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分居兩年是否會自動離婚

導讀: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訴訟外調解不影響婚姻當事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夫妻分居兩年僅僅是分居離婚的條件之一,此時還需要滿足其他的條件,那么法院才會依法判決夫妻離婚。但無論是在什么樣的情況下,夫妻都是不會自動解除婚姻關系。
一、夫妻分居兩年是否會自動離婚
1、夫妻分居兩年不能自動離婚,離婚只能是夫妻雙方協議離婚,或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才會準予離婚。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1)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2)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二、分居兩年還不同意離婚怎么辦
1、訴訟外調解,也稱訴前調解、行政調解,是指對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先經有關部門進行調解。這里的有關部門,是指法院以外的有關部門,包括當事人所在單位、婦聯、基層調解組織和行政主管部門。
2、訴訟外的調解不是當事人要求離婚的必經程序,不具有法律強制性,也不是離婚的必經程序。婚姻當事人可以自由決定是否先經過訴訟外的調解程序,經過哪個機關調解。訴訟外調解不影響婚姻當事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所以對訴訟外調解必須遵循自愿、合法原則,不得對婚姻當事人進行強迫調解。
3、由于有關部門對婚姻雙方當事人及其矛盾都有一定了解,可以做到對癥下藥,在實踐中對及時解決當事人之間的婚姻家庭糾紛,防止矛盾進一步激化,起著積極作用。
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夫妻分居兩年僅僅是分居離婚的條件之一,此時還需要滿足其他的條件,那么法院才會依法判決夫妻離婚。但無論是在什么樣的情況下,夫妻都是不會自動解除婚姻關系。而通常法院判決夫妻離婚的都是需要提供證據證明夫妻感情破裂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