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對離婚作出哪些特別限制

導讀:
調解離婚是指人民法院調解雙方當事人能夠達成離婚協議并對子女及財產問題達成協議后發給離婚調解書,調解離婚是指人民法院調解雙方當事人能夠達成離婚協議并對子女及財產問題達成協議后發給離婚調解書,還有一種離婚調解是指非法院的單位在雙方當事人之間就離婚事宜進行的非訴訟調解它是一種民間行為它可以使雙方當事人重歸于好也可以使雙方當事人在離婚問題上達成一致協議而由一方要求離婚變為雙方自愿離婚,判決離婚是指法院調解無效并且夫妻感情確已破裂難以和好而又不能達成離婚協議依法判決準予雙方離婚。
法律對離婚作出哪些特別限制我國法律對一些特殊的婚姻關系的解除附加了一定的條件一是現役軍人配偶要求離婚。法律規定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得軍人同意但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條男方離婚訴權的限制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者終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但是女方提出離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除外。法院處理離婚訴訟又分為調解離婚和訴訟離婚。調解離婚是指人民法院調解雙方當事人能夠達成離婚協議并對子女及財產問題達成協議后發給離婚調解書。國家鼓勵非訴訟離婚調解但不是法定的必經程序。關于法律對離婚作出哪些特別限制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我國法律對一些特殊的婚姻關系的解除附加了一定的條件
一是現役軍人配偶要求離婚。法律規定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得軍人同意但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之所以規定這一條主要是為了保證現役軍人安心服役保證國防的穩固。要注意雙方都是現役軍人或軍人一方要求離婚不受此限制應按一般離婚處理征得軍人同意并不等于軍人不同意就一定不能離婚對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要通過軍人所在部隊政治機關做好思想工作在雙方協商的基礎上予以離婚。
二主要是為了保護婦女和兒童的合法權益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者終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期間屆滿后仍可依法行使其離婚請求權法院認為確有必要主要是指雙方確有不能繼續共同生活的重大急迫事由不離婚可能危及人身安全女方與他人通奸致孕等情況。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條男方離婚訴權的限制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者終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但是女方提出離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除外。
1登記離婚
登記離婚也稱協議離婚行政程序離婚是指男女雙方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并辦理離婚手續。采取登記離婚方式離婚必須符合兩個條件一是雙方當事人必須完全自愿二是雙方當事人對子女財產問題達成一致協議。辦理登記離婚時應由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婚姻登記機關在確認雙方符合條件后收回結婚證發給離婚證。
雙方當事人領取離婚證后離婚行為發生法律效力。出于當事人雙方自愿是協議離婚的核心條件自愿的意思表示必須是真實的是出于完全自愿的。對一方當事人不能完全表達自己的意思如精神病人是不能采用協議離婚方式的只能通過訴訟離婚來處理。
2訴訟離婚
訴訟離婚是指男女雙方只有一方要求離婚另一方不同意或者雙方愿意離婚但對財產和子女撫養不能達成一致協議從而通過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辦法實現離婚。法院處理離婚訴訟又分為調解離婚和訴訟離婚。
調解離婚是指人民法院調解雙方當事人能夠達成離婚協議并對子女及財產問題達成協議后發給離婚調解書。調解是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的必經程序其目的是盡可能化解夫妻矛盾改善夫妻關系。
經法院調解雙方可能達成同意和好的協議此時原告撤銷離婚之訴也可能達到同意離婚的協議此時法院應按雙方協議內容制作調解書發給雙方收執。法院的離婚調解書與離婚判決書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是婚姻關系合法解除的依據。調解達不成協議的按訴訟程序依法判決。
判決離婚是指法院調解無效并且夫妻感情確已破裂難以和好而又不能達成離婚協議依法判決準予雙方離婚。
還有一種離婚調解是指非法院的單位在雙方當事人之間就離婚事宜進行的非訴訟調解它是一種民間行為它可以使雙方當事人重歸于好也可以使雙方當事人在離婚問題上達成一致協議而由一方要求離婚變為雙方自愿離婚。國家鼓勵非訴訟離婚調解但不是法定的必經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