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可以申請精神賠償嗎

導讀:
我國婚姻法之所以規定離婚精神賠償,是因為過錯一方的過錯行為給無過錯方帶來了巨大的精神損害,必須對此行為負責。其他情況下不能提起離婚精神賠償。沒有證據證明遭受精神損害,只有口述的,不滿足申請離婚精神損害賠償的條件。過錯方提出離婚的,必須在離婚時提出精神賠償。那么離婚可以申請精神賠償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我國婚姻法之所以規定離婚精神賠償,是因為過錯一方的過錯行為給無過錯方帶來了巨大的精神損害,必須對此行為負責。其他情況下不能提起離婚精神賠償。沒有證據證明遭受精神損害,只有口述的,不滿足申請離婚精神損害賠償的條件。過錯方提出離婚的,必須在離婚時提出精神賠償。關于離婚可以申請精神賠償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什么是離婚精神賠償
離婚精神賠償是指夫妻一方實施了對另一方諸如通奸、姘居、重婚、遺棄、虐待或謀殺等侵害行為,導致婚姻關系破裂并造成無過錯方精神痛苦和內心創傷,過錯方給予無過錯方的撫慰性質的賠償。我國婚姻法之所以規定離婚精神賠償,是因為過錯一方的過錯行為給無過錯方帶來了巨大的精神損害,必須對此行為負責。因此,婚姻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三)實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也就是說只有上面四類情況下,才能離婚提出精神損害。其他情況下不能提起離婚精神賠償。
二、提起離婚精神賠償的條件是什么
并不是說只要滿足上面的情況就可以得到離婚精神賠償,滿足上面的條件是有離婚精神賠償的機會,但是機會是需要把握的,不把握就會喪失機會。具體的離婚精神賠償的條件有:
1、需要一方存在過錯,根據我國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釋的規定,此時的過錯有以下幾種: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等四種行為。必須是以上四種行為才可以請求離婚損害賠償,對于那些一夜情、嫖娼、通奸、偶爾家暴、偶然虐待的行為,是不滿足申請離婚損害賠償的條件的。
2、一方因上述行為遭受損害。此時必須有證據證明遭受的損害是因上述四種行為,且達到一定的精神損害。沒有證據證明遭受精神損害,只有口述的,不滿足申請離婚精神損害賠償的條件。
3、必須雙方離婚,不離婚的不能申請離婚損害賠償。
4、最重要的是提起離婚精神賠償的時間要求。過錯方提出離婚的,必須在離婚時提出精神賠償。過錯方提出離婚,無過錯方不離婚,也未提起離婚精神賠償的,則可以在離婚后一年內提起精神賠償的訴訟。
以上是離婚精神賠償應滿足的條件,滿足了以上條件就可以申請離婚精神賠償。下面就離婚精神賠償的標準為大家簡單分析一下。
三、離婚精神賠償的最高標準是什么
由于離婚精神賠償是對因法定的四種原因遭受精神損害的受害方給予的一種救濟,因此離婚精神損害賠償一般參考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規定的標準。實際生活中,確定賠償金的數額,人民法院會根據侵權人的過錯程度、侵權行為的具體情節、后果和影響確定其賠償責任。因此,確定離婚精神賠償的最高標準參考的條件有:
1、精神受到損害的程度。可以考慮受害人所遭受精神傷害和精神痛苦的程度,由于其損害結果涉及人的身體和精神方面,必要時可委托醫療單位作出相應判斷。
2、加害人過錯程度。可以作為對加害人制裁輕重的指標。過錯嚴重的,給受害人造成情緒傷害,造成受害方嚴重精神利益損害的,應酌情增加撫慰金的數額;如果加害人只有輕微過失,撫慰金數額也可相應減輕。
3、具體的侵權情節。如重婚與通奸相比,重婚過錯行為更為嚴重,危害性更大,屬情節惡劣。而通奸行為相對來說,其情節較輕。
4、其他相關因素。如雙方結婚年限,雙方結婚時間長短,雙方婚后的感情,無過錯方對婚姻生活的付出等等都是考慮的因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