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事故罪中止標準怎么確定

導讀:
犯罪中止的主觀原因不影響犯罪中止的成立。不在這些過程之內實施的行為不屬于犯罪中止行為。4、犯罪中止必須是有效地停止了犯罪行為或者有效地避免了危害結果。嚴重損害身體健康是指按照1987年國務院頒布的醫療事故處理辦法第六條所稱的二級醫療事故和三級醫療事故。二級醫療事故是指造成就診人嚴重殘疾或者嚴重功能障礙的三級醫療事故是造成就診人殘廢或者功能障礙的。
犯罪中止的主觀原因不影響犯罪中止的成立。不在這些過程之內實施的行為不屬于犯罪中止行為。4、犯罪中止必須是有效地停止了犯罪行為或者有效地避免了危害結果。嚴重損害身體健康是指按照1987年國務院頒布的醫療事故處理辦法第六條所稱的二級醫療事故和三級醫療事故。二級醫療事故是指造成就診人嚴重殘疾或者嚴重功能障礙的三級醫療事故是造成就診人殘廢或者功能障礙的。關于醫療事故罪中止標準怎么確定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刑事辯護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醫療事故罪中止標準
具體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來認定醫療事故罪的中止
1、行為人主觀上具有中止犯罪的決意。行為人在客觀上能夠繼續犯罪和實現犯罪結果的情況下自動作出的不繼續犯罪或不追求犯罪結果的選擇。首先行為人明確認識到自己能夠繼續犯罪或實現犯罪結果其次中止行為的實施是行為人自動作出的選擇再次中止犯罪的決意必須是完全的、無條件的、徹底的不是部分的、有條件的或暫時的。中止犯罪的主觀原因有的是懼怕受到刑罰的懲罰有的是由于他人的勸說而改變了原來的犯罪意圖有的是良心發現幡然悔悟改變了自己的犯罪意圖有的則出于對被害人的憐憫轉而防止犯罪結果的出現。犯罪中止的主觀原因不影響犯罪中止的成立。
2、行為人客觀上實施了中止犯罪的行為。第一中止行為是停止犯罪的行為是使正在進行的犯罪中斷的行為。第二中止行為既可以作為的形式實施也可以不作為的形式實施。第三中止行為以不發生犯罪結果為成立條件但這種結果是行為人主觀追求的和行為所必然導致的結果。
3、犯罪中止必須發生在犯罪過程中而不能發生在犯罪過程之外。這里的犯罪過程包括預備犯罪的過程、實行犯罪的過程與犯罪結果發生的過程。不在這些過程之內實施的行為不屬于犯罪中止行為。
4、犯罪中止必須是有效地停止了犯罪行為或者有效地避免了危害結果。
二、醫療事故罪構成要件
1、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醫療單位的工作秩序以及公民的生命健康權利。犯罪對象是生命健康安全正遭受病魔侵害的病人。所以倘若救治措施不能客觀上起到控制病情發展的作用則必然由于病情發展而引起人體健康的更大損害直至導致傷殘、功能障礙和死亡結果。
2、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嚴重不負責任造成就診人死亡或者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的行為。具體而言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醫務人員在診療護理工作中有嚴重不負責任的行為
嚴重不負責任是指在診療護理工作中違反規章制度和診療護理常規。這里的規章制度是指與保障就診人的生命、健康安全有關的診療護理方面的規章制度包括診斷、處方、麻醉、手術、輸血、護理、化驗、消毒、醫囑、查房等各個環節的規程、規則、守則、制度、職責要求等等。醫療事故案件中常見的違反規章制度的情況有錯用藥物、錯治病人、錯報輸血、錯報病情、擅離職守、交接班草率、當班失職等。診療護理常規是指長期以來在診療護理實踐中被公認的行之有效的操作習慣與慣例。各項診療操作和護理均有一定的操作規程的要求這些規程是為了保障操作穩準避免失誤而制定的在診療操作和護理工作中必須遵照執行否則就有可能導致醫療事故的發生。
2、因嚴重不負責任行為導致病人嚴重損害身體健康或死亡的結果
危害結果的大小是衡量違法行為社會危害性的大小和區分罪與非罪的客觀標準構成本罪在客觀上必須要求發生了病人重傷或死亡的結果。嚴重損害身體健康是指按照1987年國務院頒布的醫療事故處理辦法第六條所稱的二級醫療事故和三級醫療事故。二級醫療事故是指造成就診人嚴重殘疾或者嚴重功能障礙的三級醫療事故是造成就診人殘廢或者功能障礙的。
3、嚴重不負責任行為與病員重傷、死亡之間必須存在刑法上的因果關系
醫療傷亡結果之形成不同于一般加害事件之處在于。后者是加害行為本身直接引起人體機體損傷而前者則多是由于醫療措施未能有效阻止病情發展而導致病情惡化而引起傷殘或死亡或者是醫療措施對人體侵害直接引起病人傷亡或者由于醫療措施客觀上加重了病情促使病人傷亡可見醫療傷亡結果的出現既同原患疾病有關又同醫療行為有關。違章醫療行為對病情的實際作用可以是四種即有效、無效、反效、直接破壞人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