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個月內再次起訴離婚法院應否受理

導讀: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四條不予受理人民法院對下列起訴分別情形予以處理(一)依照行政訴訟法的規定屬于行政訴訟受案范圍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訴訟(二)依照法律規定雙方當事人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申請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訴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三)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由其他機關處理的爭議告知原告向有關機關申請解決(四)對不屬于本院管轄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五)對判決裁定調解書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案件當事人又起訴的告知原告申請再審但人民法院準許撤訴的裁定除外(六)依照法律規定在一定期限內不得起訴的案件在不得起訴的期限內起訴的不予受理(七)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判決調解維持收養關系的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不予受理,六個月內再次起訴離婚法院應否受理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判決調解維持收養關系的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不予受理,這項規定還說明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判決生效滿六個月后是可以再提起離婚訴訟的此時法院就會受理并依法進行審理,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判決調解維持收養關系的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不予受理,所以同妻可在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六個月之后再次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這時法院就會認定夫妻感情徹底破裂依法判決離婚,所以同妻可在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六個月之后再次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這時法院就會認定夫妻感情徹底破裂依法判決離婚。
六個月內再次起訴離婚法院應否受理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判決調解維持收養關系的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不予受理。所以同妻可在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六個月之后再次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這時法院就會認定夫妻感情徹底破裂依法判決離婚。關于六個月內再次起訴離婚法院應否受理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判決調解維持收養關系的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不予受理。
這項規定還說明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判決生效滿六個月后是可以再提起離婚訴訟的此時法院就會受理并依法進行審理。所以同妻可在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六個月之后再次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這時法院就會認定夫妻感情徹底破裂依法判決離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四條不予受理
人民法院對下列起訴分別情形予以處理
(一)依照行政訴訟法的規定屬于行政訴訟受案范圍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訴訟
(二)依照法律規定雙方當事人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申請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訴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三)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由其他機關處理的爭議告知原告向有關機關申請解決
(四)對不屬于本院管轄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五)對判決裁定調解書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案件當事人又起訴的告知原告申請再審但人民法院準許撤訴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規定在一定期限內不得起訴的案件在不得起訴的期限內起訴的不予受理
(七)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判決調解維持收養關系的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