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境外剌探國家秘密罪的犯罪構成要件指的是什么

導讀:
保守國家秘密是憲法規定的中國公民的一項基本權利和義務。符合保守國家秘密法第2條規定的政黨中的秘密事項也應屬于國家秘密。如果行為人實施上述行為時被抓獲實際上未能最終獲取國家秘密或情報或者未能完成非法提供的行為時也應構成本罪未遂。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中國公民均可構成外國人、無國籍人不構成本罪。那么為境外剌探國家秘密罪的犯罪構成要件指的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為境外剌探國家秘密罪的犯罪構成要件指的是什么
1、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的安全即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權和社會主義制度。保守國家秘密是憲法規定的中國公民的一項基本權利和義務。
2、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為境外機構、組織人員、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國家秘密或者情報的行為。
竊取是指使用秘密手段盜竊屬于國家秘密或者情報的資料或物品的行為。刺探是指通過各種渠道、使用各種手段非法探知國家秘密或者情報資料的行為。收買是指用金錢、色情和其他物質利益等手段向掌握國家秘密或者情報的人員獲取國家秘密或者情報資料或者物品的行為。非法提供是指國家秘密持有者或知悉者非法出賣、交付、告知其他不應知悉該項國家秘密或者情報的人的行為。
國家秘密是指關系國家的安全和利益依法定程序確定、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于一定范圍的人員知悉的事項。它是包括國家事務的重大決策、國防建設和武裝力量活動、外交和外事活動、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科學技術、維護國家安全活動和追究刑事犯罪活動方面以及其他經國家保密工作部門確定應當保守的國家秘密事項。符合保守國家秘密法第2條規定的政黨中的秘密事項也應屬于國家秘密。行為人對不同等級即絕密、機密、秘密的國家秘密進行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給境外的機構、組織、個人致使國家的安全、利益遭受的危害程度也不同。情報是指除國家秘密以外的涉及國家政治、經濟、軍事、科技等方面尚未公開或不宜公開泄露的、影響國家安全和利益的情況和材料。不公開的單位內部情況、正常的情報信息交流不應理解為這里的情報。
本條規定有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4個具體行為。只要行為人實施上述行為其中之一的就構成犯罪。如果行為人實施上述行為時被抓獲實際上未能最終獲取國家秘密或情報或者未能完成非法提供的行為時也應構成本罪未遂。
3、主體要件
本罪主體為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中國公民均可構成外國人、無國籍人不構成本罪。
4、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
對于為境外收買了大量國家秘密或者絕密秘密的是需要從嚴處罰的在司法實踐中司法機關在進行定罪時還需要對不同的秘密類型和造成的危害后果進行合法的認定而后才可以對為境外刺探國家秘密罪進行定罪判決。
二、刑法中為境外剌探國家秘密罪是以什么標準量刑的
刑法中為境外剌探國家秘密罪的量刑標準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四百三十一條非法獲取軍事秘密罪以竊取、刺探、收買方法非法獲取軍事秘密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為境外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軍事秘密罪為境外的機構、組織、人員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軍事秘密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