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死了妻子離婚程序

導讀:
根據規定,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準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并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那么丈夫死了妻子離婚程序。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在我國,需要辦理離婚手續的是指雙方都在世,但是由于感情破裂,而通過協議或訴訟的方式解除婚姻關系,終止夫妻間權利和義務的法律行為。根據規定,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準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并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夫妻一方死亡另一方再婚登記手續如下:
(一)再婚雙方親自到其中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
(二)雙方當事人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并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簽名或按指印。
(三)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聲明進行審查,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當場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
【離婚損害賠償】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離婚后的父母子女關系】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