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人能不能離婚

導讀:
二精神病人如何離婚首先精神病人是不能夠辦理協議離婚的。協議離婚要求夫妻雙方都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不存在欺騙脅迫等情形所達成的離婚協議才能有效才能辦理協議離婚的手續。如果一方患有嚴重的精神疾病應屬于無民事行為能力或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人缺乏達成有效離婚協議的要件故此不能辦理協議離婚。不允許精神病人辦理協議離婚其實是對精神病人利益的保護以避免精神病配偶利用精神病人的疾病達到自已不可告人的目的。再則如果精神病人的配偶主動到法院起訴與精神病人離婚在其利益與精神病人相沖突的情況下法院應主動為精神病人指定其它監護人作為其訴訟代理人。那么精神病人能不能離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二精神病人如何離婚首先精神病人是不能夠辦理協議離婚的。協議離婚要求夫妻雙方都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不存在欺騙脅迫等情形所達成的離婚協議才能有效才能辦理協議離婚的手續。如果一方患有嚴重的精神疾病應屬于無民事行為能力或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人缺乏達成有效離婚協議的要件故此不能辦理協議離婚。不允許精神病人辦理協議離婚其實是對精神病人利益的保護以避免精神病配偶利用精神病人的疾病達到自已不可告人的目的。再則如果精神病人的配偶主動到法院起訴與精神病人離婚在其利益與精神病人相沖突的情況下法院應主動為精神病人指定其它監護人作為其訴訟代理人。關于精神病人能不能離婚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精神病人離婚能協議離婚嗎
精神病人能不能協議離婚精神病患者不能“協議”離婚。根據法律規定婚姻關系是一種身份關系因此一般說來對于婚姻關系中實體性的權利義務只能由當事人自己提出主張才行。而精神病患者在法律上稱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沒有控制能力和辨認能力自己不能夠對自己的所作所為負責。
正因為如此我國婚姻登記條例才規定辦理離婚登記的當事人屬于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婚姻登記機關不予受理其離婚登記申請。也就是說這樣的人離婚不能用“協議”方式而必須通過訴訟讓法院來判決。
二精神病人如何離婚
首先精神病人是不能夠辦理協議離婚的。協議離婚又稱為自愿離婚是指婚姻關系而雙方達成合意而解除。協議離婚要求夫妻雙方都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不存在欺騙脅迫等情形所達成的離婚協議才能有效才能辦理協議離婚的手續。如果一方患有嚴重的精神疾病應屬于無民事行為能力或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人缺乏達成有效離婚協議的要件故此不能辦理協議離婚。不允許精神病人辦理協議離婚其實是對精神病人利益的保護以避免精神病配偶利用精神病人的疾病達到自已不可告人的目的。
其次根據婚姻法解釋(三)的相關規定如精神病配偶一方存在虐待遺棄等嚴重損害精神病人人身權利或者財產權益的行為其他有監護資格的人可以依照特別程序要求變更監護關系變更后的監護人代理精神病人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該條的作出主要是解決精神病人的代理人與離婚案的被告混同以及某些精神病人的配偶為了個人利益既不起訴離婚也不履行夫妻撫養義務等問題。從適用條件上看該條只針對已經完全喪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即完全不能辨認和控制自身的行為)從法律程序上看其它有監護資格的人必須先起動一個變更監護關系的特別程序才能代理精神病人起訴離婚。需要指出的是這里所指的侵害手段主要為遺棄虐待但不限于此比如說家庭暴力轉移資產等也包括在內。換言之只要是有嚴重損害精神病人權益的行為新的監護人就可以代為起訴。
再則如果精神病人的配偶主動到法院起訴與精神病人離婚在其利益與精神病人相沖突的情況下法院應主動為精神病人指定其它監護人作為其訴訟代理人。根據我國民法通則的相關規定法定監護人應從精神病人的父母配偶成年子女其它近親屬中指定。如果其它關系密切的親屬朋友經所在單位或住所地的居委會村委會同意也可以做為精神病人的監護人。法院在確定訴訟代理人時應從保護精神病人的利益出發可以征求精神病人所在單位或居委會村委會的意見按照法律規定的順序來指定監護人作為其訴訟代理人。
最后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確以破裂的若干具體意見的相關規定與精神病人的離婚是否能離成取決于患者的精神病能否被冶愈。不論精神病患于何時也不論另一方在婚前是否知情只要確定是經冶不愈(婚前隱瞞病情的情形)或久冶不愈(一方婚前知情或是婚后得病的情形)人民法院就可以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經調解不成的應判決離婚。證明精神病人的疾病存在以上情形的舉證責任應由原告方即精神病人配偶來承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