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拒簽后會負刑事責任嗎

導讀:
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獲逃逸人和車輛后十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鑒定結果確定后五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經當事人申請重新檢驗、鑒定結果改變的應當根據重新檢驗、鑒定結果在五日內另行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加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事故處理專用章分別送達當事人并告知當事人申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的期限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權利。那么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拒簽后會負刑事責任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獲逃逸人和車輛后十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鑒定結果確定后五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經當事人申請重新檢驗、鑒定結果改變的應當根據重新檢驗、鑒定結果在五日內另行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加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事故處理專用章分別送達當事人并告知當事人申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的期限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權利。關于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拒簽后會負刑事責任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拒簽后會負刑事責任嗎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拒簽不會負刑事責任。
交警依法作出的事故認定書是法律文書的一種依法需要送達事故當事人但是當事人是否簽收不影響事故認定書的效力。事故當事人如果認為事故責任認定不合法不合理需要在收到事故認定書之日起三日內向上級部門申請復核過期則生效。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
(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三)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
二、如何出具交通事故認定書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經過勘驗、檢查現場的交通事故應當自勘查現場之日起十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獲逃逸人和車輛后十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鑒定結果確定后五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經當事人申請重新檢驗、鑒定結果改變的應當根據重新檢驗、鑒定結果在五日內另行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有如下內容
(一)交通事故當事人、車輛、道路和交通環境的基本情況
(二)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
(三)交通事故證據及成因的分析
(四)當事人的過錯及責任或者意外原因。
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加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事故處理專用章分別送達當事人并告知當事人申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的期限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權利。對無法查清當事人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書面通知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