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精神病人離婚的情形

導讀:
與精神病人離婚的情形1婚前隱瞞精神病婚后經治不愈的,與精神病人離婚的情形1婚前隱瞞精神病婚后經治不愈的,法院在訴訟中為患精神病的被告指定代理人是為了更好地維護其權益尤其是財產權益當事人之間是否離婚由法院根據當事人的婚姻狀況和法律規定予以裁判被指定的代理人無權替被告作出離婚與否的意思表示,法院在訴訟中為患精神病的被告指定代理人是為了更好地維護其權益尤其是財產權益當事人之間是否離婚由法院根據當事人的婚姻狀況和法律規定予以裁判被指定的代理人無權替被告作出離婚與否的意思表示。
與精神病人離婚的情形1婚前隱瞞精神病婚后經治不愈的。一方患有精神病為了能夠穩定婚姻達到婚姻的成立向婚姻的另一方隱瞞了自己的病情在結婚后一方犯病致使另一方知道了病情。3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一方婚前沒有精神病史而在結婚之后突然得病。當夫妻一方提出與精神病人離婚時精神病人成為被告。法院在訴訟中為患精神病的被告指定代理人是為了更好地維護其權益尤其是財產權益當事人之間是否離婚由法院根據當事人的婚姻狀況和法律規定予以裁判被指定的代理人無權替被告作出離婚與否的意思表示。關于與精神病人離婚的情形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與精神病人離婚的情形
1婚前隱瞞精神病婚后經治不愈的。
一方患有精神病為了能夠穩定婚姻達到婚姻的成立向婚姻的另一方隱瞞了自己的病情在結婚后一方犯病致使另一方知道了病情。犯病的一方經過多方尋醫問診并且沒有得到控制而且有可能更加嚴重。
2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
一方婚前有患有精神病婚姻的另一方也知道其患有精神病的而且另一方明知道一方有精神病還要和其登記結婚的。
3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一方婚前沒有精神病史而在結婚之后突然得病。發病的一方經過多處診治病情無法控制而且經醫院診斷其精神病再也無法治愈的。
只要符合以上三種情況之一的不論結婚的另一方是否知道婚姻的一方有精神病均可以到法院起訴離婚或者雙方。
當夫妻一方提出與精神病人離婚時精神病人成為被告。法院在訴訟中為患精神病的被告指定代理人是為了更好地維護其權益尤其是財產權益當事人之間是否離婚由法院根據當事人的婚姻狀況和法律規定予以裁判被指定的代理人無權替被告作出離婚與否的意思表示。
婚前隱瞞了病情婚后經治不愈應做好工作準予離婚原來夫妻感情比較好結婚多年生育子女的應指出夫妻間有相互扶助的義務做好思想工作以不離為宜。如確系久治不愈事實證明夫妻關系已無法再維持下去的經對方親屬以及有關單位安排好病患者的生活醫療監護等問題后可準予離婚。
精神病患者通常無經濟來源無勞動能力喪失就業機會生活無保障離婚很有可能導致患病方生活更加困難作為非患病的夫或妻一方離婚時在財產分割上及經濟扶助上應給予精神病患者一定的經濟幫助這不僅是人道主義倡導的也是社會公序良俗所鼓勵的。而且我國婚姻法和相關的司法解釋中規定處理離婚訴訟中一方為精神病人的另一方應支付一定的經濟幫助款項或者是提供一定財產。在實踐審判中法院常常會判決無病一方給予對方一定的經濟補償。至于補償的數額應根據當地基本生活水平一方收入多少家庭經濟狀況經濟能力子女負擔等各方面綜合考慮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