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未成年人連續犯的刑事責任認定

導讀:
主要有以下幾點1、不滿14周歲的未成年人實施了刑法第十七條第二款規定上的8種嚴重犯罪并在行為人已滿14同歲不滿16周歲期間又連續實施相同犯罪的對此不能一并追究刑事責任而只能追究行為人已滿14周歲后實施的8種嚴重犯罪的刑事責任且應適用刑法第十七條第三款之規定對行為人從輕或減輕處理,主要有以下幾點1、不滿14周歲的未成年人實施了刑法第十七條第二款規定上的8種嚴重犯罪并在行為人已滿14同歲不滿16周歲期間又連續實施相同犯罪的對此不能一并追究刑事責任而只能追究行為人已滿14周歲后實施的8種嚴重犯罪的刑事責任且應適用刑法第十七條第三款之規定對行為人從輕或減輕處理。
連續犯,是指行為人基于同一的或者概括的犯罪故意,連續實施數個獨立的犯罪行為,觸犯同一罪名的情況。主要有以下幾點1、不滿14周歲的未成年人實施了刑法第十七條第二款規定上的8種嚴重犯罪并在行為人已滿14同歲不滿16周歲期間又連續實施相同犯罪的對此不能一并追究刑事責任而只能追究行為人已滿14周歲后實施的8種嚴重犯罪的刑事責任且應適用刑法第十七條第三款之規定對行為人從輕或減輕處理。關于關于未成年人連續犯的刑事責任認定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刑事辯護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連續犯,是指行為人基于同一的或者概括的犯罪故意,連續實施數個獨立的犯罪行為,觸犯同一罪名的情況。如何認定未成年人連續犯的刑事責任的認定呢?主要有以下幾點
1、不滿14周歲的未成年人實施了刑法第十七條第二款規定上的8種嚴重犯罪并在行為人已滿14同歲不滿16周歲期間又連續實施相同犯罪的對此不能一并追究刑事責任而只能追究行為人已滿14周歲后實施的8種嚴重犯罪的刑事責任且應適用刑法第十七條第三款之規定對行為人從輕或減輕處理。
2、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未成人實施了某種犯罪在行為人已滿16周歲以后又連續實施相同犯罪的是否應一并追究刑事責任?筆者認為應按不同情況區別對待如果在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期間所實施的是刑法第十七條第二款規定的8種嚴重犯罪則應一并追究刑事責任否則只能追究行為人已滿16周歲以后犯罪的刑事責任對行為人已滿14周歲而未滿18周歲的應適用刑法第十七條第三款之規定對行為人從輕或減輕處罰。
3、已滿16周歲不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實施了某種犯罪在行為人已滿18周歲以后又連續實施相同犯罪的應一并追究刑事責任。同時應適用刑法第十七條第三款的規定對行為人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當然只能按照行為人在未滿18周歲時所實施的犯罪行為在全部犯罪行為中所占的比例來確定從寬的幅度。
4、已滿16周歲不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實施了某種尚未構成犯罪的違法行為在行為人已滿18周歲以后又連續實施相同性質的犯罪行為的是否一并追究刑事責任?筆者認為應按不同情況區別對待如果法律及相關司法解釋未作出明確規定要求一并追究則只能追究行為人已滿18周歲以后犯罪的刑事責任如果法律及相關司法解釋作出明確規定可以一并追究則應一并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如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盜竊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五條第(十二)項規定最后一次盜竊構成犯罪前次盜竊行為在一年以內的應當累計其盜竊數額。但在處理此類案件時不應適用刑法第十七條第三款的規定對于行為人有部分作案行為是在未滿18周歲時實施的事實可以作為酌情從輕的情節予以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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