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滿兩年算不算自動離婚呢

導讀:
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只是感情破裂的依據要離婚只有經過登記離婚或訴訟離婚獲得婚姻登記機關發放的離婚證書或法院頒發的準予離婚判決書后雙方婚姻關系才可解除,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只是感情破裂的依據要離婚只有經過登記離婚或訴訟離婚獲得婚姻登記機關發放的離婚證書或法院頒發的準予離婚判決書后雙方婚姻關系才可解除,這種夫妻分居并不是因感情不和而造成的即使分居的時間再長也不符合“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法定應準予離婚的情形,根據我國婚姻法第三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之規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可作為認定夫妻感情破裂的依據,作為應準予離婚的法定情形的分居必須是因夫妻感情出現問題感情不和感情破裂相互厭惡而造成的分居,這種情況也不符合“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法定應準予離婚的條件。
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只是感情破裂的依據要離婚只有經過登記離婚或訴訟離婚獲得婚姻登記機關發放的離婚證書或法院頒發的準予離婚判決書后雙方婚姻關系才可解除。分居滿兩年并不產生自動離婚的后果離婚必須符合離婚的法定條件和經過法定程序。夫妻感情不和分居兩年離婚的辦法一必須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夫妻分居有客觀原因造成的感情不和造成的以及雙方自愿協議分居的等多種情況。首先從夫妻實際分居的第二日算起到向法院立案提起離婚訴訟時為止時間必須滿兩年。關于分居滿兩年算不算自動離婚呢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分居滿兩年算不算自動離婚呢
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是不是算自動離婚?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只是感情破裂的依據要離婚只有經過登記離婚或訴訟離婚獲得婚姻登記機關發放的離婚證書或法院頒發的準予離婚判決書后雙方婚姻關系才可解除。
分居滿兩年并不產生自動離婚的后果離婚必須符合離婚的法定條件和經過法定程序。“離婚有兩種途徑一是雙方到婚姻登記機關協議離婚二是通過訴訟由法院調解離婚或判決離婚。根據我國婚姻法第三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之規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可作為認定夫妻感情破裂的依據。法院在調解無效的情況下應判決離婚。”
夫妻感情不和分居兩年離婚的辦法
一必須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
夫妻分居有客觀原因造成的感情不和造成的以及雙方自愿協議分居的等多種情況。比如夫妻分別在兩地工作因相隔遙遠而沒有同居條件。這種夫妻分居并不是因感情不和而造成的即使分居的時間再長也不符合“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法定應準予離婚的情形。
有些夫妻他們感情尚好也不愿離婚但由于某種原因自愿實行分居。這種情況也不符合“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法定應準予離婚的條件。
作為應準予離婚的法定情形的分居必須是因夫妻感情出現問題感情不和感情破裂相互厭惡而造成的分居。
二分居必須是連續的且已滿兩年。
首先從夫妻實際分居的第二日算起到向法院立案提起離婚訴訟時為止時間必須滿兩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