犯的行為立法者將其單獨成罪體現了對這種源頭性計算機犯罪的重點打擊意圖。另外需要注意本罪成立也要求情節嚴重一般是多次實施上述犯罪行為、造成嚴重后果等。
二、提供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工具罪的量刑標準是什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八十五條非法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罪違反國家規定侵入國家事務、國防建設、尖端科學技術領域的計算機信息系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罪違反國家規定侵入前款規定以外的計算機信息系統或者采用其他技術手段獲取該計算機信息系統中存儲、處理或者傳輸的數據或者對該計算機信息系統實施非法控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程序、工具罪提供專門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的程序、工具或者明知他人實施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的違法犯罪行為而為其提供程序、工具情節嚴重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單位犯前三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各該款的規定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