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損害賠償該申請的范圍有哪些

導讀:
“感情確已破裂”是實體性規定是準予離婚的法定條件,“感情確已破裂”是實體性規定是準予離婚的法定條件,判決離婚的法定條件只是“感情確已破裂”,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調解無效的案件許多是感情確已破裂的從這個意義上來說“調解無效”是“感情確已破裂”的一種反映,而有一些離婚案件雖然是“調解無效”但并非是“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在審判實踐中既不要把“感情確已破裂”與“調解無效”完全等同起來。
離婚損害賠償該申請的范圍有哪些精神損害賠償和物質損害賠償。實踐中通常跟據過錯方侵害的手段場合行為方式對受害人造成的損害程度過錯方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以及當地的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予以綜合判斷。物質損失以實際損失額為限。“感情確已破裂”是實體性規定是準予離婚的法定條件。“調解無效”則是程序性規定不能視為判決離婚的法定條件。在調解工作中往往存在著力與不力深入與不深入等差別直接影響著調解效果。多年的民事審判實踐說明“調解無效”和“感情確已破裂”的含義不完全相同“調解無效”并不都等于“感情確已破裂”。關于離婚損害賠償該申請的范圍有哪些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精神損害賠償和物質損害賠償。
(1)精神損害的賠償數額根據依以下因素確定
①侵權人的過錯程度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②侵害的手段場合行為方式等具體情節
③侵害行為所造成的后果
④侵權人的獲利情況
⑤侵權人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
⑥受訴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實踐中通常跟據過錯方侵害的手段場合行為方式對受害人造成的損害程度過錯方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以及當地的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予以綜合判斷。
(3)物質損失以實際損失額為限。
“感情確已破裂”是實體性規定是準予離婚的法定條件。“調解無效”則是程序性規定不能視為判決離婚的法定條件。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調解無效的案件許多是感情確已破裂的從這個意義上來說“調解無效”是“感情確已破裂”的一種反映。而有一些離婚案件雖然是“調解無效”但并非是“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在調解工作中往往存在著力與不力深入與不深入等差別直接影響著調解效果。多年的民事審判實踐說明“調解無效”和“感情確已破裂”的含義不完全相同“調解無效”并不都等于“感情確已破裂”。因此不應當把“調解無效”作為認定“感情確已破裂”的根據。在審判實踐中既不要把“感情確已破裂”與“調解無效”完全等同起來。也不要把“調解無效”簡單地作“感情確已破裂”的標志。更不要把“調解無效”作為判決離婚的法定條件。判決離婚的法定條件只是“感情確已破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