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的行為可申請離婚損害賠償

導讀:
哪些的行為可申請離婚損害賠償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重婚的;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實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作為離婚損害賠償責任的構成要件,還要求被侵權的夫妻一方須無過錯。該違法行為給無過錯方造成了財產和人身、精神上的損害事實。如果不具備該要件,夫妻之間沒有被判離婚,也就不存在離婚損害賠償問題。那么哪些的行為可申請離婚損害賠償。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哪些的行為可申請離婚損害賠償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重婚的;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實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作為離婚損害賠償責任的構成要件,還要求被侵權的夫妻一方須無過錯。該違法行為給無過錯方造成了財產和人身、精神上的損害事實。如果不具備該要件,夫妻之間沒有被判離婚,也就不存在離婚損害賠償問題。關于哪些的行為可申請離婚損害賠償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哪些的行為可申請離婚損害賠償
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3)實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相關知識:申請離婚損害賠償滿足以下要件
(1)侵權行為的發生。夫妻一方實施了法定的違法行為,即有上述四種侵權行為之一。
(2)行為人存有過錯。行為人只要具有《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不論行為人是故意的或者是過失的,即應當認定行為人有過錯。作為離婚損害賠償責任的構成要件,還要求被侵權的夫妻一方須無過錯。無過錯方的過錯是指不存在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的四種情形之一,不是指沒有任何過錯。
(3)違法行為與損害事實之間具有因果關系。損害事實是構成損害賠償責任的要件之一。該違法行為給無過錯方造成了財產和人身、精神上的損害事實。沒有物質、人身或精神損害,也就失去了賠償的前提。財產損害是指財產利益的損失。財產損失可分為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精神損害是指公民人格權的侵犯而在人的精神上產生的損害后果。
(4)違法行為導致了夫妻間的離婚。該違法行為與感情破裂具有因果關系,即該違法行為是導致婚姻破裂的主要原因。如果不具備該要件,夫妻之間沒有被判離婚,也就不存在離婚損害賠償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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