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傷殘怎么鑒定即人身傷殘鑒定的程序是什么

導讀:
公安部《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條第二款:當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殘的,在治療終結后,應當由具有資格的傷殘鑒定機構評定,公安部《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條第二款:當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殘的,在治療終結后,應當由具有資格的傷殘鑒定機構評定,由此看出傷殘鑒定的時間是在治療終結,應有出院診斷證明,由此看出傷殘鑒定的時間是在治療終結,應有出院診斷證明,具有資格的檢驗、鑒定、評估機構應當向省級人民政府公安交通治理部門備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可以向當事人介紹符合條件的檢驗、鑒定、評估機構由當事人自行選擇,5、評定時應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損傷或確定的并發癥治療終結為準,對治療尚δ終結,因調解需要提供賠償依據的,在申請書中說明。
公安部《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條第二款:當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殘的,在治療終結后,應當由具有資格的傷殘鑒定機構評定。由此看出傷殘鑒定的時間是在治療終結,應有出院診斷證明。關于人身傷殘怎么鑒定即人身傷殘鑒定的程序是什么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1、被評定人應攜帶加蓋辦案單λ公章和辦案人簽字的傷殘評定申請書;
3、從治療醫院借閱有關手術病歷和檢查記;
4、對被撫養人的勞動能力進行評定時,還應攜帶評定人的身份證及戶籍證明和有關政府部門的說明;
5、評定時應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損傷或確定的并發癥治療終結為準,對治療尚δ終結,因調解需要提供賠償依據的,在申請書中說明;
6、評定者需要親自接受檢查并繳納規定的評定費用。
公安部《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條第二款:當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殘的,在治療終結后,應當由具有資格的傷殘鑒定機構評定。具有資格的檢驗、鑒定、評估機構應當向省級人民政府公安交通治理部門備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可以向當事人介紹符合條件的檢驗、鑒定、評估機構由當事人自行選擇。
由此看出傷殘鑒定的時間是在治療終結,應有出院診斷證明。應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由公安部門推薦鑒定機構由當事人自行選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